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奥迪a4多少钱一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有什么作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30 03:51:37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企业有什么好处?为什么要计提?还有跌价准备什么的?
回答越通俗越好.
谢谢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一、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者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这种情况称之为固定资产减值。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中国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规定不仅说明了谨慎性原则的重要性,也是为了避免资产的虚增导致企业利润的虚增,同时保证企业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可比性。需要注意的是,运用谨慎性原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设置秘密准备,否则就属于滥用谨慎性原则,将视为重大会计差错处理。

1.法规:
  2006年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该准则中的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如果某项资产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则不应按照该单项资产为基础确定其可回收金额,而应当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回收金额,然后据以确定资产的减值损失。资产组概念的延伸就有资产组组合,最典型和常见的实例有总部资产。企业总部资产包括企业集团或其事业部的办公楼、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等。这些资产的显著特征是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而且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资产组。如果有迹象表明某项总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企业应当计算确定该总部资产所归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将其与相应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

2.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进行定期比较。当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确认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而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使账面价值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该资产在当前市场上的实际价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标示的价值减损,主要是由于企业外部环境或内部因素的变化而引起的,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实务中更需要依赖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如果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或者专业判断水平较差,那么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固定资产发生的实际减值可能存在较大差距。对列入累计折旧的费用配比产生较大影响。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像固定资产折旧那样按月计提,无法按照用途分别计入相关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其核算通常是在年末或指定的核算期末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在无证据表明减值已发生的情况下,一般不做账务处理。因此,不同会计期间的减值损失与时间的推移或正常使用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但在计提减值准备时,却不可避免地与折旧发生联系。固定资产折旧是以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的余额作为折旧的基数,并在预计使用寿命的折旧年限内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如果已计提了减值准备,则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则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但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积折旧不作调整。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来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依据核算日前后的相关信息确定的,属于带有一定主观性的会计估算,并不十分准确,同时,不同时间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具有不确定性。理论上,在固定资产的当前市值基础上计提减值准备,应当能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更接近实际。但固定资产的当前市价也是一种评估结果,尤其是在固定资产非新置的前提下,其准确度得不到保障,只有经过专门评估机构评估后的结果才是比较准确的,在会计实务中存在着操作的不可行性。因此,日常减值准备的计提仍不能保证减值后的固定资产价值十分接近实际,只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体接近实际。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无论企业采取什么样的资产减值准备政策,在税收法规上均不予承认,以避免对所得税造成冲击。因此,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对所得税数额没有直接影响。但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影响折旧额的变化,使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差异,形成纳税的时间性差异,特别是在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时,这一差异更加复杂。因此,企业在申报纳税时应作相应的纳税调整,若涉税财务调整不准确,就会影响会计利润及应纳税所得额。

3.减值测试:
  企业应当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下列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
  ⑴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暂时不可能恢复;
  ⑵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发生或在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⑶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⑷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
  ⑸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⑹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帐面价值时,这时确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记入营业外支出。减少企业利润。避免虚夸企业资产价值。
投资的跌价准备。市价或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计提跌价准备,减少帐面资产总额。可以反映投资的帐面价值是否反映了投资的实际价值。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第16号准则规定,当固定资产允许重估时,其价值按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去按重估价值计算的累计折旧的余额来表述。若重估发生增值,增值不计入当期损益而列为所有者权益中的单独一项——“重估价盈余”,若发生重估减值,作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若过去已有重估增值并曾贷记重估价盈余,以后再重估时出现重估减值,则先用重估价盈余来抵补,即借记重估价盈余。
笔者认为,我国可以允许一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对固定资产定期或不定期重估。重估时,固定资产的价值可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第16号准则,按固定资产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去按重估价值计算的累计折旧的余额来确定。然后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采用“账面价值与公允市价孰低”的原则计价。若重估发生增值,则不作任何处理;若重估发生减值,按减值部分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此外,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应按照个别项目计算确定。
第二,如果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因企业兼并等原因法定评估增值而存有计入资本公积准备项目的,则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先冲减原该项固定资产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足冲减部分确认为当期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第三,已确认损失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固定减值损失的数额内转回。这里的“已确认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数额内转回”,是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贷方实有余额。如果已确认损失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首先转回原计入损益的减值,差额部分再恢复原冲抵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
第四,固定资产在重估价后,提取累计折旧不应受到影响,企业仍按重估前采用的折旧方法和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计提折旧。

这样就遵守了会计中的“谨慎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