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uts2.0.11源码下载:个人安装卫星天线是否违法?如果违法,会被怎样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3 06:32:48
我在网上见到很多出售卫星天线的商家,我也想装一个,但个人安装卫星天线是否违法?如果违法,会被怎样处理?另外,有哪位知道在广东的佛山和广东的清远郊区能否接收卫星电视节目?谢谢

个人安装卫星天线违法。
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9号) 第九条规定: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 如有特殊情况,个人确实需要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规定的许可条件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可见,个人擅自安装卫星天线是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不仅天线会被没收,而且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当然,有特殊情况,而且按法定程序经由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者除外。
其实,现在在广东各个地方,都可方便地使用有线电视,除此之外,一般的天线也可收看到相当的节目,电脑上也有许多资讯可看,没必要去添卫星天线这样的麻烦。谨供参考,希望对你有用。

  如果未经当地广电局批准,个人私自安装卫星天线是违法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第九条 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如有特殊情况,个人确实需要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规定的许可条件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条 本规定发布前未经批准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依照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生产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电子工业行政部门责令停止生产。违反本规定,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以处以相当于销售额二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