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数据分析系统:村里承包地征用,没有签字同意征用,政府说10个人中9个同意就算同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6 01:10:36
那有没有权利拒绝被征用?

请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国家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权

  国家征用权,是国家固有、强制将一切产业用于公共目的权力,是主权国家固有的权力。国家在行使这一权力时,通常予以合理的补偿。在我国,征用土地权,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征用,在一定意义上讲,是强制购买。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国家征用吗?如果是征用就不需要你同意,直接给你补偿就OK的了.

这里要明确一个关系,即你们十人与村里的承包合同的约定,如曾经约定,在处理问题中,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那样,当九人同意时,应当认定为全部同意,反之,如无此单独的约定,属于共同承包的关系,根据民法相关的规定,共有的权利,由全体共同行使,你一方不同意,其它人不能改变共有的权利,政府虽然可以征用土地,但在征地行为中,其也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来出现,不能强制征用,也就是说,如果补偿的方案得不到对方许可,其不能强制征用。

如果不是国家征用,是你们本地政府的强制性措施的话,您可以跟我联系,我是报社记者,电话:010--51491692 刘尚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