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婚庆产业园:婚姻法律援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6 06:23:36
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个女性朋友,前年结婚了,可是当时登记结婚的时候,她并没有在场,更没有亲自到结婚登记处去签字,而是由她现在的老公代签的,她也不同意这壮婚事,她和她老公也没有生活在一起,可是都过了一年多了,超过了法律上允许一年撤消登记的期限。要是她要求结婚登记处撤消登记,还可行吗?需要什么程序?是不是要她现在的老公同意才能够撤消?要起诉婚姻登记处,让结婚登记处撤消婚姻登记,宣布她的婚姻无效,超过一年的时间了,还可行吗?程序是怎么样的? 除了走离婚的路子,还有其他的路子吗?
还有,其实我朋友早就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一直还保持联系,经常发手机短信息,可是她现在的老公把她的手机卡拿走了,威胁说要通过手机短信息作为证据,起诉我朋友搞婚外情,并要求离婚的时候赔偿精神损失费。可她老公只有手机信息作为证据,并没有他人证、物证,她老公这样做,到时候在法庭上,法官会倾向于她老公吗?
我们觉得还是走撤消登记的路子,时间这么长了,还可行吗?我们该怎么做?
你们回答的我不太满意,都只回答了一半,能不能回答的专业一点 ?----如果时间超过一年的期限,向法院起诉民政部门,以自己没有亲自到场,就予以办理结婚登记,要求撤销. 这样可行吗?---还有就是,我朋友用的手机卡的机主并不是她本人,和她保持联系的那个男人用的手机卡的机主也不是他本人,她老公也没有比如录音,录象,照片等资料来做为证据.也就是说无论如何她老公也告不倒她搞婚外情了?

你朋友的结婚登记可申请无效。因为:
结婚登记,是一种意思表示十分严格的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它涉及到夫妻间的权利、义务等一系列人身和财产关系,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表示,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行使。
如果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的一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可在双方当事人指定的时间、地点,请求婚姻登记机关现场登记。

你可以以原来你并不知情,而最近才知道这件事为理由,不就没有超过一年嘛,但必须有证据,如果你现在的老公有证据证明,当时你是知道的,就不好办了。

无效果婚姻,手机信息不可当做证据,能做当做参考,能主证据(如果有照片,录音,或其实的证据)只作为一个辅助证据。

撤消登记的路子如果感觉长,可以申诉离婚,即法律上的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