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be dc 离线安装包:关于法人代表引发的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7 20:19:27
小刘今年22岁.他的朋友老周在2003年前办了一个纯净水厂.老周因为自己不是本地人,不好办营业执照为理由,让小刘做了纯净水厂的法人代表.

2004年水厂倒闭.

2005年,老周的朋友小姜找到王女士,以水厂还在为诱饵.与王女士签订了一份煤矿投资协议.老周来做这笔生意,而小姜作为担保.虽然当时水厂已经倒闭,但是签订协议时需要水厂法人代表签字.于是小姜找到小刘,并让小刘签了字.

2006年1月.老周携款10万元逃走被抓.王女士要求索赔,找到了小刘.要求其和小姜承担责任.在一个月内赔偿10万元.一个月后如果无法还钱,王女士将起诉二人.

请问小刘在此案件中应该赔偿吗?

补充:虽然小刘是当时水厂的法人代表.但是并没有领到过1分钱薪水.并且在后来的煤矿生意中也没有领到过薪水.也没有拿到过任何分红.

如果那个投资协议是以厂方的名义签订的,那么相关责任就应该由厂方承担,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最终由股东承担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你说的情况,小刘对外应该承担责任,名字不是随便挂的,没有实际经营、没有薪水、没有分红,这都是厂方内部的事,对外提都是无效的。
如果证实只是挂名,实际经营为老周,小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老周追偿。但不能因此免除对外责任。
另外,此案可能涉及刑事案件,找不到老周,先报案或许是个好选择。也许能拖些时间,争取找到老周,建议让小刘找律师提供具体帮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