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风电器有限公司:胡锦涛有那些权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7 13:18:19
我国国家主席具有以下特点:既是独立的国家机关,又是一个职务;不统帅武装力量;不参与决定国家事务的活动,不独立决定任何国家事务;行使形式上的权力。

但是军委主席好象也是他吧……
一直没有弄清楚……希望有人回答……

胡锦涛: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国家主席是我国重要的国家机关。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的职权有:颁布法律权,发布命令权,任免权,荣誉授予权,外事权等。

2、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党内的最高职务。
3、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军队的最高领导,不授衔。

党的总书记,军委主席,国家主席~
有最高党务权利,最高行政权利,整个军权,对外代表国家~~
党政军的一把手,中国的一把手~

胡是集党政军三个大权于一身,中共是执政党,他是党的总书记,同时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主席,也是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国家主席的基本职权 :

一、对内职权

1、公布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法律后,由国家主席予以公布,法律正式生效。

国家主席没有法律否决权。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国家主席必须公布。

法律未经国家主席公布,不能生效。

2、发布命令: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
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二、对外职权

1、接受外国使节:

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

2、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3、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与外国缔结的条约或协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作出批准或废除的决定后,由国家主席予以公布。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你能够想到的!他在中国都可以用他的权利办到!因为他没有办不到的事情,所以,我觉得他太伟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