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配送公司起名:请知道劳动法的进来解答,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05:03:12
我公司的规矩很多,其中有一些,我个人觉得不是很合理。
比如有一条规定,弄坏工作笔记本,要罚款50元。
但是一来,这工作笔记本的成本,充其量不过两元;
二来,我们这里每天工资不过10元。
我认为这样重的罚款很不合理。

我的问题是,这样不合理的条款放在公司制度里是否可以视为无效。
另,若为此劳资双方有了争议,是否可以求助于劳动部门调和?

1、首先你的工资每天10元,你就已经可以到劳动局举报你们公司了。我国各地区,除极偏远地区外,最低月工资都在350以上,依照工作日22天计算,你们日工资得超过15.9元。
2、除非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公司损失,否则,公司无权要求员工承担责任。即使承担责任,每月惩罚额不得超过月工资的20%。所以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工资均违法,建议你举报。

无效.法律没有授权公司罚款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