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颅脑损伤的护理:单位以改革之名让职工内退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5 00:51:31
各位网友大家好!

河南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03年以医院改革为由,让只有30多岁的有些工人也内退!而切不给交住房公集金了~!这种做法合不合法?我们能不能重新上岗?
我是新手请大家多多关照!

1.企业改制确实有职工内退的政策,但那是指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和工龄超过30年的职工;30多岁就办理内退肯定不合法;我看过我们河南省有关改制的文件,规定的很清楚了!!
2.职工办理内退手续,只是离开工作岗位,拿内退人员生活费,仍是原单位的职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和在职职工一样交纳;以职工办理内退手续为由,不给交住房公积金,显然不合法!!
3.办理了内退手续,签定了协议,一般就不能在原单位重新上岗;你们可以和住房公积金及工作问题和单位交涉,交涉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0多岁内退不合法,它是企业自己制定的特殊政策,是针对一个特殊群体的,即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只要企业员工接受了,它就合理了.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金是要交到你正式退休前的一个月为止的,任何拒缴行为都是错误的!重新上岗上岗问题可找劳动仲裁部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