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鹿胎膏:法律咨询,怎么样才能把这个坏蛋治罪,需要收集哪些罪证,需要如何对受害人进行救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3 05:35:52
详细说明,为了不引起当事人的伤痛,以下人名采用化名
本人非法律方面人士,叙述如果有语言不准确的地方,请指出,谢谢

粗略背景:
艾华,女,45岁,是一名教师。其,丈夫陈军是一名在小公司跑销售。
以前两个人的日子恩恩爱爱。因为艾华不能生育,所以抱养(领养)了一个女儿,现在14岁。一家人买了两套房子,一套出租,一套自己住。住家的人口有艾华,陈军,领养的女儿,艾华的母亲,一家一共4口人。

事件发生:
今年6月,艾华被诊断出患了癌症,入院治疗

事件经过:(下面我以一个温艾华友人的身份叙述我所知道和看到的事情)

以前,我们一群人都认为艾华很幸福,因为夫妻俩一直恩恩爱爱,尤其是他们还经常当着众人的面说一些亲密的话,算上他们的年龄不小,我们一直都认为他们是一对非常恩爱的模仿夫妻。

自从艾华生病之后,陈军基本上没有去看过她!(这是护士告诉我们的,也许算最初送艾华进医院,以及最后艾华死,陈军中途应该只去过一两次)
艾华从被送进医院到最后死了,时间只有30天不到,事件来得之快让我们想不到
期间,接受资料,很是痛苦,可是陈军为了省钱,居然不允许医生护士使用镇静剂(止痛剂),一起去看艾华,看到她正好因为病魔折磨而痛得死去活来,于是我们几人凑钱给她打了镇定剂。
生病期间,艾华的母亲要给女儿烧母鸡汤补身体,被陈军打骂。陈军不让送,说送给死人吃是浪费。
在艾华这段时间,一个曾经装作恩爱的男人的真面目就这样让我们一群人感到震惊。
艾华似乎不知道陈军的真面目,死前都还想着这个男人,还在幻想这个男人来见她。其实,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得了癌症。看到艾华最后死去时,因为疼痛而脸部扭曲的表情,我现在心里都害怕。也好,她死了也是一种解脱。
艾华死了之后,火葬了,骨灰这个陈军都没有要!
艾华死了之没几天,艾华的母亲跑来向我哭诉!说陈军要女儿晚上陪他睡觉!!当时,我听见非常震惊!就算是领养的女儿,哪有这样的养父?而且女儿还才14岁!我记得和未曾年少女发生性关系是违法,对吧?可是我不知道怎么样收集证据。当时只是安慰了一下艾华的母亲。
没想到过了几天之后,艾华的母亲那边的情况更恶劣了!陈军逼着领养的女儿去坐台,不允许她读书了!
有过了几天,我得到的消息,就是陈军把两套房子卖了,自己就跑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

现在的情况:
艾华的母亲,已经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老人
艾华领养的女儿,14岁的她已经成了一个坐台小姐

提问:
1 怎么样才能尽可能保障上面两个人的权益:艾华的母亲,和艾华领养的女儿女

2 怎样才能在法律的框架下制裁陈军这个人?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才能打赢官司?以什么罪名起诉!

望告知!!!!!
谢谢

我是学刑法的,我可以负责的告诉你没有律师的援助无论我们怎么教这件事你都是处理不好的。
我认为:
刑事上,陈军至少涉嫌:

1强奸罪(目前已经没有奸淫幼女罪), 《刑法》第236条 ,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如果其女儿未满14周岁,从重。
2遗弃罪,《刑法》261条,注意此罪要求“情节恶劣”,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坐台什么意思?有卖淫吗?

3 强迫卖淫罪,《刑法》第358条,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其女儿未满14周岁,从重情节适用第二款:“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民事上,继承权的问题,楼上已经说了。

由于陈军已经走了,现在你首先要做的是找个好律师,并且做其女儿的思想工作,鼓励她出来起诉和作证。如果家中有陈军强奸和介绍卖淫的证据,要注意保护好。

起诉的和证据收集等程序性的问题比较复杂,要由律师指点才能办好。

把他的照片发在网上,我们唾弃他!

社会如此啊! 建议你别来这问了,(找一家或多家媒体,电视台给你报道),让他们帮你想办法,(你有权利得到他的三分之一的财产, ) ( 比如cctv 四川电视台的750 都是有影响力的,还有知名报纸,让他们给你做专题,还有后续报道),让那家伙在中国的土地上无处容生

直接报案就可以了.

第一、立刻就去报警,以涉嫌强奸罪报警
第二、找一个专业的律师做代理,前期的证据收集很重要,尤其是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的分割。
第三,通过妇联,儿童基金会寻求帮助,虽然不见得有什么用处,但是肯定不会更坏。
第四、联系一些媒体,不要指望媒体给你太多,但是对于找人这一方面,他们会还是有些能量的!
希望能够帮助您!

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是强奸罪,陈军要女儿晚上陪他睡觉,有发生性行为的想法,并没有采取任何手段,不存在涉嫌强奸;强迫妇女卖淫是指以暴力、胁迫、虐待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愿, 迫使妇女卖淫的行为,陈军强迫领养的女儿坐台,不是强迫卖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