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学四年:发现新的广告媒介,如何被其他公司拿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8 10:33:52
1、我现在发现了一种广告媒介,至少在A城市还没有公司在这个媒介上做广告,其他的一些大城市已经有了。
2、我是不是必须先要注册一个广告公司?
3、然后争取去拿到这个媒介的所有权?
4、如果A城市其他的广告公司知道了我这个构思后,和我一起去竞争这个媒介的所有权,我怎么样才能保护我在A城市的利益?

比如以电梯广告来举例子。
假设我先想到了电梯可以做广告,但A城市还没有公司做,我现在是不是必须要注册一个公司,然后去申请电梯广告位的所有权,如果有公司要凭关系拿走这个所有权,我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谢谢,小弟在此谢谢了

你所说的权利很难有办法保护,因为广告经营并不具备对某种发布方式进行垄断,除了某种发布载体是广告经营者自己的,如报纸、电视台等等,其它各种可以作为广告载体的地方,无法不让别人参与竞争。

所以,你发现新的广告媒介,只有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抢在别人之前尽快占据市场分额,别无选择。

提醒一点,按照我国《广告法》的规定,广告经营者必须取得经营资格,所以,你说“先要注册一个广告公司”是绝对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