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吃鸡电脑配置推荐:麻烦各位帮忙举个混合销售的例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3 10:40:21

  混合销售行为:既涉及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货物又涉及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非应税劳务的一项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的例子:某企业销售产品1500件给某商场,每件不含税价70元,由该企业所属统一核算的汽车运输队运货给买方,计应收运输费1000元,由于运输收入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同时又涉及到货物销售,故这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并征收增值税(混合销售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所以在实际发生业务中,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售税额=1500*70*17%+1000/(1+17%)*17%=17995.30元借:应收帐款-**商场 123850元贷:产品销售收入 105000元贷:其他业务收入 854.7元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995.3元

  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是按“经营主业”来确定征税的,只选择一个税种:增值税或营业税。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企业的兼营和混合销售往往同时进行,在税收筹划时,如果企业选择缴纳增值税,只要使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如果企业选择缴纳营业税,只要使应税劳务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也就是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控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所占比例,来达到选择作为低税负税种的纳税人的目的。
  某建筑材料公司,在主营建筑材料批发和零售的同时,还对外承接安装工程作业。假定该公司某年度混合销售行为较多,当年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额为200万元,购进项目金额为180万元,增值税税率和进项税率均为17%,取得施工收入180万元,营业税税率3%,那么该公司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该公司实际增值率=(200-180)/200 ×100%= 10%,
  而 D(注:D为增值率,增值率=营业税税率/增值税税率×100%)= 3%/17%×100%= 17.6%
  公司实际增值率<D,选择缴纳增值税合算,可以节税:
  (200+180)×3%-(200 ×17%-180 ×17%)=8(万元)。
  反之,如果该公司实际增值率大于D,则就选择缴纳营业税,设法使营业额占到全部营业额的50%以上。
  上述是企业可以通过变更“经营主业”来选择税负较轻的税种。但在实际业务中,有些企业却不能轻易地变更经营主业,这就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来调整经营范围或核算方式,规避增值税的缴纳。
  立新锅炉生产厂有职工280人,每年产品销售收入为2800万元,其中安装、调试收入为600万元。该厂除生产车间外,还设有锅炉设计室负责锅炉设计及建安设计工作,每年设计费为2200万元。另外,该厂下设6个全资子公司,其中有立新建安公司、立新运输公司等,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厂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这主要是因为该厂属于生产性企业,而且兼营非应税劳务销售额未达到总销售额的50%。由此,该企业每年应缴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为:
  (2800+2200)×17%=850(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40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金为:850-340=510(万元)
  增值税负担率为:510 +5000×100%= 10.2%
  由于该厂增值税负担率较高,限制了其参与市场竞争,经济效益连年下滑。为了改变现状,企业向税务机构进行咨询并对企业税收进行了重新筹划。
  首先,该厂增值税负担较高,高出同行业水平至少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因为设计、安装、调试收入占全厂总收入的比例较高,没有相应的进项扣除额。也就是说,合并征收增值税后,该厂的实际增值率为:
  (2800+2200-34O)/(2800+2200)×100%=29.41%,
  企业实际增值率大于 D(2.4%大于29.41%),应当筹划缴纳营业税。但由于该厂是生产锅炉的企业,其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即安装、调试、设计等收入很难达到销售总额的50%以上,因此,要解决该厂的问题,必须调整现行的经营范围及核算方式。具体筹划思路是:
  将该厂设计室划归立新建安公司,随之设计业务划归立新建安公司,由建安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并由建安公司负责缴纳税款。
  将该厂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划归立新建安公司,将安装调试收入从产品销售的收入中分离出来,归建安公司统一核算缴纳税款。
  通过上述筹划,其结果如下:
  立新锅炉厂产品销售收入为:2800-600=2200(万元);
  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200 ×17%=374(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40万元
  应纳增值税为:374-340= 34(万元)
  立新建安公司应就立新锅炉设计费、安装调试收入一并征收营业税,应缴纳税金为:
  (600+2200)×5%=140(万元)
  此时,税收负担率为:
  (34+140)÷5000 ×100%=3.48%,
  比筹划前的税收负担率降低了6.74个百分点。
  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在增值税的兼营行为中,同一税种,税率不同,无论是否分开核算都要征收增值税,没有筹划的余地;而对于不同税种的兼营,即对营业税的各种劳务的兼营,企业可以选择是否分开核算,来确定是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增值税的企业,如果该企业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因为提供应税劳务时,可以得到的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少,所以选择分开核算分别纳税有利;如果该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要比较一下增值税的含税征收率和该企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若企业所适用的营业税的税率高于增值税的含税征收率,选择不分开核算有利。
  营业税的企业。由于企业原来是营业税纳税人,转而从事增值税的货物销售或劳务提供时,一般是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方式来征税,这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营业税的应税劳务的筹划方法一样。
  某装饰材料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从事装饰装修材料的销售业务,同时又承揽一些装饰装修业务。某月该公司对外销售装饰装修材料获得含税销售收入14万元,另外又承接装饰装修业务获得劳务收入5万元,该公司应做何种税收筹划减轻税负?(增值税税率为4%,营业税税率为3%。)
  不分开核算:应纳增值税=(14+5)÷(1+4%)× 4%=0.73(万元)
  分开核算:应纳增值税= 14÷(1+4%)×4%= 0.54(万元)
  应纳营业税= 5×3%= 0.15(万元)
  税负合计: 0.54+0.15=0.69(万元)
  所以分开核算可以节税0.04万元(0.73-0.69)
  由此可以看出:
  增值税的含税征收率= 0.73÷19×100%=3.84%,
  而营业税税率为3%,营业税税率低于增值税含税征收率,选择分开核算有利,反之则选择不分开核算有利

我也不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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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人跟踪两个修女

有两个修女,一个是叫做数学修女,另一个则是叫逻辑修女。现在已经快天黑了但她们离修道院还有很远的路程。
数学: 你有没有注意到,后面有个男人已经跟踪我们有三十八分钟三十秒了,不知道他想要做什么?
逻辑: 这很合理的,他想侵犯我们。
数学: 天哪!在这样的速度下,他会在十五分钟之内抓到我们的,我们该怎么办?
逻辑: 唯一合理的方法当然是走快一点。
数学: 好像没用呀!
逻辑: 当然没用,那个男人也很合理的越走越快。
数学: 那我们该怎么办?在这样的速度下,他还有一分钟就能抓到我们了。
逻辑: 唯一合理的方法就是我们分开逃,走那边,我走这边,他不可能两个都抓。
那个男人继续跟踪逻辑修女。
数学修女平安地到达修道院,但很担心逻辑修女会不会出事,然后就看到逻辑修女进了门口。
数学: 逻辑修女你终于回来啦!感谢主!快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
逻辑: 发生了唯一合理的事情,那个男人不能两个都跟踪,所以他就来追我。
数学: 对对,但后来发生什么事?
逻辑: 发生了唯一合理的事情,我用尽全力地跑,他也用尽全力地在后面追。
数学: 然后呢?
逻辑: 发生了唯一合理的事情,他抓到我了。
数学: 天哪!那怎么办?
逻辑: 我做了唯一合理的事,把裙子拉起来。
数学: 天哪,逻辑修女!那个男人呢?
逻辑: 他做了唯一合理的事,他把裤子拉了下去。
数学: 我的天哪!那后来呢?
逻辑: 不是很合理吗,数学修女, 一个把裙子拉起来的修女,一定跑得比一个把裤子拉下去的男人快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