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高清动态图:有关户口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16:21:39
我老妈是云南的 因为多中原因到现在是一直都没有户口 我想知道怎样才能给她搞到一个户口

1、户口迁移实行户口准迁制度,使用的范围有哪些?
答:户口迁移实行户口准迁制度。下列情形的户口迁移,应先到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准迁证:
⑴跨县、市迁移的;
⑵同一市、县范围内,由一般地区迁往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特定地区的;
⑶同一县、市范围内,由农村迁往城镇,由一般农村迁往市郊、镇郊农村,由镇迁往市,由城市郊区迁往市区的。
2、干部、工人工作调动、录用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干部、工人工作调动、录用需办理户口迁移的,应持县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的批准文件及《调动、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准迁证窗口办理户口准迁证,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后,再持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到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3、具备随军条件的现役军官家属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具备随军条件的现役军官家属,由部队指定专人持部队师(旅)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及随军家属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准迁证窗口办理户口准迁证,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后,再持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到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4、普通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普通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须持盖有学校公章和省或地、市招生办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在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到录取的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5、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原则?
答: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时,落实接收单位的,在接收地有非农直系亲属的,应落在直系亲属户中;接收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单独立户;接收单位有集体户口的,可迁入单位集体户;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人才中介机构或户主签章同意的,其户口可迁入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集体户或其亲友处。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户口应先迁回原家庭所在地;待落实接收单位后,可从家庭所在地迁入接收地。
6、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已落实接收单位的,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由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各类非公有制组织(单位)、民办事业性质单位接收的,户口在学校的,由学校出具有关证明到户籍窗口办理迁出户口关系;凭地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福建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户口簿、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准迁证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户口在家庭所在地的,经审签后,凭《通知书》办理迁出户口关系、再到准迁证窗口办理落户手续(计划内自费生从家庭迁出农业户口的,迁入地直接落非农业户口)。师范类毕业生凭地市以上教育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加盖印鉴的户口迁移证直接到准迁证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7、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入学时户口已迁入学校的,应在毕业离校时凭有关证明到户籍窗口将户口迁出,并在户口迁移证的备注栏注明“待就业迁回原籍”;凭《待就业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家庭户口簿、身份证等到准迁证窗口办理落户手续。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其户口暂不迁移,待落实就业单位后,户粮关系可从家庭所在地迁入接收地。
8、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后调整接收单位的,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后,因专业学用不一致,从报到之日起一年内经地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批准调整接收单位的,凭人事部门签发的《福建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调整工作通知书》,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凭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9、技工学校录取和毕业的学生,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省技工学校录取的城镇居民户口的新生,可持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再到录取的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学生毕业后,户粮关系原则上一律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10、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在校学生转学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经批准转学,需在省内办理户口迁移的,应持省教委的批准文件或省级主管厅局批准文件,到学校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再持批准文件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需跨省办理户口迁移的,则须持迁出和迁入地省级高教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11、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在校学生退学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因故退学,需将户口迁回其原户口所在地的,应持学校批准文件,到学校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再持批准文件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12、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录取和毕业的学生,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录取的学生,可凭省招生委员会签章的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再到录取的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学生毕业离校时,将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保留非农业户口,待落实稳定的就业单位后,凭有关证明材料申请户口迁往就业地单位落户。
13、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学生在校期间未完成学业或退学的,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学生在校期间未完成学业或退学的,将其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恢复原户口性质,其中入学前属于普通中专毕业的学生,将其户口迁回原家庭或抚养人所在地,保留非农户口。办理户口迁移时,应持学校批准文件,到学校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凭批准文件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14、公民购买商品住宅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公民购买商品住宅迁移户口的,需提供购房者的《房产证》、居住等证明材料,填写《入户申请表》,由咨询受理窗口受理申请。
15、在城市、城镇投资、兴办实业的公民及其直系亲属如何办理将户口迁入城市或城镇?
答:在城市、城镇投资、兴办实业的公民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须提供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的投资数额证明和有关合法固定的住所证明材料,填写《入户申请表》,由咨询受理窗口受理申请。
16、户口迁移中随父母迁移的未婚子女指的是哪一些?
答:未婚子女随父母在农村之间、城镇之间迁移及城镇迁往农村的,确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不含离婚)。未婚子女随父母“农转非”和随父母迁往人口实行控制的城市,是指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和生活不能自理需依靠监护人抚养的成年人,如:残疾、病残等,这类对象须有派出所民警专门的调查核实材料。
17、办理父母投靠城市子女的户口迁移,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父母身边无子女需要投靠城市子女共同生活的,凡男性超过60周岁或女性或55周岁,可在一子女所在地的城市申请落户。
18、公民申请户口“农转非”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农转非”。
⑴在农村确无直系亲属依靠,且年老(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确需投靠市、镇职工、 居民子女生活的。
⑵年龄满40岁或结婚登记满10年(晚婚满7年)的市、镇职工、居民在农村的配偶及未满18岁的子女。
⑶市、镇职工、居民按照《收养法》规定从农村收养的14周岁以下子女。
⑷夫妻一方长期病、残、生活难以自理的市、镇职工、居民在农村的配偶及未婚子女。
⑸市、镇职工、居民寄养在农村的未婚子女。
⑹在市、镇从事特殊职业的人员(如火葬场工人、野外勘探流动性作业工作、环卫工作等),其在农村且结婚满3年的配偶及未婚子女。
⑺城市市区职工、居民在农村的妻子所生的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子女。
19、公民申请户口“非迁非”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非迁非”。
⑴外地非农业人口(无职业),与市区非农业人口结婚,有居住条件的家属及其未婚无职业的子女。
⑵外地离、退休(辞、退职)人员来市区投靠夫(妻),或身边无子女必需到市区投靠子女生活的。
20、公民申请户口“农迁农”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农迁农”。
⑴外地农业户口妇女与市区农业户口人员结婚,需迁入户口的。
⑵有女无儿户,婚后男到女家落户的。
⑶农业户口的父母子女互相投靠的。
21、哪些人员在缴交城市增容费后,可在市区落户?
答:①、外地非农业人口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缴交城市增容费2000元后(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可免交),其待业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要求随迁的每人需交城市增容费3000元(市委组织部门办理调动手续的除外),经批准可在市区落户。
⑴市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经市人才交流中心批准聘用的干部、科技、教育、管理人才。
⑵在市区工厂企业工作的业主、技术骨干、管理人员、熟练工人且工作在一年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毕业文凭的、有居住条件、当地生产需要、主管部门同意的。没有主管部门的企业由劳动部门审核。
⑶在市区购买商品房或合法自建房屋的居民。
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办理“自理口粮城市户口”。
⑴在市区投资兴办实业的外商(含华侨、港澳台同胞)聘用的国内亲属、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骨干。
⑵在市区开办工厂、企业、服务行业(含内联企业)和从事科技开发或受聘的科技、教育、管理人才。
⑶在市区有固定住所、有相对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
⑷市区常住户口居民(不包括“自理口粮城市户口”)在农村的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
对符合⑴、⑵、⑶项条件的迁入人员,每人需交城市增容费5000元;符合第⑷项条件的迁入人员,每人需交城市增容费3000元;但不单独办理16周岁以下小孩迁入寄居。
22、办理市内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市内户口迁移必须坚持“人户一致,正当合理”的原则。
⑴单位、房管部门分配住房或自己购房的。
⑵夫妻、父母与子女之间,(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公爹(婆)与儿媳或岳父(母)与女婿之间相互迁移的。
⑶其他合理正当的迁移。
23、准迁证,迁移证遗失、超过有效期如何处理?
答:公民在办理户口迁移过程中遗失户口准迁证、迁移证或户口准迁证、迁移证超过有效期限的,应到原签发证件机关申请补发或换发新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