2016北戴河轮滑节:学校的图书馆有权利进行丢一赔十的处罚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8 11:03:53
我在学校图书馆借了本价值20元的书,但后来弄掉了,按照学校的规定要赔偿100元,请各位高人出招,详细点......最好有法律条款!!!!!!!!!!!!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首先,你和图书馆之间的关系其实就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租赁关系,(学校图书馆表面上没有收取你任何租金,但是你的学费里面包括这一项内容)。再次,学校的申明只能做为他为自己免责条款的而已,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并且还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规定。你有权拒绝这么高额的赔偿要求。

像是一种合同范畴,如果由此规定,那就履行合同义务,不履行的按毁约了。不过可以对书的出版时间、破旧酌情处理。

没有吧 除非其可证明有达到十倍的损失 但你不会为这么点小事和学校理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