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授权协议:欧共体 和 欧盟 是什么时候成立的?为什么历史书上的记载都不一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3 06: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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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的产生与一体化进程

欧洲共同体(欧共体)是欧洲若干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的一个地区性经济、政治一体化联合体。二战后初期,西欧许多政治家与经济学家认为,为了恢复与发展西欧各国经济,增强与美国、苏联的竞争力,西欧必须从消除贸易壁垒和其他经济发展障碍开始,首先从经济上走向联合。

欧共体包括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煤钢联营)、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欧洲原子能联营)和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共同市场)。共同体在其产生及其发展过程中,首要内容是经济共同体,即欧洲经济一体化。欧洲国家随着自身实力的恢复与增强,要求改变受美元支配局面的呼声日高。在争夺欧洲市场和海外市场的斗争中,欧洲任何一国都无力单独与美国抗衡,它们要求在经济上联合起来,共同保护欧洲市场,共同开发和占有海外市场。

1950年5月,法国外长舒曼提出建立煤钢共同市场的“舒曼计划”。1951年4月18日,法、联邦德国、意、荷、比、卢在巴黎签订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1952年7月25日生效。因此,欧共体是从煤钢联营开始的。这是部门经济一体化的形式。由于欧洲煤钢联营把联邦德国重整军备的关键工业部门置于共同管理和监督之下,法国担心德国军力再起的疑虑得到缓解,从而为由经济联合入手解决欧洲统一找到了新途径。

欧洲私人垄断资本和国家垄断资本的发展,为实现欧洲经济联合创造了资本条件。二战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促使欧洲国家加速创建和发展新兴工业,改造和革新传统工业。50年代中后期,欧洲国家生产力迅速发展,生产社会化和国际分工趋势发展同国内市场狭小发生尖锐矛盾,要求生产、商品、资本和劳务能够突破国界,获得更宽广的空间和市场。

1957年3月25日,上述6国又在罗马签订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条约和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条约,统称罗马条约。罗马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至此,欧洲经济共同体可谓正式形成。它的主要目标是,建立一个确保商品自由流通的关税同盟以及在经济的若干方面制定共同政策。这就由原来的部门经济一体化形式,发展为地区经济一体化形式。但1958年时,上述三个条约、机构尚未统一合并。

1965年4月8日,6国签署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所属机构进行统一联合,统称欧洲共同体,简称欧共体。该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但3个组织仍各自存在,有时仍以各自的名义活动。

1969年12月1~2日,欧共体各国首脑海牙会议决定,吸收英、丹、爱尔兰、挪4国加入欧共体,并开始进行政治合作。1973年1月1日,爱、英、丹正式加入欧共体,而挪威却因1972年9月26日公民表决过半数人反对加入欧共体而未正式加入。

1981年1月1日,希腊加入欧共体。1986年1月1日,西、葡加入欧共体。欧共体的两大基础是关税同盟和共同农业政策。1985年6月29日,欧共体就法国的尤里卡计划达成一致意见,计划立即建立一个高技术的欧洲。1986年2月28日,欧共体12国签署一体化文件。其主要规定:1990年1月1日,确定资本流动自由化,即经济货币联盟的“第一阶段”开始实施。1993年初建成一个统一大市场。

欧共体理事会,是欧共体最高决策机构,拥有欧共体的实际立法权,由各成员国一名部长组成。欧共体委员会是常设执行机构,设布鲁塞尔,由17人组成,负责实施有关欧共体条约和根据条约所作的各项规定,向欧洲议会和欧共体理事会提出报告和建议,处理日常事务。设在卢森堡的欧洲议会,是欧共体的监督和咨询机构,由议员434名(1989年)组成。它有部分预算决定权,有权以议员2/3多数弹劾委员会及其成员。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是欧共体的仲裁机构。此外,欧共体还有经济社会委员会、审计院、欧洲煤钢共同体咨询委员会、欧洲投资银行等机构。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与欧洲联盟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即《欧洲联盟条约》,它是由欧共体成员国1991年12月9日至12日在荷兰小镇马斯特里赫特举行的第46届首脑会议上通过的,故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

《马约》由《政治联盟条约》和《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组成。《政治联盟条约》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行共同的外交政策和安全防务政策;在司法和社会方面合作以及扩大欧共体的权力和职能。《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的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1990年7月1日开始,各成员国应协调经济政策,确保资本自由流通,货币加入欧洲货币体系汇率机制。第二阶段从1994年1月1日开始,设立欧洲货币机构监督货币统一进程。成员国应在通货膨胀率、利率、预算赤字和公共债务等方面达到进入第三阶段的指标。第三阶段始自1997年1月1日,最迟在1998年7月1日建立欧洲中央银行,1999年1月1日前实行单一货币欧元。

《马约》于1993年11月1日生效。至此,欧洲联盟作为一个联合欧洲12国,3.4亿人口的经济、政治实体诞生了。它是在欧洲共同体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它标志着欧洲一体化进程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根据《马约》规定,欧共体作为欧盟的主要支柱依然存在。1994年3月欧盟与奥地利、芬兰、瑞典、挪威四国就吸收它们入盟问题达成协议。之后,四国分别于6月12日、10月16日、11月13日和28日就入盟问题举行了全民公决,结果奥、芬、瑞典三国批准了协议,而挪则以52.8%的反对票否决。1995年1月1日,奥、芬、瑞典三国正式加入欧盟。至此,欧盟成员国增至15个(法、德、意、荷、比、卢、丹、爱、英、西、葡、希、奥、芬、瑞典)。

根据《马约》规定,欧洲理事会在欧洲联盟组织中居有中心地位,它是欧盟成员国首脑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马约》规定“欧洲理事会应为联盟提供其发展所需的动力,并确定联盟的总体政治方针。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

至1995年,已有160个国家向欧共体派驻外交使团,欧共体已在121个国家及国际组织所在地派驻代表团。1994年1月1日,由原欧共体12国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5国(奥、芬、瑞典、冰岛、挪威)组成的欧洲经济区正式成立。欧洲经济区人口3.74亿,国内生产总值74 081亿美元(1994年),其对外贸易总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39.5%,是当今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1995年5月1日,列支敦士登正式加入欧经区。1994年,美国是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双方贸易总额达2 445亿美元。

参考资料:http://ls.nje.cn/jiuxia/wangyik/new_page_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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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的产生与一体化进程

欧洲共同体(欧共体)是欧洲若干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的一个地区性经济、政治一体化联合体。二战后初期,西欧许多政治家与经济学家认为,为了恢复与发展西欧各国经济,增强与美国、苏联的竞争力,西欧必须从消除贸易壁垒和其他经济发展障碍开始,首先从经济上走向联合。

欧共体包括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煤钢联营)、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欧洲原子能联营)和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共同市场)。共同体在其产生及其发展过程中,首要内容是经济共同体,即欧洲经济一体化。欧洲国家随着自身实力的恢复与增强,要求改变受美元支配局面的呼声日高。在争夺欧洲市场和海外市场的斗争中,欧洲任何一国都无力单独与美国抗衡,它们要求在经济上联合起来,共同保护欧洲市场,共同开发和占有海外市场。

1950年5月,法国外长舒曼提出建立煤钢共同市场的“舒曼计划”。1951年4月18日,法、联邦德国、意、荷、比、卢在巴黎签订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1952年7月25日生效。因此,欧共体是从煤钢联营开始的。这是部门经济一体化的形式。由于欧洲煤钢联营把联邦德国重整军备的关键工业部门置于共同管理和监督之下,法国担心德国军力再起的疑虑得到缓解,从而为由经济联合入手解决欧洲统一找到了新途径。

欧洲私人垄断资本和国家垄断资本的发展,为实现欧洲经济联合创造了资本条件。二战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促使欧洲国家加速创建和发展新兴工业,改造和革新传统工业。50年代中后期,欧洲国家生产力迅速发展,生产社会化和国际分工趋势发展同国内市场狭小发生尖锐矛盾,要求生产、商品、资本和劳务能够突破国界,获得更宽广的空间和市场。

1957年3月25日,上述6国又在罗马签订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条约和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条约,统称罗马条约。罗马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至此,欧洲经济共同体可谓正式形成。它的主要目标是,建立一个确保商品自由流通的关税同盟以及在经济的若干方面制定共同政策。这就由原来的部门经济一体化形式,发展为地区经济一体化形式。但1958年时,上述三个条约、机构尚未统一合并。

1965年4月8日,6国签署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所属机构进行统一联合,统称欧洲共同体,简称欧共体。该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但3个组织仍各自存在,有时仍以各自的名义活动。

1969年12月1~2日,欧共体各国首脑海牙会议决定,吸收英、丹、爱尔兰、挪4国加入欧共体,并开始进行政治合作。1973年1月1日,爱、英、丹正式加入欧共体,而挪威却因1972年9月26日公民表决过半数人反对加入欧共体而未正式加入。

1981年1月1日,希腊加入欧共体。1986年1月1日,西、葡加入欧共体。欧共体的两大基础是关税同盟和共同农业政策。1985年6月29日,欧共体就法国的尤里卡计划达成一致意见,计划立即建立一个高技术的欧洲。1986年2月28日,欧共体12国签署一体化文件。其主要规定:1990年1月1日,确定资本流动自由化,即经济货币联盟的“第一阶段”开始实施。1993年初建成一个统一大市场。

欧共体理事会,是欧共体最高决策机构,拥有欧共体的实际立法权,由各成员国一名部长组成。欧共体委员会是常设执行机构,设布鲁塞尔,由17人组成,负责实施有关欧共体条约和根据条约所作的各项规定,向欧洲议会和欧共体理事会提出报告和建议,处理日常事务。设在卢森堡的欧洲议会,是欧共体的监督和咨询机构,由议员434名(1989年)组成。它有部分预算决定权,有权以议员2/3多数弹劾委员会及其成员。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是欧共体的仲裁机构。此外,欧共体还有经济社会委员会、审计院、欧洲煤钢共同体咨询委员会、欧洲投资银行等机构。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与欧洲联盟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即《欧洲联盟条约》,它是由欧共体成员国1991年12月9日至12日在荷兰小镇马斯特里赫特举行的第46届首脑会议上通过的,故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

《马约》由《政治联盟条约》和《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组成。《政治联盟条约》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行共同的外交政策和安全防务政策;在司法和社会方面合作以及扩大欧共体的权力和职能。《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的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1990年7月1日开始,各成员国应协调经济政策,确保资本自由流通,货币加入欧洲货币体系汇率机制。第二阶段从1994年1月1日开始,设立欧洲货币机构监督货币统一进程。成员国应在通货膨胀率、利率、预算赤字和公共债务等方面达到进入第三阶段的指标。第三阶段始自1997年1月1日,最迟在1998年7月1日建立欧洲中央银行,1999年1月1日前实行单一货币欧元。

《马约》于1993年11月1日生效。至此,欧洲联盟作为一个联合欧洲12国,3.4亿人口的经济、政治实体诞生了。它是在欧洲共同体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它标志着欧洲一体化进程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根据《马约》规定,欧共体作为欧盟的主要支柱依然存在。1994年3月欧盟与奥地利、芬兰、瑞典、挪威四国就吸收它们入盟问题达成协议。之后,四国分别于6月12日、10月16日、11月13日和28日就入盟问题举行了全民公决,结果奥、芬、瑞典三国批准了协议,而挪则以52.8%的反对票否决。1995年1月1日,奥、芬、瑞典三国正式加入欧盟。至此,欧盟成员国增至15个(法、德、意、荷、比、卢、丹、爱、英、西、葡、希、奥、芬、瑞典)。

根据《马约》规定,欧洲理事会在欧洲联盟组织中居有中心地位,它是欧盟成员国首脑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马约》规定“欧洲理事会应为联盟提供其发展所需的动力,并确定联盟的总体政治方针。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

至1995年,已有160个国家向欧共体派驻外交使团,欧共体已在121个国家及国际组织所在地派驻代表团。1994年1月1日,由原欧共体12国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5国(奥、芬、瑞典、冰岛、挪威)组成的欧洲经济区正式成立。欧洲经济区人口3.74亿,国内生产总值74 081亿美元(1994年),其对外贸易总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39.5%,是当今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1995年5月1日,列支敦士登正式加入欧经区。1994年,美国是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双方贸易总额达2 44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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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的产生与一体化进程

欧洲共同体(欧共体)是欧洲若干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的一个地区性经济、政治一体化联合体。二战后初期,西欧许多政治家与经济学家认为,为了恢复与发展西欧各国经济,增强与美国、苏联的竞争力,西欧必须从消除贸易壁垒和其他经济发展障碍开始,首先从经济上走向联合。

欧共体包括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煤钢联营)、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欧洲原子能联营)和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共同市场)。共同体在其产生及其发展过程中,首要内容是经济共同体,即欧洲经济一体化。欧洲国家随着自身实力的恢复与增强,要求改变受美元支配局面的呼声日高。在争夺欧洲市场和海外市场的斗争中,欧洲任何一国都无力单独与美国抗衡,它们要求在经济上联合起来,共同保护欧洲市场,共同开发和占有海外市场。

1950年5月,法国外长舒曼提出建立煤钢共同市场的“舒曼计划”。1951年4月18日,法、联邦德国、意、荷、比、卢在巴黎签订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1952年7月25日生效。因此,欧共体是从煤钢联营开始的。这是部门经济一体化的形式。由于欧洲煤钢联营把联邦德国重整军备的关键工业部门置于共同管理和监督之下,法国担心德国军力再起的疑虑得到缓解,从而为由经济联合入手解决欧洲统一找到了新途径。

欧洲私人垄断资本和国家垄断资本的发展,为实现欧洲经济联合创造了资本条件。二战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促使欧洲国家加速创建和发展新兴工业,改造和革新传统工业。50年代中后期,欧洲国家生产力迅速发展,生产社会化和国际分工趋势发展同国内市场狭小发生尖锐矛盾,要求生产、商品、资本和劳务能够突破国界,获得更宽广的空间和市场。

1957年3月25日,上述6国又在罗马签订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条约和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条约,统称罗马条约。罗马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至此,欧洲经济共同体可谓正式形成。它的主要目标是,建立一个确保商品自由流通的关税同盟以及在经济的若干方面制定共同政策。这就由原来的部门经济一体化形式,发展为地区经济一体化形式。但1958年时,上述三个条约、机构尚未统一合并。

1965年4月8日,6国签署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所属机构进行统一联合,统称欧洲共同体,简称欧共体。该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但3个组织仍各自存在,有时仍以各自的名义活动。

1969年12月1~2日,欧共体各国首脑海牙会议决定,吸收英、丹、爱尔兰、挪4国加入欧共体,并开始进行政治合作。1973年1月1日,爱、英、丹正式加入欧共体,而挪威却因1972年9月26日公民表决过半数人反对加入欧共体而未正式加入。

1981年1月1日,希腊加入欧共体。1986年1月1日,西、葡加入欧共体。欧共体的两大基础是关税同盟和共同农业政策。1985年6月29日,欧共体就法国的尤里卡计划达成一致意见,计划立即建立一个高技术的欧洲。1986年2月28日,欧共体12国签署一体化文件。其主要规定:1990年1月1日,确定资本流动自由化,即经济货币联盟的“第一阶段”开始实施。1993年初建成一个统一大市场。

欧共体理事会,是欧共体最高决策机构,拥有欧共体的实际立法权,由各成员国一名部长组成。欧共体委员会是常设执行机构,设布鲁塞尔,由17人组成,负责实施有关欧共体条约和根据条约所作的各项规定,向欧洲议会和欧共体理事会提出报告和建议,处理日常事务。设在卢森堡的欧洲议会,是欧共体的监督和咨询机构,由议员434名(1989年)组成。它有部分预算决定权,有权以议员2/3多数弹劾委员会及其成员。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是欧共体的仲裁机构。此外,欧共体还有经济社会委员会、审计院、欧洲煤钢共同体咨询委员会、欧洲投资银行等机构。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与欧洲联盟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即《欧洲联盟条约》,它是由欧共体成员国1991年12月9日至12日在荷兰小镇马斯特里赫特举行的第46届首脑会议上通过的,故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

《马约》由《政治联盟条约》和《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组成。《政治联盟条约》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行共同的外交政策和安全防务政策;在司法和社会方面合作以及扩大欧共体的权力和职能。《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的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1990年7月1日开始,各成员国应协调经济政策,确保资本自由流通,货币加入欧洲货币体系汇率机制。第二阶段从1994年1月1日开始,设立欧洲货币机构监督货币统一进程。成员国应在通货膨胀率、利率、预算赤字和公共债务等方面达到进入第三阶段的指标。第三阶段始自1997年1月1日,最迟在1998年7月1日建立欧洲中央银行,1999年1月1日前实行单一货币欧元。

《马约》于1993年11月1日生效。至此,欧洲联盟作为一个联合欧洲12国,3.4亿人口的经济、政治实体诞生了。它是在欧洲共同体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它标志着欧洲一体化进程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根据《马约》规定,欧共体作为欧盟的主要支柱依然存在。1994年3月欧盟与奥地利、芬兰、瑞典、挪威四国就吸收它们入盟问题达成协议。之后,四国分别于6月12日、10月16日、11月13日和28日就入盟问题举行了全民公决,结果奥、芬、瑞典三国批准了协议,而挪则以52.8%的反对票否决。1995年1月1日,奥、芬、瑞典三国正式加入欧盟。至此,欧盟成员国增至15个(法、德、意、荷、比、卢、丹、爱、英、西、葡、希、奥、芬、瑞典)。

根据《马约》规定,欧洲理事会在欧洲联盟组织中居有中心地位,它是欧盟成员国首脑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马约》规定“欧洲理事会应为联盟提供其发展所需的动力,并确定联盟的总体政治方针。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

至1995年,已有160个国家向欧共体派驻外交使团,欧共体已在121个国家及国际组织所在地派驻代表团。1994年1月1日,由原欧共体12国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5国(奥、芬、瑞典、冰岛、挪威)组成的欧洲经济区正式成立。欧洲经济区人口3.74亿,国内生产总值74 081亿美元(1994年),其对外贸易总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39.5%,是当今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1995年5月1日,列支敦士登正式加入欧经区。1994年,美国是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双方贸易总额达2 445亿美元。

自己也想了解一下,所以在网上查查了。

欧共体的产生与一体化进程

欧洲共同体(欧共体)是欧洲若干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的一个地区性经济、政治一体化联合体。二战后初期,西欧许多政治家与经济学家认为,为了恢复与发展西欧各国经济,增强与美国、苏联的竞争力,西欧必须从消除贸易壁垒和其他经济发展障碍开始,首先从经济上走向联合。

欧共体包括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煤钢联营)、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欧洲原子能联营)和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共同市场)。共同体在其产生及其发展过程中,首要内容是经济共同体,即欧洲经济一体化。欧洲国家随着自身实力的恢复与增强,要求改变受美元支配局面的呼声日高。在争夺欧洲市场和海外市场的斗争中,欧洲任何一国都无力单独与美国抗衡,它们要求在经济上联合起来,共同保护欧洲市场,共同开发和占有海外市场。

1950年5月,法国外长舒曼提出建立煤钢共同市场的“舒曼计划”。1951年4月18日,法、联邦德国、意、荷、比、卢在巴黎签订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1952年7月25日生效。因此,欧共体是从煤钢联营开始的。这是部门经济一体化的形式。由于欧洲煤钢联营把联邦德国重整军备的关键工业部门置于共同管理和监督之下,法国担心德国军力再起的疑虑得到缓解,从而为由经济联合入手解决欧洲统一找到了新途径。

欧洲私人垄断资本和国家垄断资本的发展,为实现欧洲经济联合创造了资本条件。二战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促使欧洲国家加速创建和发展新兴工业,改造和革新传统工业。50年代中后期,欧洲国家生产力迅速发展,生产社会化和国际分工趋势发展同国内市场狭小发生尖锐矛盾,要求生产、商品、资本和劳务能够突破国界,获得更宽广的空间和市场。

1957年3月25日,上述6国又在罗马签订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条约和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条约,统称罗马条约。罗马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至此,欧洲经济共同体可谓正式形成。它的主要目标是,建立一个确保商品自由流通的关税同盟以及在经济的若干方面制定共同政策。这就由原来的部门经济一体化形式,发展为地区经济一体化形式。但1958年时,上述三个条约、机构尚未统一合并。

1965年4月8日,6国签署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所属机构进行统一联合,统称欧洲共同体,简称欧共体。该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但3个组织仍各自存在,有时仍以各自的名义活动。

1969年12月1~2日,欧共体各国首脑海牙会议决定,吸收英、丹、爱尔兰、挪4国加入欧共体,并开始进行政治合作。1973年1月1日,爱、英、丹正式加入欧共体,而挪威却因1972年9月26日公民表决过半数人反对加入欧共体而未正式加入。

1981年1月1日,希腊加入欧共体。1986年1月1日,西、葡加入欧共体。欧共体的两大基础是关税同盟和共同农业政策。1985年6月29日,欧共体就法国的尤里卡计划达成一致意见,计划立即建立一个高技术的欧洲。1986年2月28日,欧共体12国签署一体化文件。其主要规定:1990年1月1日,确定资本流动自由化,即经济货币联盟的“第一阶段”开始实施。1993年初建成一个统一大市场。

欧共体理事会,是欧共体最高决策机构,拥有欧共体的实际立法权,由各成员国一名部长组成。欧共体委员会是常设执行机构,设布鲁塞尔,由17人组成,负责实施有关欧共体条约和根据条约所作的各项规定,向欧洲议会和欧共体理事会提出报告和建议,处理日常事务。设在卢森堡的欧洲议会,是欧共体的监督和咨询机构,由议员434名(1989年)组成。它有部分预算决定权,有权以议员2/3多数弹劾委员会及其成员。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是欧共体的仲裁机构。此外,欧共体还有经济社会委员会、审计院、欧洲煤钢共同体咨询委员会、欧洲投资银行等机构。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与欧洲联盟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即《欧洲联盟条约》,它是由欧共体成员国1991年12月9日至12日在荷兰小镇马斯特里赫特举行的第46届首脑会议上通过的,故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

《马约》由《政治联盟条约》和《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组成。《政治联盟条约》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行共同的外交政策和安全防务政策;在司法和社会方面合作以及扩大欧共体的权力和职能。《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的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1990年7月1日开始,各成员国应协调经济政策,确保资本自由流通,货币加入欧洲货币体系汇率机制。第二阶段从1994年1月1日开始,设立欧洲货币机构监督货币统一进程。成员国应在通货膨胀率、利率、预算赤字和公共债务等方面达到进入第三阶段的指标。第三阶段始自1997年1月1日,最迟在1998年7月1日建立欧洲中央银行,1999年1月1日前实行单一货币欧元。

《马约》于1993年11月1日生效。至此,欧洲联盟作为一个联合欧洲12国,3.4亿人口的经济、政治实体诞生了。它是在欧洲共同体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它标志着欧洲一体化进程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根据《马约》规定,欧共体作为欧盟的主要支柱依然存在。1994年3月欧盟与奥地利、芬兰、瑞典、挪威四国就吸收它们入盟问题达成协议。之后,四国分别于6月12日、10月16日、11月13日和28日就入盟问题举行了全民公决,结果奥、芬、瑞典三国批准了协议,而挪则以52.8%的反对票否决。1995年1月1日,奥、芬、瑞典三国正式加入欧盟。至此,欧盟成员国增至15个(法、德、意、荷、比、卢、丹、爱、英、西、葡、希、奥、芬、瑞典)。

根据《马约》规定,欧洲理事会在欧洲联盟组织中居有中心地位,它是欧盟成员国首脑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马约》规定“欧洲理事会应为联盟提供其发展所需的动力,并确定联盟的总体政治方针。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

至1995年,已有160个国家向欧共体派驻外交使团,欧共体已在121个国家及国际组织所在地派驻代表团。1994年1月1日,由原欧共体12国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5国(奥、芬、瑞典、冰岛、挪威)组成的欧洲经济区正式成立。欧洲经济区人口3.74亿,国内生产总值74 081亿美元(1994年),其对外贸易总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39.5%,是当今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1995年5月1日,列支敦士登正式加入欧经区。1994年,美国是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双方贸易总额达2 445亿美元。

参考资料:http://ls.nje.cn/jiuxia/wangyik/new_page_31.htm

欧共体是1967年成立的,欧洲联盟是1995年1月1日成立的。

1967年和199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