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高风管机样本:我想知道大家对这件事的看法是怎样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03:02:00
四川《新闻现场》报道了这样一个新闻:某太婆骑车路过某工地门口时摔进了地上的一个坑里(此坑是该工地造成的),太婆的女儿非常愤怒,在质问工地门卫(一个40多岁的男门卫,一脸的老实相)时,不容该门卫有半点说法(门卫一开口,该女士便对着门卫的脸上吐口水),之后又在工地工人的工棚里大吵大闹,见人就打。
请大家就这件新闻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谢谢!

用狗急跳墙来形容显得比较过分,但确实遇到这种事情,什么人都会很气愤,但是那女士显然找错对象,工地上都是打工的,不会有结果,应该找老板或者具体负责人,才能有结果。
女士的行为虽然过激,但是对于这种工程队,如果没有采取什么措施,你想得到医药费,是不可能的。
如果通过法律手段,要费时、费力、费财,最后得不尝失。
如果工地门口是公路,被施工弄坏了,工程队可能会赔点药费。
如果不是交通路段,工程队没有责任。

林子大了,啥鸟都有

双方面都不行
吵架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嘛
况且门卫有什么实权啊
无话可说 太多了这种事

几方都有过失:
工地:应该树立标志禁行或者提示有坑,造成行人交通不便.
老太:骑车应该小心,要注意路面,在工地附近更应加倍小心.
儿女:老人受伤应该首先救治,再找责任.更不应该搞人身攻击或侮辱.
门卫:应该帮助受伤者近快就医,并协助工地做好防范工作.

呵呵,各打几十大板.
都从自己身上找些过失,构建和谐社会,不好么?

那女的过激了

那女的遇事主次不分,应该救人要紧,打人干嘛?医院的药又没有多的用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