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能吃生的三文鱼吗:我的哥们17岁,和一个16岁女孩发生关系了,够成犯罪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1 13:10:37
那个女孩事自愿的

与年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只要是自愿的就不构成犯罪。
  相关规定:
  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1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2、《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06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实施。解释规定,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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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就是不算

14周岁以下才称为幼女。

14周岁以上女性自愿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犯罪。

根据现有法律,不构成犯罪。

但这儿有一个前提:即女孩不去公安机关“告发你的朋友”。女孩是自愿的说法是他自己的想法吧,关键还是看女方的态度啊,如果女的去告被强奸了,他怎么逃脱得了干系?

至于强奸罪的犯罪构成你应该知道了吧,这儿就不说了。

不算犯罪的吧。只是和不满14周岁的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