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天宝下载:分析历代的相权和皇权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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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建立秦朝后,为巩固统治,颁布了一系列旨在加强中央集权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管制和行政机构。在中央,设置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事。
明朝废丞相、设六部,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提高皇帝的权力。唐朝是用增加丞相的方式来削弱每个丞相的权力,以达到加强皇权的目的。虽然明朝的方式看似与唐朝完全相反,把丞相制度废除,但也是想达到相同的目的——加强皇权。

宰相,或称丞相,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重要官职。作为封建国家最高行政机构的首长,成为皇权的伴生物,与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有着密切关系。

①宰相这种官职,是随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但此时名称不固定,职权也并不显赫。到战国末出现了“宰相”这一专称。到秦统一后,秦始皇建立了正规的丞相制度,丞相“掌承天子、助理万机”,既是国务总官,又是皇帝家务总管。同时设立御使大夫为副丞相。汉承秦制,仍设立丞相。汉武帝为加强皇权,在设立丞相的同时又宠任外戚与近臣,组成与丞相相对应的“内朝官”,丞相权力受到一定削弱。这种情况延续到魏晋南北朝。

②隋唐到宋,宰相制度发生了变化。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分掌决策、审议和政务,三省同为宰相机构,三省长官同为宰相。共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间,宰相由多人担任,不仅三省正副长官为相,只要被皇帝授于“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者都是宰相。有时宰相达10多人。三省制的建立,使相权分割,减弱了对皇权的威胁。

③明初仍设宰相,适应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加强的需要,朱元璋利用丞相胡惟庸谋反案,废丞相,析丞相政务归六部,六部直属皇帝,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没有宰相的时代。此后,适应处理政务的需要,先后创立了内阁和军机处,内阁和军机处首长虽无宰相之名,但实际上成为宰相,只不过其职权与前相比有了削弱。

纵观我国古代宰相制度的演变,相权和皇权一直处于矛盾和共存中,君主怕相权危及皇权,常用宦官奴仆控制宰相,相权被削弱;宦官、奴仆却成了宰相;君主为加强权力,又千方百计地削弱相权,从而导致宰相制度不断演变

其实皇权斗争是从古就有的,有些臣子认为功高盖主,就篡位谋权了,例如李渊,司马炎,但是也有失败的,例如诸葛恪,董卓.
也有的是当今圣上的后嗣,或者是外戚,有资格继承皇帝位置的,这样的斗争似乎更残酷,例如清朝的雍正皇帝为了夺取康熙后嗣皇位,不断排挤兄弟,后来登基也是将皇八子集团和皇太子集团(他自己是皇4子)的兄弟都发落或者灭掉了.
还有些名正言顺的禅位,但我们看见也觉得是篡权的,例如曹丕.
有些则是在一个王朝正昏庸衰败的时候来通过起义使这个王朝覆灭,例如明末的李自成,汉末张角,清末石达开就是这样,一般来说都是农民或者平民豪杰起义,但这样的起义很危险,下场很惨,石达开被凌迟,李自成战死,张角还好点,天然病死.

秦:三公九卿
隋唐:三省六部
宋:设立三司
明:废除丞相
请:设立军机处

相权和皇权的斗争,事实上就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矛盾之一。(另外一个就是: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这个问题比较大,广泛地说就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加强的过程,就是斗争的过程。我曾经分析过唐宋时期的这一过程,即唐宋时期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很繁杂,在此姑且给你简单的梳理一下吧,请见谅!
秦朝:在中央设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
西汉:汉武帝设内外朝制度,内朝为决策机构,加强皇权,外朝为执行机构,削弱相权。
隋朝:(1)三省六部制。在中央机构方面,建立了三省六部制。三省,就是内史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分别负责草拟政令、审核政令和执行政令;六部是吏部、民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分别管理官吏考核任免、户籍财政、礼仪科举、军政、刑法、工程营造等事务。六部长官都叫尚书,归尚书省管辖。
(2)州县制。地方的行政机构,改州、郡、县三级为州县两级。还加强对地方官的考核,规定九品以上的地方官由中央任免。
(3)创立了科举制。隋文帝废除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地方州、县学每年推选优秀生到朝廷进行考试,根据成绩录用。隋炀帝时,设立进士科,标志着科举制度的产生。科举即分科取士,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吏。影响:防止豪强地主把持政治大权,为庶族地主参政开辟了途径,扩大了地主阶级政权的政治基础。
唐朝:完善三省六部制,三省分工使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三省长官大都品位较低,削弱相权,加强了皇权。
北宋:在宰相之下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枢密使管理军事,分割宰相的军权;设三司管理财政收,分割宰相的财政权。相权一分为三,便于皇帝总揽大权。
元朝:设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为最高行政机关,行使宰相职权。
明朝:明太祖废除了丞相制度,把中央行政权分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皇权空前提高。
清朝:清初仍以内阁作为政府的中央机构,但权力愈来愈小。内阁之外又设有议政王大臣会议讨论军国大事。康熙时设南书房分内阁之权。雍正时推行奏折制度,内阁之权更为削弱。雍正七年成立军机处,此后,一切机密大政均归军机处办理,成为执政的最高权力机关。但军机处无定员,形式上始终处于临时机构的地位,军机大臣的职务也没的制度上的规定,只是奉旨办事,更有利于皇帝集权。中央机构有六部分管政事,刑部和都察院、大理寺全称“三法司”,审理重大案件。另设理藩院管理少数民族事务。设内务府管理皇家事务,以大臣统领,排除了宦官对皇权的干扰。
总之,其发展趋势有:
(1)、不断调整、改革中央行政机构,削弱相权,以加强皇权。明太祖废丞相,使中央行政权分属六部,基本上解决了皇权与相权的矛盾,进一步强化了君主专制的局面。
(2)、不断调整、改革地方行政机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严密管辖。宋太祖加强中央集权基本上消除了地方割据势力存在的条件,中央与地方的矛盾缓和,在元明清三朝,再没出现过国家大分裂。
(3)、对人们思想的控制日益加强。明的八股取士制度和清朝的文字狱就是典型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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