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坪行政服务大厅:判刑的可能性有多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8 01:00:37
事情已经过去快一年了
当地公安厅为了整顿当地的风气
据听说是抢劫(还想问一下抢劫和抢夺有什么样的区别啊?)
但是事情毕竟过去了那么长的时间
这样判刑的可能性有多大啊
能判多久?能保释吗?
怎么样申请才能保释呢?
能被判在三年以下吗?
如果判刑了,积极表现,能不能减刑啊?
因为事情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
是不是已经过了法律效力了呢?
如果说带有凶器,可是因为时间长的原因并没有找到凶器,这样的话结果又怎么样呢?

我一步步来回答你首先的什么是抢劫和抢夺他们的特征以及他们的量刑标准: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抢劫罪的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既侵犯公司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司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守护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抢劫抢劫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抢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值得指出,以非法目的占有枪支、弹药、爆炸物为目的而实施的抢劫,不构成抢劫罪,而应按照刑法第127条定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而抢夺是
  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特点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
  这2中罪都属于刑事犯罪
  抢夺罪的判刑分为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劫罪的的判刑分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以下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再次是判刑的可能行
  关于判刑的可能性是100%,因为刑事罪的追述期有20年,说白了也就是说还有19年才能没有事。
  最后是保释(我国叫取保候审)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假释的,由执行的看守所提出假释建议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后,报请所在地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1、抢劫行为的追诉期限最低是在10年,也就是说行为虽然过去一年,仍在追诉的期限内。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一般抢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有多次抢劫、入室抢劫、抢劫致人重伤等情节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出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中国没有“保释”这个概念,应该叫做“取保候审”,对于抢劫这样的重罪,除非是未成年人或者有其他立功、自首等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取保候审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4、如果要判到三年以下,必须有法定的减轻情节,如自首、立功等,否则是不可能的。
5、在判处刑罚后,有悔改表现等,积极改造是可以减刑甚至假释的。
6、抢劫是指使用暴力致人不能反抗劫取财物的行为,而抢夺是趁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的行为。主要的区别在于获取财物的方式上,是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还是公然夺取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