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如何注销:债务的问题,请专业人士进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30 03:23:41
丈夫借了别人的钱做生意,还有用住房抵押在银行贷了款!
请问这两项债务妻子和儿女有责任和义务承担吗?
请做具体说明,那种法律、第几条、第几项、为什么?

这个得看你丈夫借别人的钱作生意是否是为了用于家庭生活所用,如果是的话就应当由家庭来偿还,也就是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没有的话你就不用由你夫妻共同承担,当然用不用于家庭生活由你夫妻来举证。
  我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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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丈夫使用家庭共同财产做生意,收益也用于家庭生活的,那么这些债务应当由家庭共同财产偿还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注意:你应先和他离婚等事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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