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地铁票价查询:公司的某个部门(非法人)签署的对外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8 18:27:28
我的一个朋友是某公司一个部门(不是法人实体,财务、人事等均归公司)的经理,去年与另一家公司(独立法人)签署了一份合同。朋友的公司在知悉后,却准备宣布这个合同无效。
请问在法律上是允许这样的吗?
如果事情是这样的呢:朋友的公司是一家认证机构。他的这个部门只是其下属的一个职能部门(培训部),公章应该是没在公安局备案的。那么,这个部门能自己公司的认证资格授权给另外一家公司吗?(在这方面部门没有获得公司的书面授权)。合同上是这么写的。这个朋友也是一时犯糊涂,签了合同就后悔了。像这种合同能有办法取消吗?

看一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07.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但因此产生的财产责任,分支机构如有偿付能力的,应当自行承担;如无偿付能力的,应由企业法人承担。

不过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

这样的合同是有效的,权利义务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享有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