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活动总结报告:员工告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2 16:47:25
公司招收了几名员工准备从事销售工作,但由于各种原因拖了一年多还没有开始营业,也就是说这几名员工在公司的期间内没有做过任何工作,而公司一直在支付劳动报酬,所以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就和劳动者口头通知让他们自己出去重新找工作了,(没有续签,原劳动合同劳动者签字后公司没有及时盖章,已过期),但为他们办理的保险没有及时退,现在他们依据这个来说公司拖欠他们的报酬,去劳动局告公司,合理吗?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支付他们的工资吗?
他们在职期间没有做过任何工作,经常不来公司,由于没有营业所以公司也没管,合同到期后,他们平均一个月最多来公司几天,也没有做任何工作就是在公司转转就走了。

合法!因为公司没有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这就意味着(实际)劳动合同延续上一个劳动合同期,并在法律上有效,在有效的劳动合同期内当然要支付工资了,而且在"劳动合同期"内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支付违约金的!
所以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一定要提前发出类似打招呼的书面文件通知员工,说明公司的意向(续,还是不续),由员工确认,劳动合同到期后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另外,有关"他们在职期间没有任何工作?"所涉及的工资问题,要看公司在劳动管理部门备案的并且在招工时应聘者可接受的工资制度如何规定.要按规定处理!从另一方面说,工作是公司安排的,是否有安排了工作不干的行为?除此,当然要正常发放工资啦!

我感觉他们做的对

去劳动仲裁吧!!

去法院告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