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边防和解放军边防:怎样才算是构成重婚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12:57:08
一个有妻儿的男人,在外有了另一个女人,而且那女人有了孩子,如果他们领了结婚证,这样能算是构成重婚罪了吗?那如果没有结婚证呢?重婚罪到底是怎么判的呢?
如果男的要与妻子离婚,妻子不同意,男的去法院上诉,法院会判离吗?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有和别人领取了结婚证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事实婚姻的,都属于重婚罪。
至于是否能离婚,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判判离 的。你说的这种情况肯定是要叛离的,不过,男方需要承担很多的法律责任,包括前面的刑事责任。。

有配偶者如果与他人又领取结婚证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

你说的情况如果领取结婚证肯定构成重婚罪,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则要看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
如果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那个男的到底和哪个女的有结婚证啊,如果俩都有就构成重婚罪,
94年2月1号之前,我国承认事实婚姻,在这之前的都算是有结婚证,也就是说,94年2月 1号之前你结过婚,不管有没有结婚证,在这之后,再和另一个女的领结婚证了,就酸重婚,如果没领结婚证就不算重婚,只能叫非法同居.

根据《刑法》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有配偶的人”是指依法登记结婚的人。
2.构成重婚罪,须当事人主观故意,即无配偶的人须明知对方有配偶方可成立重婚。
3.重婚行为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登记结婚;第二,事实婚,即指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正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