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工在上海什么待遇:我公司客户有预订货款10万元,该客户因故取消合同,我方没收订金,请问会计科目作何处理?需纳税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07:02:19

预收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 100000.00
贷:预收账款-XX 100000.00

没收订金
借:预收账款-XX 10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100000.00
这个是对的,贷银行存款是错的.

预收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 100000.00
贷:预收账款-XX 100000.00

因故取消合同退还货款时:
借:预收账款-XX 10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100000.00

预收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 100000.00
贷:预收账款-XX 100000.00

没收订金
借:预收账款-XX 10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100000.00

同意楼上 不用纳税 但要交所得税

一、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第6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所谓“价外费用”,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作这样的界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你单位没收的违约金是一种价外费用,属于销售额的范畴,应当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的违约金则参考以下文件: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预收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 100000.00
贷:预收账款-XX 100000.00
因故取消合同退还货款时:
借:预收账款-XX 100000.00
贷:银行存款(现金) 100000.00

没有发生销售收入 则不用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