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流程图:抵押中的房产,可以买卖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11 19:38:02
就是抵押给银行,贷款尚未清偿的房产,据说可以由买方解押,可以吗?有没有什么手续??买这样的房产会不会吃亏??卖方是不是需要什么担保??

1.提前还清贷款

房子只要还清了贷款,房主就可以取得房子的完整的产权。所以,申请人可以先还清房贷,注销房产抵押登记,再将房子卖出去。也可以和买房一方签定买卖的合同,房主还清贷款后,再办理二手房买卖的手续。

2.办理转按揭贷款

这种方法是变更房产的抵押登记,将抵押人从房东变更为买方。这种贷款不需要自己筹钱还款,压力较小。

3.赎楼

这样的贷款要找担保公司做担保赎楼,贷款还掉后,该房就可以自由转让了,找到买方后,卖掉房产,再还清赎楼的钱就可以啦

所以已经抵押的房子可以买卖的。不过如果个人需要的额度不大,也可以考虑申请信用贷款,不用卖房子。毕竟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等办理好相关的手续再卖房子,花费的时间也是比较长的。

扩展资料:

房产交易也叫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交易是房地产交易主体之间以房地产这种特殊商品作为交易对象所从事的市场交易活动。

房产交易是一种极其专业性的交易。房产交易的形式、种类很多,每一种交易都需要具备不同的条件,遵守不同的程序及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是在我国由于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特殊时期,许多房产权利并不规范,有些可以自由流转,有些限制流转,有些禁止流转。

交易分类

首先,按交易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地产租赁。

其次,按交易客体中土地权利的不同,可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产的交易与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产的交易。对后者现行法大多禁止或限制其交易,因此,在我国,一般而言,房地产交易仅指前者。前者还可进一步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划拔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

第三,按交易客体所受限制的程度不同,可分为受限交易(如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产的交易,带有福利性的住房及其占用土地使用权的交易等)和非受限交易(如商品房交易等)。

第四,按交易客体存在状况的不同,可分为单纯的土地使用权交易、房地产期权交易和房地产现权交易。

交易规则

房地产交易应遵循以下一般规则:

(1)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这就是“房产权与地产权一同交易规则”。

房产权与地产权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只能由同一主体享有,而不能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如果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他们的权利就会发生冲突,各自的权利都无法行使。在房地产交易中只有遵循这一规则,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

(2)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我国建立市场机制的时间还不长,截止到2013年7月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场化的房地产价格体系,我国房地产价格构成复杂,非经专业评估难以恰当确定,故法律规定房地产交易中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准,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3)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实施该制度的意义在于:进行房地产交易要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要求当事人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便于以此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当事人作不实申报时,国家将依法委托有关部门评估,按评估的价格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

(4)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权属变更或抵押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房地产的特殊性决定了实际占有或签订契约都难以成为判断房地产权利变动的科学公示方式,现代各国多采用登记公示的方法以标示房地产权利的变动。

我国法律也确立了这一规则,并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未办理权属登记,转让、抵押行为无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产交易

已作抵押的房产进行买卖是可以的是否吃亏需不需要担保要看你你的操作方式,参考以下三种办法。

一)贷款在还款期未到之际即先行偿还解除抵押

由原业主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之后银行释放抵押权,由地产买卖合同之后,即可按照二手房买卖的一般流程完成交易。

此方法的优点是,买方支付房款是在房东取得完全产权之后,对买方而言钱的安全度比较高。缺点是,还贷的钱完全由房东筹,这就要求房东必须有很强的经济实力,且不能使用买方的首期房款参与还贷,对卖方而言不是好的解决方案。

二)办理转按揭

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双方共同向原业主的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手续。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无须筹措钱提前还贷,没有融资的压力,而是将房东原有的还贷义务转由买方承受,经过变更抵押登记,将抵押人从房东变更为买方;缺点是,转按揭手续较为繁复,且不是一切银行都有这项业务,而若买方需要到另一家银行办理贷款,则会出现跨行转按揭的问题,操作起来比较繁琐。

三)买房替原业主提前还贷

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买方将应当支付的首期房款专项用于帮助房东归还贷款余额。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充分利用了钱的流动价值,盘活了买方的首期房款,双方合力解决了交易的大障碍;缺点是,买方的首期房款存在一定风险,若原房主利用买方的钱帮他还贷,进而取得房屋的完全产权,再将该房屋转卖他人后逃匿,买方既不能取得房屋产权,又使得首期房款血本无归,到那时,只能经过另外的法律方法追讨,就被动了。

扩展资料

房屋二次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房屋是使用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参考资料房产抵押百度百科

一、先解押,即把产权抵押房重新转变成自己的产权房,然后可以交易。

二、三种方式买卖解决。

1、贷款在还款期未到之际即先行偿还解除抵押。由原业主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之后银行释放抵押权,由房地产交易注销抵押登记,如此,原业主就取得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接下来,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即可按照二手房买卖的一般流程完成交易。

2、办理转按揭: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双方共同向原业主的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手续。优点是,无须筹措钱提前还贷,没有融资的压力,而是将房东原有的还贷义务转由买方承受,经过变更抵押登记,将抵押人从房东变更为买方;缺点是,转按揭手续较为繁复,且不是一切银行都有这项业务,而若买方需要到另一家银行办理贷款,则会出现跨行转按揭的问题,操作起来比较繁琐。

3、买房替原业主提前还贷。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买方将应当支付的首期房款专项用于帮助房东归还贷款余额。缺点是,买方的首期房款存在一定风险,若原房主利用买方的钱帮他还贷,进而取得房屋的完全产权,再将该房屋转卖他人后逃匿,买方既不能取得房屋产权,又使得首期房款血本无归,到那时,只能经过另外的法律方法追讨,就被动了。

扩展资料

房地产交易应遵循以下一般规则:

(1)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这就是“房产权与地产权一同交易规则”。房产权与地产权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只能由同一主体享有,而不能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如果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他们的权利就会发生冲突,各自的权利都无法行使。在房地产交易中只有遵循这一规则,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

(2)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我国建立市场机制的时间还不长,截止到2013年7月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场化的房地产价格体系,我国房地产价格构成复杂,非经专业评估难以恰当确定,故法律规定房地产交易中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准,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3)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实施该制度的意义在于:进行房地产交易要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要求当事人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便于以此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当事人作不实申报时,国家将依法委托有关部门评估,按评估的价格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

(4)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权属变更或抵押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房地产的特殊性决定了实际占有或签订契约都难以成为判断房地产权利变动的科学公示方式,现代各国多采用登记公示的方法以标示房地产权利的变动。我国法律也确立了这一规则,并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未办理权属登记,转让、抵押行为无效。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房产交易

抵押中的房子如果要买卖也是可以的,但要分两步走,处理好两层关系.
就步骤来说:第一步先把产权抵押房重新转变成自己的产权房,这就是你所说的解押.当然要买方以购房款的方式给钱,你又以提前还贷的方式清债.第二步就是按二手房交易的一般程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就关系来说:第一层关系是你与银行之间的的债务债权关系.房产是以不动产抵押的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只要贷款没有还清,你就没有权利出卖房子.所以还清银行的债务,了结你与银行之间的关系是前提.
第二层关系是你与买主之间的关系.处理好这一层关系有一个难题,就是买方可能会感到有风险而却步.因此交易双方要坦诚对待,阳光操作.

  不能直接交易,但是可以通法过如下方法买卖:
  第一,提前还清贷款。
  房子只要还清了贷款,房主就可以取得房子的完整的产权。所以,申请人可以先还清房贷,注销房产抵押登记,再将房子卖出去。也可以和买房一方签定买卖的合同,房主还清贷款后,再办理二手房买卖的手续。
  第二,办理转按揭贷款。
  这种方法是变更房产的抵押登记,将抵押人从房东变更为买方。这种贷款不需要自己筹钱还款,压力较小。
  第三,赎楼。
  这样的贷款要找担保公司做担保赎楼,贷款还掉后,该房就可以自由转让了,找到买方后,卖掉房产,再还清赎楼的钱就可以啦
  另外,如果需要的款项额度不大,也可以考虑申请信用贷款,不用卖房子。毕竟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等办理好相关的手续再卖房子,花费的时间也是比较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