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行政服务中心:录音在法律上承不承认,可以不可以当作证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8 11:52:11

录音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
  从以上规定看,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要有其他证据证明其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

可以作为证据,但前提是必须是合法取得的。

可以作为证据,但要符合相应的证据规则的要求

不侵犯他人隐私和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录音资料并不一定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方能作为有效证据,只要取的该证据的时候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或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的,查证属实的,录音资料就能够作为有效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