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 鼎新大楼:请懂法律的专家指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7 06:57:29
我一朋友(搞运输的)在知情的情况下,帮别人运假烟,案值3万元左右!被警察查获。请问会受到何种处罚,会判刑,还是罚款???有没有根据?最好是法律相关条款!重谢,急,在线等。。。

如果案值超过5万元,就属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共犯、从犯。你的朋友帮助他们运输,在法理上称为帮助犯。是从犯中的一种。

  不过,由于案值3万元左右,应当不会进行刑事追究,而会适用行政处罚。处罚的法律依据是行政法规《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六条,一般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五条 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罚的,按照下列
  规定执行:

  (一)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1、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

  2、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

  3、抗拒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的;

  4、非法运输走私烟草专卖品的;

  5、运输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

  6、利用伪装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

  7、利用特种车辆运输烟草专卖品逃避检查的;

  8、其他非法运输行为,情节严重的。

  (三)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四)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超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量一倍以上的,依照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附2:烟草专卖法

  第三十六条

  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罚款。

  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救济方式: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都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140条),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 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 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 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应该不会判刑。如果数额达到五万,就够判 的了 。如果有麻烦,就进早委托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主你们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