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铁龙7座:关于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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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1日,出租车司机李某被公安局罚款1000元并扣车,李当场交纳了罚款,4月5日公安局提出只要其再交2000元保证金就可以将出租车返还给他,李某认为不合理而未交保证金,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后,11月1日法院依据证据不足为由撤消了公安局的罚款扣车决定,依照国家赔偿法,对李某的损失应
A退还罚款1000元
B返还出租车
C赔偿2005年4月5日至11月1日车辆被扣期间的直接经济损失
D赔偿2005年3月1日至4月5日车辆被扣期间的直接经济损失
扣车是否属于扣押财物?请予解释!

D赔偿2005年3月1日至4月5日车辆被扣期间的直接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章 侦查
第六节 扣押物证、书证
第一百一十四条 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 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第一百一十六条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第一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第一百一十八条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机关。

答案是A D

退还罚款1000元 ,赔偿2005年3月1日至车辆拿回日的被扣期间直接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