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银屑病医院还开吗:女方怀有的孩子或所生的孩子是和他人通奸所致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7 20:05:53
女方怀有的孩子或所生的孩子是和他人 通奸所致的不能适用《婚姻法》终止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条款么?
如果是,在哪个法律上啊?
能详细点吗?

该问题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给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该批复有法律效力,批复全文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3月5日办研字第8号请示收悉。关于女方婚后与人通奸怀孕,男方提出离婚,是否适用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问题,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提出离婚时,如婚后通奸怀孕的事实为女方所不争执或经查明属实,则法院应该受理,不适用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法院受理后,应否判决离婚,则应视具体情节而定,不能笼统规定。而且法院在处理时仍应注意对于妇女和胎儿的保护。男女一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应与婚后通奸行为加以区别,一般不能作为对方提出离婚的理由。
(注:关于上述问题的法条,在原婚姻法中为第十八条,虽然婚姻法已经两次修改,但上述批复精神仍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