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处:关于公司合同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4 22:42:38
我现在在一个公司上班,因为各种原因,公司一定要和我签定一年的合同,但是我肯定不能在那里干够一年(我的档案关系均在别处).公司没有给我上三险等其他,但合同里规定违约要交纳2w元违约金,我的任何关系都没有在公司,我能不能中途离开?有什么风险没有?如果有,现在我就辞职不干了!
谢谢各位帮忙!
我能不能不交纳违约金啊?直接走。。单位能限制我吗?

2W违约金显然不符合劳动法~

1、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十九条 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如果2w元超过你前12月工资总额则约定无效。
如果你想辞职,应提前30天或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前“书面”通知单位,并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单位可不同意与你解除合同。(如果你做到了提前通知又承担了违约责任,单位必须与你解除合同,否则他就违法)如果你不辞而别,单位可向法院要求你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赔偿因不辞而别给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由单位举证)
2、单位没给你上三险是违法的(现在应该是医疗、养老、工伤和住房公积金必须上,非农业户口还要上失业保险,北京户口或有北京工作居住证的,单位还要给你上生育险)你在离职时可要求单位给你补缴或把钱给你由你去补缴。单位不同意给你补缴的,可以向社保部门举报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仲裁。社保通知单位补缴而单位过期仍不补缴的,社保会另行对单位予以处罚。
希望对你有帮助。

受益匪浅

既然你的所有关系都不在这家公司,你就放心大胆的签吧,反正你走了他也不能把你怎么着,别为了这点事得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