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菲克自由光越野:什么是子女抚养费(child support)?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9 08:58:12

子女抚养费(Child Support)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许多州在子女仍是全日制学生的情况下,会将该时间界限上再延续一年或两年。在父母分居或离婚的情况下,父母双方仍然必须抚养其子女。通常情况下,享有子女监护权一方父母通过照顾子女日常生活的方式来履行其抚养义务,而另一方父母则必须通过向该监护父母支付一定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其抚养义务,抚养费一般是现金形式,但也可能是其它形式;但当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方式为共同生活监护时,法院也可能命令具有较高收入的一方父母向另一方较低收入的父母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指前配偶在离婚以后根据法院指令或离婚协议而支付给对方配偶的用于保证正常物质生活需要的费用。一般情况下,除非是在婚姻存续较长时间(10年或10年以上)或对方配偶患有疾病的情况下,否则赡养费的支付仅维持一段固定的期限,通常是接受赡养费一方配偶生活能够自立时。

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序,被宣告无效的婚姻即认定为自始不存在。自实行无过错离婚之后,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况便很少发生,但在大多数州,仍可以下列理由而宣告婚姻无效:歪曲事实或欺诈、隐瞒事实、无法达成共识、拒绝或无能力履行婚姻义务等。

指抗辩人对原诉人在起诉书中所作陈述作出的书面回应。答辩书通常是抗辩人对原诉人在起诉书中的所作陈述的部分或全部有异议,从而提出的抗辩。一般情况下,抗辩人在接收到送达的传票和起诉书后,有30天的时间向法院和原诉人提交答辩书。

指对于子女监护权的判决,法院将依据“子女最大利益”原则来确定由离婚父母一方享有对子女的监护权,由另一方享有探视权。一般来说,法院在确定子女最大利益时考虑的因素包括:

86、Witness

事实婚姻是美国某些州认可的一种婚姻形式,它是指没有结婚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或遵行其它结婚程序而以夫妻名义、并以结婚为目的而公开同居生活一定时间,从而法律认定该婚姻关系合法的婚姻形式。因此,如果男女双方仅仅是长期的同居关系,但根本不具有结婚的目的,那么也不能认定为是事实婚姻。

起诉书是指由原诉人向法庭书记员提交的用于陈述诉讼理由(Causes of Action)并提起诉讼程序的文件。在有些州的一些类型的法定诉讼中,如离婚,起诉书又称为“申请书”(Petitions),而提交申请书的一方当事人称为“申请人”(Petitioner)。但原诉人或申请人要提起诉讼,还须向应诉人或答辩人送达起诉书或申请书以及法庭传票,然后应诉人或答辩人可在特定期间内向法庭提交答辩书或应诉书。实际上,目前已很少由律师或当事人自己来制作起诉书了,美国许多州均已开始适用事先准备好的在本州通用的法定表格。

藐视法庭是一种严重的罪行,可以被判处罚款或监禁。藐视法庭包括违背法庭指令、拒绝回答法庭正当询问、不按时向法庭提交文件、或妨碍司法公正等行为。

子女监护权是指监护人父(母)对其子女所享有的、对有关子女权益的问题进行决策(法定监护权)以及对子女生活进行照料(生活监护权)的法定权限。在父母离婚或分居的情况下,双方需对子女监护问题达成协议或由法庭根据子女最大利益原则进行判决,通常的安排是由父母一方获取对子女的监护权(包括法定监护权和生活监护权),由另一方父母获取对子女的适当的探视权;但也有可能是父母双方均获取对子女的法定监护权,由其中一方获取生活监护权;在极少数情况下,法庭也可能判令父母双方共同享有对子女的法定监护权和生活监护权。
缺席判决是指法官在应诉人(被告)对案件未提出任何异议或回应的情况下而作出的准予原诉人(原告)请求的法庭判决。

被告是指提起法庭诉讼一方的对方当事人,在有些州的特定类型的案件中,被告又称为“答辩人”(Respondent),分别与原告(Plaintiff)和申请人(Petitioner)相对应。

养老金固定受益计划是雇主支持的养老金计划,员工退休、或丧失就业能力后可按工龄、职位等因素,确定一个固定的(可按通货膨胀率调整)退休津贴数额,通常按月发放直至受益人去世。这类养老金计划对员工无需支付罚款提取资金的时间及形式有限制。

一种养老金计划,每个员工有独立的退休账户,雇主和员工单独或共同向该账户以确定方式按期缴款,同时,账户基金通过适当投资方式保值增值。退休后个人受益均从该账户提取,提完为止。因此,这类养老金计划的退休金额和员工的工龄、职位没有直接关系,而取决于退休账户的余款额,但该养老金计划对员工无需支付罚款提取资金的时间及形式有限制。

遗弃配偶是指夫妻一方未经对方配偶认可而故意将其抛弃的行为,通常情况下,当夫妻一方离家特定期间后即可认定为是遗弃配偶。在实行过错离婚制的州,遗弃配偶是提请离婚的法定理由。

离婚是指婚姻关系的法定终止。在美国,所有州都要求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向法院提请离婚时均需明确说明其要求离婚的法定理由。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认可,才可成为离婚判决的一部分具有其法定效力。离婚协议书又可称为“Marital Settlement Agreement”、“Marital Termination Agreement”或“Settlement Agreement”。

公允市价是指将物品出售给陌生人可以获得的金钱估算价值。

家事法庭是一种独立的法庭,或者是州初审法院的一个独立部门,一般来说,家事法庭审理的案件仅限于离婚、子女监护与抚养、领养、以及其它与家庭关系相关的事项,如家庭暴力案件中的禁止令的下达。

过错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提请离婚时,必须能够提供适当的证据证明对方配偶存在过错,从而才可获取法庭离婚判决。目前,美国仍有35个州许可过错离婚,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离婚理由的过错为通奸、残酷、遗弃配偶、被监禁、性无能以及无法治愈的精神疾病等。

申请费是指国家公务人员(Public Official)为接收当事人提交的文件以开始某项程序而收取的费用。例如,提请离婚一方当事人必须向法院书记员或行政人员提交申请离婚所需文件以及离婚申请费才可开始离婚程序。

欺诈是指行为人故意欺罔他人并使被欺诈人遭受某种损失的行为。

离婚理由是指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法定事由。在美国,无论是实行过错离婚制的州,还是无过错离婚制的州,都要求提请离婚一方配偶说明离婚理由。

听证会/聆讯是指初审法院的法官在对案件进行公开审讯前进行的各项中途聆听与讼各方的申请或陈述、审核相关证据的法定程序。通常只有在当事人一方要求法官裁决某些特定事项时,法官才会在公开审讯前举行听证会/聆讯,如当事人一方要求法官下达临时禁止令或要求授予临时性子女监护权或抚养费等。

无法协调的差异是指夫妻双方之间存在严重的差异以致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在美国的许多州,无法协调的差异被认定为是无过错离婚的法定理由,而实际上,法庭很少会去调查当事人夫妻双方之间所存在的差异程度,一般来说,只要要求离婚一方当事人声称夫妻双方存在无法协调的差异,那么法庭就会准予其离婚。

婚姻完全破裂是指婚姻关系中所发生的夫妻一方或双方无法与对方继续共同生活且无和好可能的状况。在美国的许多州,婚姻完全破裂被认定为是无过错离婚的法定理由,而实际上,法庭很少会去调查当事人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却已破裂,一般来说,只要要求离婚一方当事人声称夫妻关系完全破裂,那么法庭就会准予其离婚。

共同监护权是指离婚或分居的父母双方共同抚育其未成年子女的一种子女抚养形式。通常情况下,共同监护权可以是共同法定监护权(Joint Legal Custody),即父母双方共同享有对有关子女问题的决策权的子女抚养形式;也可以是共同生活监护权(Joint Physical Custody),即子女与父母双方分别共同居住大致相同时间的子女抚养形式;也可能是两者兼具的子女抚养形式,但这种情况极少。共同监护权又可称为“Shared custody”。

联合均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平均共有不动产或其它财产的财产所有形式,在这种产权所有形式下,当财产所有人一方死亡时,另一方所有人将自动获取其财产份额,而无需具备遗嘱等法定文件予以说明。

判决是法官为解决其审理的案件所涉及的关键性问题以及对立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作出的最终法庭裁决。例如,在审理一起交通肇事事故后,法庭必将下达判决来裁定哪一方当事人存在过错并应确定该过错方应支付的赔偿数额。

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法院要对案件具有管辖权,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法院对所涉案件具有“主题管辖权”(Subject Matter Jurisdiction),即法院具有审理该类型的案件的权力,同时,法院还需对案件当事人具有“个人管辖权”(Personal Jurisdiction),即法院具有对诉讼中涉及的当事人作出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裁决的权力。

婚姻财产是指夫妻任意一方或双方共同在婚姻存续期间积聚所得的大部分财产,在有些州又称为夫妻共有财产(Community Property)。但是,美国各州对于婚姻财产的范畴设定却存在差异,有些州包含了婚姻存续期间的积聚所得的所有财产和收入,而有些州则不包含赠与和继承所得。

婚姻是一定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结合的一种社会形式。一旦婚姻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相互间关于财产和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便根据其所居住州的法律规定而随之确定。另外,双方当事人结婚后,只有在法庭判令其离婚或婚姻无效的情况下才可终止其婚姻关系。

调解是由处于中立地位的第三方当事人(即调解员“Mediator”)协助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和平合理地处理争议问题并依法自愿达成协议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在调解机制中,当事人无需参加法庭诉讼,同时,不同于法官及仲裁人员的是调解员的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也不存在正式的证据或程序规则调控调解,通常均由调解员和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其非正式的调解程序。

在美国大多数州,未成年人是指年龄未满18岁的自然人。所有未成年人必须在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人(父母或监护人)的监护下生活,除非该未成年人已“脱离”家庭——在军队服役、结婚或根据法庭许可而独立生活。一般来说,除非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还须对未成年人的财产进行监护,即对其特有的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以及为管理上所必要的处分权,直至该未成年人达到其所在州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

无过错离婚是指要求离婚的一方配偶无需证明对方配偶存有过错,而只需简单说明夫妻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便可获取法庭的离婚判决。1969年,美国加州(California)成为美国(乃至西方世界)第一个适用无过错离婚的州,在此之前,获取离婚的唯一方式是证明对方配偶存有过错或因对方配偶的不当行为而导致婚姻完全破裂。一般情况下,准予无过错离婚的理由通常为:无法相处(Incompatibility)、无法协调的差异(Irreconcilable Differences)、或婚姻完全破裂(Irremediable Breakdown Of The Marriage),另外,有些州也将无法治愈的精神疾病(Incurable Insanity)作为准予无过错离婚的一个法定理由。

公证人是指经政府执行机构认可并授权,而执行确认、宣誓或保证、见证签名、或核准文件等特定职能的公职人员。

法庭指令是指法庭下达的决定,法庭指令可以是一个简单的命令,如命令证人如实回答法庭的适当询问;同时,法庭指令也可以是法庭举行听证会后作出的复杂但合理的决定,明确指定当事人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如在离婚程序中,法庭可能会根据当事人要求而下达临时禁止令。但法庭指令通常并非法庭所审理案件的最终决定,即法庭判决。

陈述理由指令是指法官下达的要求一方当事人出庭向法官证明其反驳对方当事人或法官自己的提议、以及法官不应准予该提议的理由的法庭命令。例如,在离婚程序中,一方父母向法官要求对子女的单独生活监护权,那么法官将根据该请求而下达指令要求另一方父母在特定日期的特定时间出庭,并要求其向法官陈述不应将子女的单独生活监护权授予请求一方父母的理由。虽然被要求向法官陈述理由一方当事人可能处于诉讼的不利地位,即承担了向法官举证的责任,但双方当事人通常会具有均等的要求自己的权利的机会。

动产是指可以被移动的财产,即除土地以及其它附着于土地上的建筑物等财产以外的其它所有财产,如汽车、银行账户、工资、有价证券、小型公司、家具、保险单、珠宝、专利权、宠物等,动产也可用英语表述为Personal Effects、Movable Property、Goods And Chattel、Personalty等。与动产相对应的是不动产(Real Estate)。

申请书是指当事人向法庭提交的、要求法庭下达指令或对特定事项作出裁决的正式的书面请求。例如,如果你要和配偶离婚,那么你就必须向法庭提交离婚申请书。

申请人是指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也可称为原告(Plaintiff)。申请人(Petitioner)通常适用于某些州的特定案件中,如离婚以及其它家庭法案件。

生活监护是指父母一方所享有及承担的与其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和义务。

原告是指提起法庭诉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法定实体。在某些州的特定案件中,也可用Petitioner来代替使用。

诉答书是指以人们普遍接受的法定语言和形式而制作的原诉人的起诉书或答辩人的答辩书。但目前,美国的许多州已经为各类案件预先制定了各类正式的表格文件,因此,当事人已不再需要自己制作起诉书或答辩书等法定文件,只需在法院网站下载或直接到法院的书记员处领取所需表格,然后填写相关内容即可。

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制定婚前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实现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是产生争议。婚前协议又称为“prenuptial agreement”。

适格家庭关系证明书是指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因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费或婚姻财产分割的需要,而由法庭根据当事人请求下达的用于对退休养老金进行分割的指令。同时,法庭必须根据规制退休养老金支付的联邦法下达适格家庭关系证明书。

准共有财产是已婚夫妻所有财产的一种形式,即当一对夫妻从一个实行非共有财产制的州迁移至一个实行夫妻共有财产制的州时,那么,他(她)们在非共有财产制的州共同获取的财产即可认定为是准共有财产。通常情况下,在夫妻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的情况下,准共有财产可被当作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处分。

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其它永久附着于土地上的财产,如建筑物、房屋、固定式活动房屋、树木等。不动产也可称作“Real Property”,另外,与不动产相对应的为“动产”(Personal Property)。

在美国某些州,答辩人(Respondent)是用来代替抗辩人(Defendant)或被告(Appellee)的,特别是在离婚以及其它的家庭法案件中,答辩人即是指被起诉并需对申请人的申诉作出回应的一方当事人。

禁止令是法庭下达的禁止当事人实施某种行为的指令,如禁止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联系、禁止其出入家庭住所、禁止其将子女带离本州。禁止令通常在家庭暴力、子女虐待等类型的案件中下达,主要用来确保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同时,禁止令也可用来禁止邻居间的恶劣纠纷。

个人财产是指在夫妻共有财产制州,完全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和控制的财产。在夫妻双方离婚时,个人财产将仍然属于该所有人一方配偶所有,而无需根据当事人所在州的相关财产分割法律进行分割。通常情况下,个人财产包括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所有财产、通过继承或赠与的方式获取的财产,同时个人财产还包括附属于这些财产而产生的收益。与个人财产向对应的是夫妻共有财产(Community Property)。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在法定分居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自愿协商或法庭判决的方式对财产分割、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问题作出安排。

单独监护权是指在父母双方分居或离婚的情况下,仅由一方父母享有对子女的生活和法定监护权,而另一方父母享有对子女的探视权(Visitation Rights)的子女抚养安排。

分割监护权是指当分居或离婚的父母双方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时,将每个子女的单独监护权分别授予父母双方的子女抚养安排,比如,一对父母拥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那么在该夫妻离婚时,由女方获取对女儿的单独监护权,而由男方获取对儿子的单独监护权,这种子女抚养安排就是分割监护权。但是,法官在一般情况下不会采取这种子女抚养安排,因为这种方式会使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开,可能会违背子女的最大理由原则。

简易离婚是指无需通过法庭的听证审理即可获取离婚判决的法定程序。因此,与普通离婚(Regular Dissolution)比较起来,简易离婚比较简捷、经济,但是并非所有的当事人都可以选择简易离婚程序来解除婚姻关系,因为简易离婚程序不仅存在严格的适用条件,同时该程序也存在诸多的限制之处,如简易离婚程序对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子女、以及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和婚姻财产都具有严格的限制,同时,选择建议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必须放弃获取配偶赡养费以及其它法庭指令的权利。

法庭传票是指由原诉人(Plaintiff)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Defendant)其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通常情况下,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小额钱债法庭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生存配偶即是指寡妇或鳏夫。

有形动产是指可以感觉或触摸的、并且可以移动的财产,如家具、汽车、珠宝以及艺术品等,但是现金和经常账户并非有形动产,但对于电脑数据是否有形动产,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共同所有财产是一种仅适用于已婚夫妻的联合所有财产形式,这种财产所有制形式与联合共有(Joint Tenancy)非常相似,同样包含有生存配偶的继承权,也就是说,当夫妻一方死亡时,另一方生存配偶将取得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但这种财产所有形式在美国仅有半数州适用。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可以共同拥有某项财产的产权所有形式,在按份共有下,当财产所有人一方死亡时,属于该方当事人的财产份额可根据其自身意愿进行继承。在美国某些州,除非当事人作出书面约定,否则,将法定地认为其财产所有形式为按份共有。

非争议性离婚,又可称为协议离婚,是指非提请离婚一方配偶在接收到对方配偶送达的法庭传票和离婚申请书后,并没有针对该离婚申请向法庭提交任何正式的答辩书提出异议,法庭因而自动准予提请离婚一方配偶的离婚申请的法定离婚程序。通常情况下,当夫妻双方就与离婚相关的所有事项达成协议时,便可适用该无争议离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因此,有时,当事人双方根本无需均到庭参加诉讼。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

6、Common law marriage

7、Complaint

8、Contempt of court

9、Custodian

11、Default

13、Defendant

14、Defined benefit plan

15、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

16、Desertion

17、Dissolution
A term used instead of divorce in some states.

18、District court

19、Divorce

20、Divorce agreement

21、Family allowance

22、Family court

23、Fault divorce

22、Felony

23、File

24、Filing fee

25、Foreign divorce

26、Fraud
Intentionally deceiving another person and causing her to suffer a loss. Fraud includes lies and half-truths, such as selling a lemon and claiming "she runs like a dream."

27、Gift taxes
Federal taxes assessed on any gift, or combination of gifts, from one person to another that exceeds $11,000 in one year. Several kinds of gifts are exempt form this tax: gifts to tax-exempt charities, gifts to your spouse (limited to $110,000 annually if the recipient isn't a U.S. citizen) and gifts made for tuition or medical bills. In addition to the $11,000 annual gift tax exclusion, there is a $1 million cumulative tax exemption for gifts. In other words, you can give away a total of $1 million during your lifetime -- over and above the gifts you give using the annual exclusion -- without paying gift taxes.

28、Grounds for divorce

29、Group life or group health insurance

30、Hearing

31、Homestead

32、Irreconcilable differences

33、Irremediable or irretrievable breakdown

34、Joint custody

35、Joint tenancy

36、Judgment

37、Jurisdiction

38、Marital property

39、Marital settlement agreement/Marital termination agreement
40、Marriage

41、Marriage certificate

42、Marriage license

43、Martial misconduct
See fault divorce

44、Mediation

45、Mediator
See mediation

46、Minor

47、Misdemeanor

48、Motion

49、No-fault divorce

50、Notary public
A licensed public officer who administers oaths, certifies documents and performs other specified functions. A notary public's signature and seal is required to authenticate the signatures on many legal documents.

51、Oath
An attestation that one will tell the truth, or a promise to fulfill a pledge, often calling upon God as a witness. The best known oath is probably the witness’ pledge “to tell the truth, the whole t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truth” during a legal proceeding. In another context, a public official usually takes an “oath of office” before assuming her position, in which she declares that she will faithfully perform her duties.

52、order

53、Order to show cause

54、Pension
A retirement fund for employees paid for or contributed to by some employers as part of a package of compensation for the employees' work. Pensions became widespread during the Second World War, when they were commonly used as lures because there were more jobs than workers.

55、Personal property

56、Petition

57、Petitioner

58、Physical custody

59、Plaintiff

60、Pleading

61、Premarital agreement / Prenuptial agreement

62、Qualified domestic relations order(QDRO)

63、Quasi-community property

64、Quitclaim deed

65、Real estate

66、Real property

67、Respondent

68、Restraining order

69、Retirement benefits

70、Right of survivorship

71、Separate property

72、Separation

73、Shared custody

74、Sole custody

75、Split custody

76、Spousal support
See alimony

77、Summary judgment

77、Summons

78、Superior court

79、Supreme court

79、Surviving spouse
A widow or widower

80、Tangible personal property

81、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TRO)

82、Tenancy by the entirety

83、Tenancy in common /Tenants in common

84、Uncontested divorce

85、Visitation rights

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许多州在子女仍是全日制学生的情况下,会将该时间界限上再延续一年或两年。在父母分居或离婚的情况下,父母双方仍然必须抚养其子女。通常情况下,享有子女监护权一方父母通过照顾子女日常生活的方式来履行其抚养义务,而另一方父母则必须通过向该监护父母支付一定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其抚养义务,抚养费一般是现金形式,但也可能是其它形式;但当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方式为共同生活监护时,法院也可能命令具有较高收入的一方父母向另一方较低收入的父母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供养子女的费用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