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盗贼个个套装外观:■■■■请帮忙找一幅画!!!似乎是《最后的微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9 10:58:55
今天搜索东西的时候无意间发现这样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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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上世纪最伟大的画家蜡笔先生最后一幅作品——《最后的微笑》,这幅作品传说是用他的鲜血绘成的,因此,它至今都还保留着淡淡的血腥味。它是蜡笔最成功,最著名的作品,同时,是他的代表作。大家可能会奇怪,只是一幅海上日落,怎么可以称之为《最后的微笑》,那就涉及到了另一个传说,画家用生命绘下这幅作品时,把他的灵魂也刻在了上面。真正尊敬他,认可他的人只要在仔细看过他的画后为他闭上眼睛祈祷就可以看到他最后那一刻所呈现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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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希望能够找到这幅画,请大家帮忙啊……
万分感谢!
可是以前真的好像看过的啊……

这只是小说吖`并⒏是真正的画.^-^
《最后的微笑》是小说→
http://www.newwisdom.net/forums/details.jsp?forumsource=1&subjectsource=330
这里是原文。

电子版本的要不要?^_^开个玩笑,祝你好运~!~

这段话是出自一篇短篇小说 并无此画

《最后的微笑》

昏暗的灯光下,我们无法看清这个男人的脸。酒吧上方天花板的正中央悬挂着一只正在匀速转动的球形彩灯。每三秒会有一种颜色扫过角落里他的脸。蓝色,狭长的眼睛红色,嘴角晃动的发丝。黄色,耳上整齐的一排银圈。看得出,这不是个普通人。让我们来猜测一下他的职业,趁着他呆呆望着那杯琥珀色的液体停止任何运动时(如果呼吸和心跳都排除在“运动”之外的话)。作家?!机会很大,现在这个社会像他这种年纪不大的作家不都是怎么颓废怎么整吗?画家?!也有可能。搞音乐的?!虽然这个短语有些粗俗,但是我们应该庆幸,现在还没有人把那些颓废乐者称之为“音乐家”。或许他的音乐会更受别人的喜爱,却可能永远不被学术所容纳。宗上所叙,他应该是一个和艺术挂得上勾的人,否则只可能是个小混混。他将那杯酒端起放到嘴边,他并为发觉他的头发已经垂到液面下了。他的喉结动了一下,酒杯的杯沿离开了他薄薄的嘴边。杯子里的液体少了三分之二,他的目光闪烁了一下,朝门口的地方。他在等人么?

酒吧门口,一个剃着光头却有着浓密胡子的男人走了进来。这里聚满了像这两个男人一类的人。他们并不是市井小民,也不是每天工作八小时,多做多少就得加多少相应加班费的白领阶层。当他们游走于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时他们会吸引无数的目光,虽然是怪异的。光头胡子(在不知道他的身份的情况下请原谅我这样称呼他)走进了酒吧,在门口停留了大概几秒钟内他迅速地扫视了整个酒吧,他看到了每一个人,包括躲在角落里的那个家伙。他在看到光头胡子那个明亮的光头后眼神里多了一丝扫兴,他等的不是光头。

很快的,又有人出现在酒吧门口。这次不是一个,而是一群。这一群人中有男的也有女的。一个长腿女人有些摇晃的样子了,他每迈出一步后都需要花上几秒钟让自己的身体停止晃动的,与此同时,他的手始终插在红色的头发中拖着那颗快要掉下来的脑袋。其他几个人出现了醉酒的征兆。看样子这群人不是他要等的,他们只是一群想要喝醉的傻瓜。

一个男人走向了他,看得出,他很尊敬这个人,在这个人走向他时他早就站起来准备迎接了。在这个男人出现前酒吧里一共加入了十二个顾客,同时有九个人离开了。他在这期间仍旧保持着起初的那种无运动状态,这时表上的分钟已经跨越了一个90度的角。

“您终于来了!”

“我没有迟到。”男人扬了扬自己左手的名贵手表。

“是的,您没有迟到,我早到了。”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了厌烦,可是却努力的忍耐着。“值多少钱?老价钱吗?”他拿起来了地下的一块木版。天啊!每一个人看到木版都会不自主的尖叫,当然前提是这个人得知道梵高。你无法相信,他手中的这副画竟像极了梵高的那幅向日葵。不!那简直就是!原来他是个画家。

“上次的货好不容易才买出去,只是……看你这么熟……老价钱,就老价钱吧。”

“猫哥,这才过了一天,不是好画你卖得出去吗?“

“嘿,小子,你嫌少啊?!”

“不是,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我最近手头紧,现在,纸价涨了,那画自然也不能按老价格算吧。”他的样子像个小丑,还是港产喜剧中黑社会里最底层的一个小丑。

“得,蜡笔,咱认识不是一两天了,加五十块,还想多要可没门了。”

“好!就这么定了。”他的眼上露出了满意的神色,眼神却依旧显出苦楚的样子。

猫哥从裤袋里掏了三次,将一叠薄薄的人民币递给了那个被叫做蜡笔的他。蜡笔也将画递给了猫哥。

“请我喝一杯吧,你最近可赚了不少。”

“好。”

那个叫猫哥的男人要了一杯便宜的啤酒,坐要他的旁边,身体随着音乐的节奏摇摆,他看着猫哥长满胡子的下巴,有一种想要揍上一拳头冲动。“砰!”上钩拳!漂亮!猫哥被打翻在地,啤酒杯没有经过抛物线的轨道飞出去,而是上升了一端距离后砸到了猫哥的脑袋。猫哥?简直就是一只猫。其实他知道他的想法有些望恩负义了。当初要不是猫哥在他初到这个地方时买下了他的第一幅画,他恐怕早在那时就离开这个世界。如果不是猫哥帮他租房子,他大概现在还在街边流落。如果不是猫哥不时买走一些画再转卖给一些游客,他可能连买画具的钱都不会有。可是正因为这只衰猫的一句“年轻人,趁年轻玩玩,总有一天会醒的,会明白艺术并不能换饭吃。”害得他有一种莫名的排斥。他端起了他的酒,这次头发已经无法垂到液面下了,在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了几次以后杯子里的液体迅速地消失,修长的手用优雅的姿势将杯子轻放在桌子上,杯中静静地残留着薄薄的一层液体,少到让人已经看不出它是琥珀色的了。他站了起来,走向吧台,拿出钱包抽出了一张纸币给了服务员,安静的等待着找回的余额。服务员是个看上去很呆的小姑娘,长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只是故意打扮的很成熟,虽然只是几个硬币,小气鬼!她像以往一样在心里咒骂他,却没有一丝的厌恶和责备。他不是个富有的人,钱对他很重要,她自己也是,他想着,嘴角上扬了扬。其实这个男人虽然从两年前就频繁地出现在这个地主,但她对他的了解却少之甚少。她知道他如同这个聚满了所谓艺术家的小镇上的其他人一样过着自以为舒适的生活,还有,他是个画画的。他自己的作品她从未自过,为他每次拿来卖给猫哥的都对名画的摹仿,特别是梵高的向日葵。

他走出洒吧。站在门口朝左右望了望,思考了十秒钟后,终于决定向右走。走了大概十几分钟时,在第三个路口他再次右转,又在不到点分钟的路程后又一次右转拐进了一条狭窄的小巷,在巷尾的一个楼道口他的身影突然消失了,仿佛掉入了那永无止尽的黑洞。但幸好,最先进的说法是卷进黑洞的东西还是有可能再次出现的。显然已经习惯了怎样摸黑上楼找到了他的家,脚步声安定自如,每一步都是同平的轻重。当他走到家门时,脚步有些突然的停住了。

“你是什么人!”意外的声音。

“我,我是米米,你是蜡笔吗?”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响起,她在他回来时,正和一个大包一同堵在他的门口,借着从对面楼洒过来的光线,他好不容易才辩认出这是一个人。

“是的,有什么事吗?”

“我在书上看到了你的那幅《乐乞者》我很喜欢那幅画,而我自己最大的心愿就是成为一个画家,你能教我吗?”

“我?”他笑着,真是个可爱的孩子,他自己都还是个他妈的画匠。《乐乞都》那还是自己来这个地方这前画的,画的是在街边弹吉他的一个中年男子。那时候他在那个繁华的城市过着暄闹的日子,每天沉迷垃圾一样的生活,自认为艺术家,总是惹麻烦,其正的作品没画出事却还存在着一些记者朋友的帮助也俨然成了一个画家。在他知道还存在着一个像小镇一样聚满艺术家的地方时,他放弃了他原有的一切来到这儿开始他的新生活,来到这儿他才发现原来自己还渺小的很,他留了下来,不幸的是他还是没有成功之前的现在只的靠画一些模仿别人热门的东西卖给猫哥维持生活,没想到现在竟还有人找上门来告诉他对《乐乞者》的喜爱,还要他教她画画。哈,上帝真是个幽默的家伙。一阵阵风吹来,晚秋的天气已经开始寒冷了。他掏出钥匙,把门打开。“进来吧!”

“灯的开关在哪里?好黑啊!”

“在门的右边。别开!黑色的空气让人更易呼吸,不是吗?”

“可是,我什么都看不清楚!!”那个叫米米的女孩子脑子里一片混乱,对他的崇拜,记忆中那幅《乐乞者》,充斥着艺术昧的小镇,寒冷的天气,空空的楼道寂寞的等待,空虚的心,陌生且熟悉的男画家,一句“别开!”带来的惊吓。她抚平了自己乱跳的心,好不容易才把这句话说出来。

他听到她那充满恐惧的声音更加觉得她很好玩了,他停下了脚步,转过身去,按原来的脚步折回走到门口右边按下了上面的按钮,房间角落的小灯泡亮了起来,整个房间蒙上了一层暗黄色的色泽。她可以看清他的位置,凌乱的房间和脚下的路,却仍旧无法看清他的脸,这个男人让她充满了好奇。当然这种好奇早在她第一次看到他的名字已经萌生了,但现在那种感觉更加强烈了。

又一个太阳升起来了,又是新的一天。米米回忆着她初到小镇来的经历,突然觉得时间过得真快,那一天好象好象已经很遥远了。并且确实已经很遥远了。那时侯,她叛离了她富足的生活来到小镇寻找她梦中的爱人。她什么都不懂,仅仅只是因为一副震撼她的画就开始了寻找。后来找到了蜡笔,和他一起幸福的生活了三年。再后来,他离开了,而她则开始成为他灵魂的看守者。“我将在这儿住下去,直到有一天我的灵魂与蜡笔再次相遇。”她现在还住在那间曾经属于蜡笔的房子里。整间房子,除了她和画以外和多年前没有任何区别,她一直尽量地小心保存这间房子里的一切,因为她深信,蜡笔没有离去,他的灵魂还存活在这间房子里。

新来的小姑娘——米米,在支付了一半房租并答应包下所有的家务活后终于或许主进了他的房子,开始的时候米米还是很顺从的,每一件事都小心翼翼的做好,让他很满意,可是不到三天,她和他混熟了以后除了那一半的房租以外她违反了当初所有的约定,看上去他成了她的奴隶。在那段日子里,她最快乐的事是偶尔的,故意给他制造一些麻烦。他对她的幼稚行为所表现出来是无奈与好笑。小镇的人都在传言,他不知道从哪里拐来了一个姑娘,这个姑娘给了他阳光。他躺在床上,房间里呈现出凌乱的感觉,厚实的窗帘遮住了阳光,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房间里始终都不会有强烈的光照,在昏暗的空间里做他放纵着自己的灵魂,任它去接近上帝,。她在敲门,咚!一下。咚!两下。咚!三下。“吃午饭了!”面对着毫不动摇的门她鼓足起了勇气。伸出右手握到了门上的把手,轻轻一扭,门开了!她走了进去,刹那间她陷入了黑色的世界,整个房间都透露出一种如同死亡般阴冷的气息。天啊!这种环境怎么住人!她借着暗淡的光走向了窗口。咻!窗帘被拉开了,整个房间变得程亮。阳光从四处溢了进来,尘埃在光束中舞动。他无法忍受突然的光明,只好起床了。这是他第一次拥有上午。从那以后,她每天都会把窗帘拉开,直到有一天,他不在将它拉上。

他是个画家,她也是。在她当初认识他的那个晚上是无论如何也猜测不到他画画的环境会是那样的。在她睡在他的画室里会周公时,灯光突然开了,她被刺眼的光亮弄醒了,抬起头,墙壁上铁艺的挂钟上显示着两点半的时间。天啊 !她发现自己的头上冒出了冷汗珠,这才发现灯光有多么强烈,真让人难以至信,这个专注的男人就是那个在黑暗中摇摆不定用散漫的声音对她说黑色更易呼吸的男人。事实上,差不多每一个自以为是的艺术家都会有特别的习惯。有些人要用特定品牌的画具,有些人在创作时需要XO陪伴,就连米米自己也要在一个安静、整洁的地方才画得出画,并且要在画画的地方摆上一束洁白的百合。可是,夜里两点半,可以做取暖器的灯,真是个怪异的家伙。

米米抚摩着那副凹凸不平的,扑通!她仿佛听到了他的心跳,那藏在厚厚颜料后面的。时间过了这么久了,不变的是那用任何香料都无法除去的腥味,没有人会想到这种腥味来源于他的血。用稀释的人血去调和颜料,她不明白,他怎样才做得到的。为什么画上看不出血迹?为什么只要盯着海面看一分钟闭眼后就可以看到他一脸从未有过的笑?那笑容是那么的灿烂且安详。如同他最后的夜晚脸所洋溢的一样。她忘不了,始终忘不了,那个昼夜交替的时候她所看到的,那是她此生经历中最恶心、最悲壮,也是最难忘的。蜡笔,那个她崇拜的画家在他们都熟悉的画室中搭上了“天堂游”的第一放车。那天是12月25日。她看到他时他歪坐在又冷又硬的椅子上,很像睡着了一样。然而,她知道决不是睡着了那么简单,他从不会在作画时睡着,高达三四十度的灯光直射下,一般的人要睡着恐怕不是件易事。他不在一般人之列。但他绝对不会在“用生命去热爱”时睡着,他曾试过为了生活三天三夜不停重复模仿名作,短短的一夜不可能让他难以支撑。当她走进他时她发现自己真的对了,他不是睡着了。地板上流淌着红色的液体。浓郁的腥味笼罩着空气,她看到了一张纸,上面歪歪扭扭有几个字——最后的微笑。她明白了,彻底明白。他终于可以用生命去热爱他所爱的了。他为他的成功由衷的高兴,然而泪水模糊了她的眼。后来的一切皆处于一种幻真的假的情境中。似乎那只是一个梦,然而当她以为梦该醒了时,蜡笔的死以成为现实。

他走到米米的房间前,轻轻地将门带上,打开了灯,光线刺进眼里,他的眼睛仿佛被针扎瞎了一样,剧烈地疼痛着。终于,他认输了,闭上眼睛,奇怪,怎么眼前有一块绿色的光呢?他总是重复着如同沙漠一般的创作,同时也重复着思考着闭眼后绿光的问题。他找到了小镇上为数不多的几个科学家,想要他们为他破解。一个化学家告诉他,这个问题是归物理学家来管的。他又找到了唯一的一个物理学家,物理学家说他不是研究光学的,但是他想,这可能和视觉暂留有关。他妈的!都是群混蛋,不但,没有让他明白,反倒让人变糊涂了。

在米米已支付了半年的房租以后,她整理日记时将一些曾经的对话格外的抄在了另一个本子上。

米:我爱你!

蜡:别闹!

米:你爱我吗?

蜡:我只爱画画!

(附注:冷漠无情的家伙,害我哭了一整夜。)

米:教我画画。

蜡:我都还要别人教呀!

米:不是画画的基本功,那些我已经学了很多年了,我想学的是构思,准确的说是怎样更好的去从一个最佳角度描绘。

蜡:很简单,画那些能让你有震撼的东西。

米:《乐乞者》让你震撼吗?

蜡:那时很久之前的事了。某一天,我由于忍受不了一些东西,开始想要放弃。在我;路过地下通道时我看到一个穿着破烂的中年人在几乎无人的通道里弹这吉他,他弹奏时一直很认真,充满了激情。我发觉,我真的不能轻易放弃,他陷入了那样糟的况都还坚持着他所喜爱的,而我,又有什么理由可以放弃呢?!

米:怎样才能做一个好画家,花出好的画来?

蜡:像梵高一样,用自己的生命去热爱这一艺术!

………

“怎样才能做一个好画家,画出好的画来?”

“像梵高一样,用自己的生命去热爱这一艺术。”

米米破坏了他和猫哥的生意。从他认识猫哥以来还是第一次。在他依旧向猫哥要求加价的时候她突然出现买走了那幅画——以高出猫哥三倍的价格,气得猫哥差点吐血。“这副画,将来会有人愿意花三百倍的价钱来买的。”果然,为了那件事猫哥整整一个月都再没有向他买过一幅画了。直到第二个月的头一个周末,他提着一捆啤酒,亲自到猫哥家向猫哥赔不是,他才肯以原价再次接纳他的画。

酒吧依旧是他经常去的地方。后来酒吧里的女服务员在回忆他死时不同之处说道,这个小气鬼一向来都不会等我找钱给他才肯离开的,那天他没有等我来得及找钱就走了,而且,那天给的钱是平常的很多倍,我当时还奇怪,他到底是不是蜡笔。

生物钟让他准时在凌晨两点二十五醒来。他点了一支烟,躺在床上将它抽完,整间屋子都弥漫着浓浓的烟味。他走出自己的房间,转而进入了米米的房间。他径直走向了米米的床。在离床沿30cm的地方他停下来.目光直射在米米脸上.看着她比三年前还要瘦弱的躯体他感到了从未有过的负罪感。这三年,她跟着他实在受了不少苦。她是有钱人家的女儿,这一点他是知道的。她在他面前却从来没有过小姐脾气,一味的顺从他。因为,她爱他。他知道她的爱,也知道自己也爱她。但是她和他都没有说出来。她怕他不爱她。他怕他太爱她。他是自私的,艺术是他的生命,他的心里再也容不下别的。现在,他的生命即将溶于他的爱。“米米,你好好睡吧。”为她关上房门,转身走进了画室。“啪!”他打开了灯。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尝试眼睛与强光的对峙,他知道有件伟大的事正等着他。他径直走向了画架,坐定在画架前的椅子上。此时墙壁上的钟正好摆出了两点半的姿态。他笑了笑,从旁边拿起一把小刀,割向自己的手背。

他仔细看着这幅即将完成的作品,试图再找到一些不够完美的地方加以改善。他身体上的某个部位正剧烈的疼痛着,神志也渐渐开始有些模糊了。在高温且明亮的画室外面的,星星已渐渐沉寂了。他提起了画笔,奇怪,怎么突然间它变得重起来了。他将画笔在画上轻轻刷了一下,又放下来,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难以抗拒的疲惫终于推拢了他的眼睛。眼前,漆黑中有一个亮点,亮点慢慢扩大,他看到一个男人在冲他微笑,男人的头顶上隐约闪动着一个金色的光圈,轻吟的“哈里路哑”在耳旁环绕。结束了!真的结束了吗?没有!他突然想起他还应该留下一些什么给那些喜欢和憎恨他的人,他努力睁开眼睛,用那支已经工作了一夜的笔在一张废纸上写下了一行字——最后的微笑。他还想写些别的,可是笔掉到了地上,他无论如何都无法将他拾起来。他的额头早被汗水覆盖了,眼睛用很大的力才支撑着打开一条缝,呼吸起来也有些费力了。算了吧,总有人会明白的,他对自己说。他习惯性的去拿烟却发现手怎么也动弹不了了,身体的热量在不断的往外散去,处于温室中的他越来越冷了。结束了!真的!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永远闭上了眼睛。此时,太阳已经升起来了。

“各位观众,您眼前的这幅作品是本世纪最伟大的画家蜡笔先生最后一幅作品——《最后的微笑》,这幅作品传说是用他的鲜血绘成的,因此,它至今都还保留着淡淡的血腥味。它是蜡笔最成功,最著名的作品,同时,是他的代表作。大家可能会奇怪,这只是一幅海上日落,怎么可以称之为《最后的微笑》,那就涉及到了另一个传说,画家用生命绘下这幅作品时,把他的灵魂也刻在了上面。真正尊敬他,认可他的人只要在仔细看过他的画后为他闭上眼睛祈祷就可以看到他最后那一刻所呈现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