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考考号:长电权证几时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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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电权证几时上市?

【2005-08-08】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告,继续停牌

长江电力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5日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1、对价措施
(1)长江电力以目前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0.421股,共转增33,073.76万股。非流通股股东将获转增股份全部送给流通股股东,合计转送23,281.3万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股,每10股实得1.421股;
(2)经国家批准,三峡总公司拟以减征部分三峡基金为代价,置换提高长江电力所属葛洲坝电站销往湖北省外电量的电价,折算该电站全部上网电量综合上网电价提高约0.02元/千瓦时(以正式批文为准)。按目前总股本计算,长江电力每股收益提高约0.025元;
(3)长江电力以经审计的200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为基础,以目前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1.74元,共计派现136,694.4万元。非流通股股东将所获现金转送流通股股东,合计转送96,222万元,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4.14元,每10股实得5.88元(含税);
(4)除三峡总公司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按目前持股量的10%送股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0.2496股。
通过上述措施,流通股股东每10股共获送1.2496股及现金4.14元,每10股共实得1.6706股及现金5.88元(含税),同时还可享受葛洲坝电站电价提高带来的收益增加。
2、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承诺
三峡总公司承诺: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三峡总公司持有的长江电力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2015年之前,三峡总公司持有的长江电力股份占长江电力总股本的比例将不低于55%,但三峡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增加持有的长江电力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获得流通权的股份数量,达到长江电力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将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除三峡总公司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所持有的长江电力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获得流通权的股份数量,达到长江电力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将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3、认股权证计划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后,经有关部门核准,公司将实施认股权证计划,发行计划如下(以经监管机构核准后发布的公告为准):
(1)发行人:长江电力;
(2)发行对象:权证发行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权证发行股权登记日与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及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不为同一日);
(3)权证类型:欧式认股权证,即于权证存续期间,权证持有人仅有权在行权日行权;
(4)存续期:自权证上市之日起18个月;
(5)发行数量:按公司本次转增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份(不足1份的尾数按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行价格:0元/份;
(7)行权日:权证存续期的最后5个交易日;
(8)行权比例:1:1,即1份认股权证可按行权价向长江电力认购1股股票;
(9)行权价格:5.5元/股;
(10)发行时间:拟在股份及现金对价支付完毕,并报经监管部门核准后发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11)募集资金用途:收购三峡机组,交易价格以经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
(12)认股权证行权价格、行权比例的调整:
长江电力股票除权、除息时,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行权比例的调整办法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13)非流通股股东所获派发权证的交易限制:三峡总公司和其他非流通股股东获派的认股权证不上市流通,仅能持有至行权日行权。除发起人股东以外的流通股股东获派的认股权证可以上市流通;
(14)三峡总公司承诺:在权证行权日,上市流通权证的持有人有权将所持权证以每份1.8元的价格出售给三峡总公司。
4、关于提高现金分红比例的安排
公司在2010年以前每年的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期实现可分配利润的65%。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公司股份上市交易日始,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公司认股权证计划实施与否,不影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以及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获得的上市流通权。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889人,代表股份1,876,755,769股,同意股数为1,815,988,309,赞成比率为96.7621%。

请注意,其中的两条:
发行对象:权证发行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权证发行股权登记日与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及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不为同一日);
发行时间:拟在股份及现金对价支付完毕,并报经监管部门核准后发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就是说,还没发行,谈不上什么时候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