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股份借壳上市:法律求助 急……解决加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9 23:21:47
法律专家,您好!
我的一个朋友与另一个人因发生口角而引起打架,是对方持剪刀先动手,我朋友出于防卫,本能的随手抓起木板还手,打中对方鼻子,经检查造成鼻子粉碎性骨折。我朋友也被对方打伤。
打架事情发生于夜间11点左右,之后双方回各自住处,对方于次日早上向“110”报警,警察将我朋友带回派出所拘留,时至今日已关押5日。
请问我朋友的这种行为是否为正当防卫?如果不是,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恳请律师帮我分析,谢谢!!

打架过程中发生的伤害行为,一般不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其所负的法律责任要根据对方的伤情来确定,如果对方经鉴定构成人体轻伤以上的伤情,不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依法会被追究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如果经鉴定仅构成轻微伤,则只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已经问过了,这么问,很难解决你的实际问题.建议委托律师所介入提供实际帮助和辩护.

鼻子粉碎性骨折,伤的不重了,没多大的事,拘留可能使行政拘留拉,15天以后就出来了么,如果是刑事拘留就有点严重了,不过,不可能啊,这么轻的伤

正当防卫并不是说谁先动手的,而是看你朋友打对方时,对方是否在对你的朋友行使暴力
如果对方先动手,后来停手了或至少暂时停手了,你朋友拿起木板还手,就不能认为是正当防卫
如果不是正当防卫,你朋友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