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球阀门西安:法律方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8 07:00:07
有这么一案例:某甲深夜在高速公路上违章超速驾驶汽车,将其前方车辆撞倒,导致该车司机颅脑损伤,当场昏迷.甲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见路上车辆已渐稀少,遂将该司机抱上自己的车,行驶一段路程后将司机抛弃于路边荒野中,导致该司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何罪?一曰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曰应以故意杀人罪与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选其谁?
据<法硕联考指南>: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追究,不仅不积极组织抢救,反而将严重受伤的被害人搬离现场予以隐匿,因而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其行为则构成不作为方式实施的故意杀人罪,应当以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并罚.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明知行为人受伤,仍然驾车挂带被车钩住的被害人逃跑,致使其死亡的,其行为另行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致死)罪,应和交通肇事罪并罚.
而据2000年11月10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求助而死亡或残疾的,应当以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处罚.
请问各位大虾:到底适用哪个?如何定罪?不胜感激!!!!!!!!!!

故意杀人罪处罚。

应以间接故意杀人罪论处.一.他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生命安全,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二.客观上造成了他人生命的消逝,因此以间接故意杀人罪追究为宜.同时可按道路交通法的规定给以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