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香御公馆商铺:有关诈骗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7 01:28:28
在网吧 一个人在我这里买了300元的网络点卡 因为是我先给点卡 点卡到了他的帐以后在给钱 等到点卡到他的掌以后他却消失了 这算诈骗吗?? (我们一般都是用邮箱联系 我有足够的证据说明是他赖帐耍消失) 虽然钱不多 但是被人耍的感觉很不好 我想报案 这能立案吗
小弟不怎么懂法 希望有关人士给以提示
小弟弟在这里万分感谢
我现在不容易找他人 但是我知道他的电话 但是他不接.
还有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有知道的麻烦说说
我和他是一个城市的 而且很近 今天在邮箱里还被他嘲讽 相当郁闷 真想找到他人然后爆力完事 (我知道他的邮箱 他的电话 QQ号 甚至还找的他的朋友

诈骗的立案标准各地不同,而且具体根据既遂和未遂也有区别,一般在1000到3000之间,所以300元是肯定不够的,案件性质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定为"骗取少量财物",这类治安案件要警察动用技术手段是不太可能的了,如果你和那个人在一个城市,那还有希望,不然真是不好办了,警察的事很多,不会为了这种小案件出差的.

是诈骗,但是才300块钱的话好象不到立案标准,所以只能走民事程序,找到他后就告他吧,否则法院会因为没有被告而不立案。

100块都可以立案,但是不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