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总裁来抢婚凉小意:将发给客户的普通发票遗失了,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6 02:58:47
我司将一张开给客户的普通手写填开式发票不慎遗失,于是我们把发票存根联的复印件加盖公司财务鲜章交给客户,但客户称此举不符合税务局规定拒收此复印件,请问我们出具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给客户,此种行为符合税务局规定吗?如果不符合规定,客户拒收复印件,那我们将怎么办呢?谢谢!!!
听你们说来,好象挺麻烦的,请问如果税务局处罚,要大概罚多少呢?谢谢!

对方拒收是对的
你也可以补救的,方法如下:
首先应立即报告主管国税机关,领取并填写《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普通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再写一份申请说明遗失原因,连同遗失证明的材料等交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手续批下来后要到税务指定的财税报登出(要收费的)(不是所有报纸都可以的),公开声明作废;等报表刊出后,再把报纸和有关资料一起交主管税务局审批后,可以重开一张交给对方,不用交两次税了。

他们不收符合规定的呀,我也遇到这种情况,就是在没有找到发票的前提下不可以再重新在开一张,(重新开一张的前提是必须找到发票,作废后才能重新开一张)如果确实是找不到了,必须到税务局买发票的地方,他们会让你在报纸上登报2天声明作废,把在报纸的,交给税务局要罚款的,他们给你们下一张判决书,差不多十天左右,当然在这期间,你就可以重新开一张发票给对方,判决书下来直接附在此张发票的存根联后面。

重开一张。

不是很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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