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11号开工时间:没有得到她人同意发表他人文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8 00:12:07
如题~没有征得他人同意某出版社私自发表他人文章并拒付稿酬也没有在发表的文章上著名原作者的姓名这样对吗?以文章作者未成年为由
说明相关法律
为什么
怎么样维护自己合法利益
是上政治课时需要,所以请详细点,谢谢

1、此行为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人身权当中的发表权和财产权当中的署名权。
2、我国著作权采取自动取得原则,即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著作权人,著作权主体包括未成年人,因为作品是其智力成果,受法律保护。
3、(1)发表权。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所谓公之于众是指作品完成后,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朗诵、发行、摄制或者改编、翻译等方式使作品在一定数量不特定人的范围内公开。作品仅在与作品有特定关系的人之间为征询意见而传阅等,不属于发表。发表权具体内容包括:对作品发表时间、发表形式以及发表地点等等的决定权。
(2)署名权。署名,是指作者为表明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行为。署名可有多种形式,既可以署作者的姓名,也可以署作者的笔名,或者作者自愿不署名。作者的署名权是指作者在作品上署上自己名字以表示作者身份的权利。反之,对一部作品来说,通过署名即可对作者的身份给予确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为作者。因此,作品的署名对确认著作权的主体具有重要意义。
3、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根鱼竿还不叫爸爸, 健康不会看见健康不健康就不能尽快进口牛奶进空间广阔尽可能快不具备你们不骂你比你们

行为侵犯他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