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瘤消吃几盒一个疗程:关于用刀砍人该负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9 14:37:21
我哥哥家开店,旁边家看我哥哥家的生意好,而且卖的也便宜,然后上门来跟我哥哥打起来了,我哥哥打不过他,然后拿刀在他额头上砍了一刀,大概5-7公分吧。

我哥哥现在被拘留了,1个月后释放。

医药费用我们已经掏了。

我想问问,以后该承担什么责任吗?

涉嫌故意伤害罪,造成轻微伤的治安处罚兼民事赔偿;造成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除承担民事赔偿外,要承担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如下:
  1、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残疾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精神抚慰金。
  8、营养费。
  具体赔偿多少钱,应待医疗终结,确定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项目,并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及护理依赖鉴定等等,再行根据当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确定。

首先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除医疗费用外还应承担受害人的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如果构成伤残还要承担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另外根据受害人的伤情还可能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条件是受害人的伤情经过鉴定构成人体轻伤以上的伤情。

普通械斗治安案件.
确定拘留一个月,就已经是处理完结了.
这种小事情还可以附带罚款,有定额.
其实,当时躲一下也行.

根据他关押的时间应该确认是已经构成故意伤害。5-7公分是一个很粗的概念,6公分是轻伤与轻微伤的区别标准。

1个月之后释放是说明他情节轻微,不够追究刑事责任,但放出来只是代表取保候审,不代表就没事情了。

轻伤有公诉和调解两个途径。既然你哥被关了,说明没有调解好吧?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就可以结案的,不用关人。提醒你千万注意,不能既关了人,也赔了钱,这可是倒霉了。象这种情况,你们的钱暂时也可以不要赔了,对方通过刑事附带诉讼途径解决,也就是将来你哥被公安机关提起起诉的时候一并解决了,目前可以先不要支付。

如果怕弄出更大的纠纷,息事宁人的话,也可以先付钱赔偿给对方,但在签协议时除了签字认可赔偿之外,还要对方提供一份不追究你哥刑事责任的承诺。

要先搞清楚对方的伤情是轻微伤还是轻伤,公安机关对你哥哥是行政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如果是轻微伤,适用的是行政处罚,就是你哥哥在拘留后就不需要再被处罚了,因为行政拘留是终极处罚。

如果是轻伤,适用的是刑事拘留,因为你哥哥涉及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只是为了讯问刑事犯罪分子,而不是终极处罚。如果最后立案并提前公诉,那么,你哥哥就要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

由于,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情形,公安机关允许当事人自行调解,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提起立案或刑事自诉,那么,公安机关可以不予立案,你哥哥就不会被刑事追诉。

由于你们已经赔偿了相应的费用,对方如果不继续纠缠,那么,有可能不进行立案。

法律依据:刑法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3-01/21/content_699682.htm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