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玛瑙手串价格:偷窃事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08:28:57
一次班级里少了20多元,假如是小学生偷窃,请发表自己的看法!

(要发自内心的感慨!)
对这件可有可无的事件,如过真是小学生做的话,关系到良心的问题!

我认为该案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关键是确定学校是否有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只要有明显的作案痕迹,应该讲学校是有责任的,没有尽到经营者的“安全保护义务”,是要承担部分责任的。否则如果不需要承担责任,为什么还要你们签订一份承诺书“转嫁”校方责任?
2、既然协议是“在我们电脑被盗后”签订的,应该对发生以前的案件没有约束力,学校仍然要承担责任。
3、需要注意,即使你们购买了保险,也不能转移学校的责任。现在社会上有许多误解,认为只要购买了保险,就可以转移责任了,其实这是错误的。保险的基本原理当中,有一条叫做“代为追偿”原则,防止不当得利。举个例子:你的电脑上了财产保险,保险金额10000万。一天不小心你的同学突然给摔坏了。如果构成保险责任,则保险公司需要赔付你10000元。但是,你转而又可以向你的同学索赔,因为是他的过失造成你的损失。这样你就可以得到20000元了。可能吗?为了规避道德风险,保险公司赔偿你后,要向责任方追偿,即你的同学。这种情况我处理了很多。
4、本人认为,该协议书有失公平原则,保险与否是自己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迫,这是保险法明确规定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例外)所以学校无法以你的协议书的内容来对抗你的赔偿理由。
5、补充一点,学校想要转移自己的风险,需要投保“校园责任险”,而且还要特别约定“移动设备”等贵重物品的丢失为保险责任范畴才能得到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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