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字母的单词好听的:偶签定的劳动协议是否有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06:01:27
因为工作涉及到很多商业性质的机密,刚开始到公司的时候和公司私下签定一份协议,就是必须工作年满三年,而且向公司交纳了一千块钱作为在公司里面的压金,协议中有一条是:无天灾人祸等特殊事故,不得无故提出辞职.否则不退换1000元压金.因公司搬迁上下班不方便.而且工资待遇觉得不合理,故想提出辞职.偶想知道一下,是不是真的就不能要回那1000元压金?压金有收据....以前好像看到过这方面的劳动纠纷,那份协议是无效的,那我如果辞职应该怎么办?去劳动服务公司仲裁还是........麻烦请详细说明偶应该怎么办?谢谢了......
这不是劳动合同,就是一个协议.当初公司制定这个协议的目的就是约束你在公司里面工作三年.协议也是针对这个问题的.至于交纳保险之类的.不在此协议内..此协议的主要意思就是如果三年内无故提出辞职,那1000元不退........

可以肯定的说:你的这个协议是违法的,也就是不具备法律效力!
还有那个关于辞职的也是霸王条款,明显的是不公平的,很难具有法律效力!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是部分无效,就是你所说的这些条款是无效的,但劳动合同并不因此全部无效.

该押金条款均无效,违反了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你可以辞职,其应该交还给你该押金。双方本可以规定违约金条款,但这个押金条款属于违法条款,不属于违约金条款,因此不受法律保护,该条款无效。

首先,你当然可以辞职不干,因为公司无发现兹尼的人身自由。但是要注意合同中关于保密协议的履行。
其次,劳动法中明确禁止企业预收职业押金。应当退还。
还有,你合同中“无天灾人祸等特殊事故,不得无故提出辞职.否则不退换1000元压金”可能被解释是违约责任。

可以明确地确定,你以前所签订的劳动协议是无效的。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