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助手手机版下载:该公司能合并吗?急切盼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7 07:35:33
两家公司要合并,通知了已知的债权人,并且在报纸上进行了一次公告.

公告之日起45日内,并没有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两公司就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并手续.

在办理过程中,有一家外地公司提出,他有一笔债权未获清偿.要求先清偿,才能合并.

请问,该外地公司的说法有无法律依据?
该两家公司如果不清偿这笔债务能不能合并?
谢谢!

其实不清偿也是可以合并的
因为公司的合并不是以清偿债务为要件.
公司清偿之后,他可以要求合并后的公司负责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184条规定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公司合并时,合并双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合并时,合并双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因此不清偿也能合并。

同意断弦无心意见,另外要说明,债务必须要清偿,但清偿不一定指还清,债务转移等方式也可清偿债务。

可以合并,该债权公司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进行登记。该公司可以要求合并后的公司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