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樟木五斗柜:怎样论法律有情比较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6 07:45:36
这是一次辩论赛的反方辩题

在一般人的观念里,的确是法律无情,所以你们看似处于劣势,但在法律专业人士看来,你们赢定了,因为一般人所理解的"法律无情",实则"执法无情".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依法办事,不能讲一点人情,否则就是枉法.而法律本身非但无情,而且是大大有情,因为法律若不符合人情天理,迟早会自取灭亡,比如说父母要抚养子女,子女要赡养父母,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环境立法必须符合自然规律等等,难道不是天理吗?又比如说不满18周岁不判死刑,生病可以监外执行,离婚分财产时一般要照顾困难一方,进行民事诉讼时,有特殊困难的可以免交诉讼费,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将其辞退,自首立功可以从轻处罚等等,这就是人情了,在执法司法中的宽大,并非是实行人有情,而是法律本身有情,实行人只是将其付诸实施而已.法律不合人情,违背人的天性的,美国曾颁布禁酒法,最后被迫废止,法律不合天理的,利用严刑酷罚进行统治而灭亡的朝代数不胜数.
所以,立法要充分考虑社会环境现实,这是有情的所在,而一旦制定下来,就必须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着是无情的表现.

所以在辩论时,无论对方举出什么样的理论或实例来论证他们的观点,你们不要直接去反驳,因为执法无情确然没错,相信对方的论证会非常有力,难以驳倒,而要一针见血的指出,他们所说的其实是执法无情,根本不能论证法律无情,是离题了,这样,无论他们再怎样吹得天花乱坠也没用了,因为不对题.法律是立法机关制定的对所有人都有约束力的规范,是静态的,执法是将写在纸面的法律附诸实现,这是两回事.

而一般人之所以会有"法律无情"的理解,除了受执法无情的误导外,还因为我国几千年来,都是"重刑轻民"的封建立法体制,法律是以刑法为主,古人甚至有"法即刑"的观点,因此一提到法律,人们第一印象往往是坐牢,杀头之类的不好的事,即使是民法,提起来,也最先会想到赔钱之类的事,不像西方人那样,视法律为正义的化身,是自己的保护神.所以自然就会对法律有种敬而远之的疏离感,不敢去揭开它由于执法而被蒙上的那一层"无情"的面纱,久而久之,法律在人心中就成了"无情"的了.其实坐牢,杀头,赔钱之类的,又不是法律唯一的内容,法律更多还是有着温情脉脉的一面,而且坐牢,杀头,赔钱,是对违法的人的制裁,反过来也就是对人民的保护,这也可说是有情的体现啊.就像在汉朝的时候,汉武帝爱任用一些执法一秉至公,不避王侯的官吏,用以打击地方诸侯王的实力,很多王侯被他们整下了马,因此他们被司马迁这个士大夫称为"酷吏",颇有微词,而后世的历史学家却认为,这些酷吏对那些王侯来讲,确实是严酷的,但对于打击当时地方分裂势力,肃清那些扰民害民之徒,改善人民生活,他们却是大大有功的,司马迁从他这个阶级立场出发,当然会觉得他们是"酷吏",但对人民来讲,却是执法为民的好官.

不过你们在论证自己的观点时,千万要记住不能把法律有情的"情"给说成了个人情感,法律当然是理性的,决不能加有个人情感.这里的"情"是天理人情的"情",是大众的"情".因为法律是整个阶级意志的体现,不是个人独断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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