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大脑有没有第五季:2001年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的,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对财产是否具有继承权?法律发面人士请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3 07:48:26
如果有继承权,财产如何分割(死亡方在与生存者同居前已有子女,双方同居后未生育子女)

没有继承权,只能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你在2001年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不能以配偶的身份继承同居者的遗产。但可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同居另一方的遗产应由其子女继承。

同居2年以上,被公认为是夫妻的,有权分割另一方的财产,当然不会有合法夫妻分的多。。。。权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