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巡航者400:中止补足6个月于法有据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17:48:55
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里,由于发生法定的中止事由,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暂时中止。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通说认为,法定事由消除后剩下的时间不足6个月的,应补足6个月。请问,该通说于法有据吗?

一,关于诉讼时效,有依据,

二参见,民事方面,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