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m单设计注意事项:想知道壮族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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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 族
壮族(原作僮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据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已有人口1550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33%,是我国唯一的1000万人口以上的少数民族。

在壮语里,将姓称作“栏”,即房屋的意思。表明壮族“姓”的本义是指生活在同一间大房屋里同一血缘人群的共同称号。

壮族早期的先民没有姓氏,是古代“百越”的一个分支。秦末自立为“南越武王”的赵陀,虽然已有赵姓,但他是由河北真定迁入壮区的中原人士。另据多种姓氏辞典对“韦姓”的解释,有一支韦姓出自韩姓,是汉代功臣韩信被杀后,萧何暗中将其子孙送往南粤(今广西、广东一带),韩信子孙为避祸,以韩字半边“韦”字为姓。这是秦汉时期中原人士迁居壮区的又一例证,说明壮族与汉族交往由来已久。最早见于文献记载的壮族姓氏是《新唐书》中的“列传·南蛮”:“西原蛮(即壮族古代称谓),居广容之南,邕桂广西。有宁氏者,相承为豪。又有黄氏,居黄橙洞……天宝初,黄氏疆(强),与韦氏、周氏、侬氏相唇齿,为寇害,据十余州。”可见当时已有了黄氏、宁氏、韦氏、周氏、侬氏等大姓。习惯上把这些大姓聚族而居的区域,以“洞”命名,分别称作“黄洞”、“侬洞”、“吴洞”等等。反映了这些姓氏与氏族部落组织的密切关系。

关于壮族姓氏的来源,有以下几种:

①集会赐姓
据壮族民间传说,其先民原来没有姓氏,各部落首领在一个叫江岩的地方集会,商定姓氏。因主持人势力强大,被推为首领,以“黄”(皇帝)为姓。其余养黄牛的,就以“莫”(黄牛)为姓;会猎鸟的以“陆”(鸟)为姓。大家都因有了姓而高兴。但当时为大家杀牛做饭之人,却因未得姓而发怒,以刀拍击砧板愤愤不平。主持人见状,灵机一动,就以“岑”(砧板)给他为姓。

②以居地为姓
壮族部分姓氏与居住的地理环境有密切关系。如:农姓,汉语是指农耕种植,而壮语却是森林或树木浓密的意思,即指住在森林里的人;甘姓,汉语是甜的意思,壮语却是岩洞的意思;谭姓,汉语中是谈的意思,壮语却是指水塘,意指住在水边的人们。

③以职业技艺为姓
前述“莫”。汉语中是“无”、“不”的语思,而壮语中却指黄牛,意为养牛人。蓝姓,汉语中指颜色,壮语中却指用竹或藤编织的篮子,可知其祖先擅长于篮筐编织。巫姓,可能是与为人驱邪祈祷的巫术有关。

④以原始的图腾崇拜为姓
壮族先民与其它民族一样,也曾经历过原始的氏族社会,故而部分姓氏由原始的图腾崇拜发展而来。如龙姓,即源于对古代蛟龙(鳄鱼)的崇拜;麻姓,在壮语中是狗的意思,源于对狗图腾的敬仰。狗在古代壮族中有很崇高的地位,可能与西南各族传说中的神犬盘瓠有关。此外如陆姓,壮语中为鸟,与鸟的崇拜相关。

⑤受外族特别是吴越和汉族影响
据史书记载,早在春秋战国之际,壮族统属于“百越”,秦汉时期,就有汉族移民迁居壮族地区。如前述南越王赵佗,即因战乱入居壮族地区,必然会对壮族姓氏文化产生一定影响。现今壮族中的部分汉姓,即是汉族文化影响的结果。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从表面上看,有些壮族姓氏与汉姓相同,但从读音和词义上考察,却有很大差别。如前述“莫姓”(黄牛)、“陆姓”(鸟)、“麻姓”(狗)、“黄姓”(皇帝)等,即是成例。

当今壮族,以黄、韦、侬、莫、岑为大姓,多为历代部落首领土官世家。由于受汉文化的影响,免遭世人对“蛮夷”的歧视,在其所修族谱、家谱或其它传记中,多攀附内地迁来的汉族或功臣名将为自己的祖先。将祖籍说成是来自中原内地。如泗城岑氏,称其先祖岑仲淑是浙江余杭人,宋时随狄青平定侬智高,以功封镇其地。再如南丹州莫氏土官,在唐开宝七年(974年)即自称节度使。遣牙校陈绍现奉表修贡,请求内附。《宋史》、《明史》、《舆地胜纪》中,均有明确记载,但南丹莫氏土官家谱、碑刻与传说中,却称自己的始祖是莫伟勋,为宋代狄青部将,随来广西。

僚人是具有悠久历史的土著民族。在远古时代,岭南大地山岭绵延,洞穴众多,丛林莽莽,兽类出没;江河湖海,盛产鱼虾。这种优越的自然条件和资源,为最初的人类居住和生活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据考古学家的考古发现,早在几十万年至一万多年前,广西大地上就有古人类的广泛活动。今壮族聚居的右江河谷地带,已发现多处六七十万年前古人类活动留下的旧石器时代遗址,其中有不少文化遗物。五万至一万多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在桂中、桂南、桂西的广大地区,已发现人类化石13处,文化遗址、遗物分布点100多处。如桂中的“柳江人”、“麒麟山人”、“白莲洞人”、“九头山人”、“都乐人”、“甘前人”,桂北的“宝积山人”、“荔浦人”,桂南的“灵山人”,桂西的“干淹人”、“九楞山人”、“隆林人”、“定模洞人”等,都以发现地点名称来命名。这些古人类的体质特征,大体是头部颧骨较大而且前突,鼻骨低而宽,鼻梁稍凹,上门齿呈铲形等,属南方蒙古人种,与现代壮族·布依族人的体质特征相似。

发展到四五千年至一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人类活动的领域更为广阔。广西境内,东起浔江两岸,西至那坡、大新,南自北部湾,北至灌阳、全州,已发现的人类文化遗址有数百处之多。同人类遗骸一同出土的有大量的经过加工的新石器,如有肩石斧、有段石石奔、有肩大石铲等,还有大量的陶器、鱼网坠、骨器和蚌器。石锄、石铲和陶器的制造和使用,表明新石器时代的壮族先民已从渔猎生活过渡到稳定的锄耕农业生活。据考古学家研究,广西新石器时代的人类同旧石器时代的人类相比,有着承传的关系。数万年前至几千年前广西人类同现代壮族在体质上的相似特征,有力地说明了他们是广西壮族等土著民族最古老的祖先。

僚人的先人百越人在春秋战国就活跃于长江以南的各个省份。秦始皇统一六国、平定扬越、闽越以后,就派遣尉屠骓率领50万大军南下岭南,但就立即遭到了僚人先人西瓯和骆越人顽强的抵抗,造成秦军“伏尸流血数十万”,就连秦军主帅尉屠骓也被西瓯人斩杀。为了扭转这种局面,秦始皇下令开凿有名的灵渠,保证了给养和援兵源源不断地到达岭南,终于击溃强悍的西瓯,又经过6年的苦战,借助数倍于骆越的兵力,最终战胜西瓯与骆越,统一了整个岭南,从此濮僚地区正式划入中国版图,壮族·布依族也成为了中华民族中的一员。

公元六世纪以后的唐、宋时期,居住广西的壮族先民称为俚、僚、土人。唐、宋时期由于国家的统一和经济文化的发展,王朝对广西的统治大为加强。在行政上,唐设岭南西道,宋设广南西路,在壮族地区设羁縻州县,以俚、僚首领为知州、知县,壮族历史上漫长的土司制度开始建立。北宋时期,壮族人在自己的首领侬智高的率领下奋起抗击越南的入侵,建立“南天国”和“大南国”,并英勇反抗北宋的镇压,曾经攻克了广西大部分州县和广东西部,并围困了当时的华南政治经济中心广州。侬智高失败以后,北宋为了加强对壮族地区的控制而强化了土司制度的建立。土司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末民初,给壮族社会造成了深远的影响。明朝时期,壮族巾帼英雄瓦氏夫人曾响应明政府的征调,以女流之辈加58岁高龄,带了几千壮族狼兵前赴江浙抗倭前线,打响了抗倭斗争的胜利第一仗,此后明朝军队才开始扭转屡战屡败的局面,最后把日本海盗成功赶出中国沿海地区。

壮族在近现代也是以骁勇善战而著称。清末的太平天国运动中,壮族是重要的参与者。很多太平天国的重要将领如李开芳、萧朝贵、韦昌辉、石达开等都是壮族人。中国近代史上的对外战争中,唯一取得胜利的是中法战争,也是壮族人组成的黑旗军和驻桂边防军取得的。

秦以来,壮族先人历代分别被称为南越、濮、僚、俚、溪峒蛮、乌浒,在宋代史籍中称为始被称为“撞”、“僮”、“仲”,明清时也有称为僮人、良人、土人的。解放后,广西的僚人称统称“僮”(与‘壮’同音);而贵州省则采用了当地僚人比较普遍的自称——“布依”来作为族称;云南省僚人则根据各支系自称而分别上报了“侬族”“沙族”“土族”“天保”等民族称呼,后来根据各支系语言文化比较结果,统称僮族。1958年3月广西僮族自治区成立,同年云南省成立云南文山僮族苗族自治州。1965年在周恩来总理的倡议下改族名为“壮族”,一直沿用至今。

壮族历史悠久,早在旧、新石器时代,壮族先民们就在今之壮族地区这片土地上,使用各种石器工具,过着共同劳动,共同消费的原始社会的经济、文化生活,创造了石器时代的原始文化。

秦以前,壮族地区属徼外之地,部分地区属楚国。其社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向奴隶制社会过渡。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秦王朝统一岭南地区,设置桂林、南海、象三郡。而今之壮族地区大部分属桂林郡统辖,一部分属南海、象郡所辖。自此,壮族地区开始处于中央封建王朝的统治下,成为祖国南疆领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秦末汉初,割据岭南立国称王的赵佗,推行一系列的旨在“和绥百越”的政策,吸取越族首领参与王国政权的管理,鼓励汉族与越族通婚,推广中原地区的先进生产技术和科学文化。因此,赵佗统治时期,南越“东西万余里”出现了“甚有文理”,“相攻之俗益止”的稳定局面,社会经济得到了新的发展,汉武帝统一岭南后,继续推行“以其故俗治,毋赋税”的政策。东汉马援南征时,“所过辄为郡县治城郭,穿渠灌溉,以利其民”(《后汉书·马援传》)。修水利灌溉农田,这对当时岭南越人的社会经济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三国时,中原大乱,不少汉人避乱南来。他们带来了中原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文化,促进了壮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南朝宋齐王朝时,在岭南地区推行俚郡、左县制度。

唐代,封建王朝在岭南西部的壮族地区,实行羁縻政策,“以夷治夷”,进行间接统治。当时广西中南地区农业已发展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出现了有的土官“粮粒丰储,纵有十载无收,夕丛人无菜色”的景况。手工业的纺织业,生产的桂布白如雪,美观柔软,贸易交往,因而出现了“僚布”。经济文化有了发展。

宋元时期,是壮族社会历史发展的转折时期,封建王朝在壮族地区原来羁縻统治的基础上,推行土司制度。朝廷分别给首领者知州、权州、监州、知县、知峒等官衔,世代承袭。其职责是“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这时期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相对缓和,壮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有一定的发展。

明清时期,壮族地区的土司制由发展到衰落。明一代初期,广西土司共有190多人,是土司制的繁盛时期。明中叶以后,中央王朝采取“改土归流”的措施,改土归流后,生产关系有了一定的调整,从而生产力得到了发展。农民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兴修水利,围塘蓄水,灌溉田园,加之选种育秧,中耕除草,稻谷亩产增产。手工业也较发达,武鸣、忻城生产的壮锦,钦州产的紫砂陶器,容 县的造纸业都比以前有了较大的发展。随着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商业也发展起来,当时桂平、合浦成了货物贸易的集散地,驰名的合浦“南珠”,远销海外。一些地方,出现了“客商云屯,山货露积”的景象。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边远山区的生产仍比较落后。鸦片战争后,壮族地区和全国一样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光绪年间先后有龙州、梧州、南宁等地辟为通商口岸,洋货如洋布、洋纱、洋油、洋钉、洋伞、洋火等商品,大量涌入壮族地区的圩镇,民族工业受到打击,家庭手工纺织业受到冲击,壮族地区许多世纪以来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趋于解体。受洋务运动的影响,壮族地区也热衷于振兴实业,以优惠的条件吸引华侨来投资,清末华侨来广西投资者不少。

近现代以来,壮族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一样为了结束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1949年以后,壮族地区先后建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进行了社会主义的工农业改造,特别是1978年以来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使壮族地区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迈向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民间组织——“议团”和“议众”

1949年以前,在桂西和桂北地区存在着一种官方系统之外的民间组织——“议团”和“议众”。在壮族社会里其基层组织结构是宗支,设有支族长。若干宗支组成宗族。一般是一寨一宗族,设宗族长,他同时也是头,但不全是寨老。头人有权召开全寨大会,叫做“众议。若干寨的头人组成议团,为所辖诸寨最高权力机关。这就形成了宗支——议众——议团这样的体系。

议团有处理所辖诸寨重大事务的决定权。每年春秋二季之始,头人便集中商讨补充和修改乡约。如有违法事件,议团有权定罪和行刑。屡教不改的恶棍,有权将其逐出十三寨。一些议众解决不了的纠纷,也由它最后裁决。总之,诸寨的安宁、社会秩序、生产、生活以至维护传统伦理道德,决定权均在议团。

议团开会是相当民主的,头人坐在中间,任何成年男女都可以参加,每人都和头人一样有发言权。决定问题采取协商办法,任何头人都不得把个人的意志强加给大会,也不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办法,而是尽量讨论各种不同的意见,力求全体一致。议团一旦形成了决定,坚决贯彻实行。

议团、议众一项重要的工作是讨论和监督执行乡约。乡约换内容分好几类,第一类是规定人们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第二类属专门例规,例如严禁乞丐、严禁烂崽、严禁窝赌、严禁盗贼、严禁匪类、严禁强蛮暴欺横行、严禁夜行、裁种禾苗禁放牲畜等。第三类是联合抗侮防盗的乡约。第四类是对外来人的防范和限制,如禁止引贼入山,禁止婚嫁时闯入酗酒闹事,禁止闯入庙宇,禁止随意垦荒等等。

对违约行为规定的五级制裁办法,如写悔过节、肉刑(点香烧肉、棍棒拷打)、革除(革除宗族和寨籍)、沉塘活埋等。1949年以后,均以国家法令为依据,一切与之不相适应的乡规乡约都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