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一定要引用吗:儿子把老人送到了女儿家,说该到女儿养了,在法律上怎样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13 20:02:10
儿子已经养了20年的老人,在这20年期间由于女儿经济到现在一直贫困,所以没有拿赡养费,现在老人必须有人来照顾,这时儿子把老人送到了女儿家并且说该到女儿养了。注:女儿没有继承老人的一分财产。法律应该怎样处理?谢谢!。

从法律的角度看,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瞻养父母的义务。上例中儿子虽然养了老人20年并不等于就可以免除以后的瞻养义务,而女儿在生活上贫困作为理由也是不成立的,她不能因此而免除瞻养老人的法定义务。他们应该协商共同担付起瞻养老人的晚年生活。

这是一个孝道问题,谁有条件谁来养,即是一百年,那是老人,即然女几没有经济基础,就不要让老人去受罪,只有良心,没有财产.
让老人过个晚年吧,没有几年在世了,何必呢.
不要再去法院打官司,也给儿孙们留个帮样,给自己留条后路吧,
我说话不中听,但是真实.多有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