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系列运载火箭模型:有户口就有“居住权”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4 07:50:09
上海有某老夫妇俩,在若干年前将其承租的公房买下,拥有了产权,产权证上的产权人为夫妇二人共有。该房屋的户口簿上挂着该老夫妇的一位外甥女,但她在该房屋购买前后均从未在此房屋内居住过。

现在,老夫妇俩商定要将该产权房出租,其外甥女声称自己“有户口就有居住权”,向老夫妇索要所谓“补偿费”,并以强行迁入居住、阻挠承租人入住为要挟。

我的问题是:

1、作为产权所有人,老夫妇有没有权力处置自己所拥有的房产(出租)?

2、该外甥女到底有没有“居住权”?其“有户口就有居住权”的说法有没有法律依据?

3、如果该外甥女强行迁入,老夫妇应该如何应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力?
感谢你的答复。

不过,与你提供的案例不同的是:该老夫妇已经购买并取得了所居住房屋的产权,拥有产权证。而且,其外甥女户口的迁入是在老夫妇购买该房屋之后。按我的理解,老夫妇已经拥有了对该房屋的处置权,其中包括出租。

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