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编织机教程小挂件:林肯总统就职名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18:09:24
其中一句是......for the people
昨天青年歌手素质考试中的题 以前看过 是否是林肯就职演说也有点模糊了

The gover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一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
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在盖茨堡发表的一篇著名演说,在演说中,他巧妙地使用了英语的三个介词,对美国政府的性质作了精辟的界定,他说,美国是“民有”(of the people)、“民治”(by the people)、“民享”(for the people)的,这就是后来被广为传诵的“三民主义”。

http://cul.sina.com.cn/p/2005-04-28/2220124343.html

林肯就职演讲选摘

……在南方各州的人民中似乎存在着一种忧虑,即由共和党执政,他们的财产、安定的生活和个人安全将会遭到危险。这种忧虑从来就没有任何理由。说实在的,无须忧虑的最充足的证据一直都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公开接受他们检查。这可以在这位现在向你们致辞的人的几乎所有发表过的演讲里找到。我现在仅引用那些演说辞中的一篇来声明:

我无意直接或间接地在有蓄奴制的州里干预蓄奴制度。我相信我没有这样做的合法权利,而且我也没有这样做的意愿。……

自从一位总统依照国家宪法第一次就职以来已经过了72年。72年里,15位出类拔萃的公民相继管理了这个政府的行政部门。他们领导这个政府经历了许多危险,而且一般都取得很大成功。可是。尽管有这种先例,我却是在巨大而特别困难的情况下,担负起同样的任务,履行短暂的四年总统任期。分裂联邦,以前还只是一种威胁,现在却已变成令人生畏的行动。

考虑到一般的法律和我们的宪法,我认为这些州所组成的联邦是永久性的。在所有国家政府的基本大法中,即使没有明文规定其永久性,也总是含有此意的。我们可以断言,没有一个正式政府曾经在其组织法中,规定一个使自己寿终正寝的条款。只要我们继续执行国家宪法中所有的明文规定,这个联邦就会永久存在,——除非采取宪法法规以外的某种行动,我们是无法摧毁联邦的。

再说,即使合众国不是一个正式的政府,而仅是各州之间一种契约性的组合,那么,作为一份契约,难道就可以由少数人而不是全体订约人,不经争执,心安理得地予以取消吗?契约的一方可以违反它——或者说是破坏它,但难道不需要通过全体订约人就能合法地解除它吗?……

从这些观点可以推定,任何州均不得仅由自己动议,即可合法脱离联邦;有关这方面的决议和法令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对于任何一州或数州境内反抗美国政府的暴动,应依据情况来确定其为叛乱还是革命。

因此,我认为依照宪法与法律,联邦是不可分裂的;我将尽我所能,务使联邦法律在所有各州得到忠实贯彻,这是宪法本身明文规定责成我这样做的。我认为这样做仅是我本身的一种责任;而且我将在可行的范围内去履行这责任,除非我的合法主人,即美国人民,制止使用这些必要的手段,或者通过某种权威性方式,作出相反的指示。我相信这种说法应该不会被认为是一种威胁,而只是把它看作是联邦所明确宣布的目标,即它要依照宪法保护和维系自身。

要这样做,就必须没有流血和暴力发生,而且只要不是强加于国家权威头上的,哪怕有一点都不行。所赋予我的权力将用来保存、占领和掌握属于政府的财产和地盘,并征集税收和关税,但是,超出为达到这些目标所必需的手段,就不能去侵犯任何地方的人民,不能使用武力反对任何地方的人民,或在任何地方的人民中使用武力……

据说在这个或那个地区里,有一些人千方百计地企图摧毁联邦,甚至不惜利用一切借口非达此目的不可。对此,我不加肯定也不给予否定。但若事情果真如此,我无须对这帮人致辞。可是,对于那些真正热爱联邦的人们,我难道能够缄默不言吗?

在事情还没严重到破坏我们的国家组织,连同它的一切利益,全部历史和所有希望之前,把我们这样做的意图准确地弄清楚,难道不是明智的吗?如果你们要躲避的灾难可能实际上并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你们难道还要铤而走险吗?如果你即将遇到的灾难比你们想逃避的所有实际的灾难更为深重,难道你们还要冒险赴难,铸成可怕的错误吗?

如果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利能够得到维护,则人人都会以身在联邦而感到满足的。那么,宪法里明文规定的权利究竟有哪一项真的被否定了?我认为没有……

迄今还不曾有过一部根本大法,对于一切实际行政管理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都有专门条款来规范;没有先知可以预见会发生什么,也没有任何繁简适度的文件所明文规定的条款足以应付一切可能发生的问题。联邦和州政府要交出逃亡的奴隶吗?宪法中没有明文规定。国会可以在准州地区禁止奴隶制度吗?宪法里没有明文规定。国会必须在准州地区维护奴隶制度吗?宪法也没有明文规定。

就从这类问题中触发出我们一切有关宪法的争论,我们可把争论者分为多数派和少数派。即使少数派不愿支持政府,多数派也必须支持,否则政府就必须停止工作。其它的替代办法是没有的;要使政府继续存在下去,必须得有一方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一个少数派不支持政府而要脱离联邦,那么他们就开了一个先例,这必然会导致他们内部分裂并毁了他们,因为他们自己内部的多数派拒受这种少数派控制时,这个少数派又会脱离他们。举例来说,正如目前联邦中的一些州宣布脱离联邦那样,一两年后南部新邦联中的一部分难道就不会蛮横地再行脱离吗?一切醉心于分裂的人们目前所接受的正是这种思想。

在这些要组成新联邦的州之间,难道真的具有完全一致的利益,足以使彼此和睦共处,并避免重新分裂吗?

显然,脱离联邦的核心思想正是无政府状态的实质所在。一个被宪法的强制力和规范所约束,并能顺应公众舆论和公众感情的审慎的变化而变化的多数派,才是自由人民唯一真正的治理者。谁否认它,谁就必然走向无政府或专制。完全一致是不可能的。少数人的统治,作为一项永久性的安排,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因此,如果否认多数原则,剩下来的仅有某种形式的无政府状态或专制而已……

我国有一部分人相信奴隶制是对的,应当予以延续,而另外一部分人则相信它是错的,不应予以延续。这是唯一的实质性争执……

从地理环境上说,我们是无法分离的。我们不能把各地区从彼此的位置上挪开,也不能在它们之间筑起不可逾越的城墙。夫妻可以离婚,以后彼此不相见,也无法找到对方,但是,我国的不同地区之间不能这么做。它们不得不面面相对,彼此往来,不管是友好的还是敌对的,这情形一定会在它们之间继续下去。那么,分裂以后是否有可能使彼此来往比以前更有利或者更令人满意呢?与外人签约会比与朋友共订法律更容易吗?条约在异邦人之间会比法律在朋友之间得到更忠实的执行吗?假如你们要打仗,你们也不能一直打下去,在双方都伤亡惨重,谁也没有收获之后,你们停止作战时,关于交往条件的一些与以前完全相同的老问题又会摆在你们面前……

为什么不能满怀信心,耐心等待人民的最终裁决呢?难道还有更好的或能与此相匹的希望吗?在我们目前的分歧中,难道双方都没有信心认为自己是站在正确的一边吗?如果代表永恒真理和正义的万能上帝站在你们北方一边或者站在你们南方一边,那么经过美国人民这个大法庭的裁决,真理和正义定将普照天下。

从管理我们的政府的组织结构来看,聪明的人民没有给他们的公仆多少权力去胡闹,而且他们还以同样的智慧为在短期内将那一点点权力收回到他们自己手中作了准备。只要人民保持他们的道德和警惕,任何行政管理人员,不管他们是多么邪恶或多么愚蠢,都不可能在短短四年内给这个政府造成严重伤害。

同胞们,你们每个人都应冷静地好好思考这整个问题。花点时间是不会使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遭到损失的。如果真有一件东西驱使你们之中任何一个人十万火急地去采取一个你们在审慎沉着的情况下所决不会采取的步骤,那么花点时间去思考就可以挫败这东西。任何好的东西是不会因为你这样做而遭到挫败的。就好像你们现在都心怀不满,可你们还有一部未受损害的老宪法可依,在敏感问题上,你们还有你们自己根据宪法所制定的法律可依,而新的行政当局即便想,也没有改变宪法或这些法律的直接权力。就算大家公认你们这些心怀不满的人是站在争执的正确一边,那也没有任何充足的理由去采取草率的行动。以我们的聪明才智、爱国精神、基督教信仰以及对至今从未据弃过这片沐浴圣恩的土地的上帝的坚定信赖,我们还是有足够的能力用最好的方武来解决我们目前所遇到的一切困难。

各位心怀不满的同胞们,内战这一重大问题,不系于我的手里,而系于你们的手里。政府不会攻击你们。只要你们自己不当侵略者,你们就不会遇到冲突。你们没有对天发誓要摧毁政府,但我们却要立下最庄严的誓言来“保存、保护和保卫它”。

我真不愿结束我的演讲。我们不是敌人。我们之间感情的纽带,或会因情绪激动而绷紧,但决不可折断。那一根根不可思议的回忆之弦,从每个战场和爱国志士的坟墓,伸展到这片辽阔土地上每一颗充满活力的心房和每一个家庭,只要我们本性中的善念再度,而且一定会,加以拨动,它们终会重新奏出响亮的联邦协奏曲。

佩服楼上的老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