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真狗国语免费观看:通常所说的“白色污染”是指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8 05:08:59

白色污染

白色污染是我国城市特有的环境污染,在各种公共场所到处都能看见大量废弃的塑料制品,他们从自然界而来,由人类制造,最终归结于大自然时却不易被自然所消纳,从而影响了大自然的生态环境。从节约资源的角度出发,由于塑料制品主要来源是面临枯竭的石油资源,应尽可能回收,但由于现阶段再回收的生产成本远高于直接生产成本,在现行市场经济条件下难以做到。面对日益严重的白色污染问题,人们希望寻找一种能替代现行塑料性能,又不造成白色污染的塑料替代品,可降解塑料应运而生,这种新型功能的塑料,其特点是在达到一定使用寿命废弃后,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由于其化学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引起某些性能损失及外观变化而发生降解,对自然环境无害或少害。例如淀粉填充塑料,首先其所含淀粉在短时间内被土壤中的微生物分泌的淀粉酶迅速分解而生成空洞,导致薄膜力学性能下降,同时配方中添加的自氧剂与土壤中的金属盐反应生成过氧化物,使聚乙烯的链断裂而降解成易被微生物吞噬的小碎片被自然环境所消纳,同时起到改良土壤的作用。

地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而这个家园正在被垃圾所包围。作为21世纪的主人,我们不能只是担忧与抱怨,而是要有行动,要有绿色行动。垃圾并非一无是处,废品也不是废不可用。垃圾资源化和再循环在技术上并不难,困难在于废物随手抛弃、混合堆积就成为垃圾;因此作为有教养的新世纪的文明人,我们应该参与“举手之劳”的垃圾源头分类活动,为净化我们的生存空间做一点奉献,献一片爱心。

生活垃圾是人类生活的副产品,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人口的高度集中,生活垃圾的产量正在逐步增加。一般生活垃圾可分为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生物垃圾等五类。垃圾对人类生活和环境的主要危害是:

第一、占地过多。堆放在城市郊区的垃圾,侵占了大量农田。现在北京人每人平均年产垃圾440公斤,全市年产400万吨左右,相当于两个半景山。北京的垃圾堆放场地已有4500余处,占地超过1万多亩。垃圾在自然界停留的时间也很长:烟头、羊毛织物1—5年;橘子皮2年;经油漆的木板13年;尼龙织物30—40年;皮革50年;易拉罐80—100年;塑料100—200年;玻璃1000年。为此,我们既要少制造垃圾,更要注重垃圾的分类,回收利用,变废为宝。少用一次性筷子、水杯、饭盒等制品,多用可重复使用的制品,减少宝贵的森林资源消耗;少用塑料袋,改用购物布袋,减少城市“白色污染”的危害;购买无氟冰箱、空调等环保电器,保护大气臭氧层;少用高浓度洗涤剂,使用无磷洗衣粉,减少水污染。

第二、污染空气。垃圾是一种成份复杂的混合物。在运输和露天堆放过程中,有机物分解产生恶臭,并向大气释放出大量的氨、硫化物等污染物,其中含有机挥发气体达100多种,这些释放物中含有许多致癌、致畸物。塑料膜、纸屑和粉尘则随风飞扬形成“白色污染”。

第三、污染水体。垃圾中的有害成份易经雨水冲入地面水体,在垃圾堆放或填坑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酸性和碱性有机污染物,同时将垃圾中的重金属溶解出来。垃圾污染源产生的渗出液经土壤渗透会进入地下水体;垃圾直接弃入河流、湖泊或海洋,则会引起更严重的污染。您看:颐和园、北海水面上漂着的塑料瓶和饭盒,香山、八大处林间山路上散落着和树枝上挂着的塑料袋、面包纸等,一些游客只图自己方便,造成旅游环境污染。如果动物误食了白色垃圾不仅会伤及健康,甚至会导致死亡。

第四、土壤渣土化。垃圾直接施用于农田,或仅经简易处理后用于农田会破坏土壤的团粒结构、理化性质和保水、保肥能力。特别是塑料袋、塑料布,如果埋在农田内,庄稼的根就不能生长,农田就会减产,可供人们食用的粮食就会减少。

第五、火灾隐患。垃圾中含有大量可燃物,在天然堆放过程中会产生甲烷等可燃气,遇明火或自燃易引起火灾。随着城市垃圾中有机质含量的提高和由露天分散堆放变为集中堆存,而在长期堆存中只采用简单覆盖致使垃圾产生沼气的危害日益突出,垃圾爆炸事故不断发生,造成重大损失。

第六、有害生物的巢穴。垃圾不但含有病原微生物,而且能为老鼠、鸟类及蚊蝇提供食物、栖息和繁殖的场所,也是传染疾病的根源。

综上所述,对于城市垃圾问题的严重性和迫切性显而易见。要让这些垃圾变废为宝,就要做好垃圾的回收和利用。您知道吗?回收1吨废纸可生产好纸800公斤,可以少砍17棵大树,可节约一半以上的造纸能源,减少35%的水污染;1吨废塑料至少能回炼600公斤汽油和柴油;用废玻璃再造玻璃,不仅可以节约石英砂、纯碱等原料,还可节电;用废金属冶炼金属可节约大量的能源消耗,还可减少空气污染;而一些果皮、蛋壳、菜叶、剩饭等厨房垃圾,可用堆肥发酵的方法处理,变成绿色肥料等。

因此,我们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信息网络等多种大众媒体,大力进行垃圾源头分类收集的宣传教育;抓紧制定适合国情有关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法规,并严格执行;可考虑在一些单位深入细致地进行垃圾源头分类收集的试点工作;并与大家进一步讨论完善管理办法,使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尽快普遍开展。让我们共同努力,用举手之劳,推动垃圾分类回收,清除垃圾污染,变废为宝,节约资源。使北京能以崭新的面貌夺得2008年奥运会的主办权,同时也给我们自己提供一个优美的健康的生存空间。

塑料制品作为质轻,防水,防腐蚀的新型材料,在全世界被广泛运用。
塑料最早运用于农业地膜,给农业生产带来了极大的发展,可使农作物在任何季节生长,促进了市场消费。据市场统计,自1990~1995年,塑料的生产以每年8.9%的速度增长,已经席卷了整个地球。简直可以称作“白色革命”。但它在为人们提供方便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一场“白色灾难”。
至今,“白色污染”已经成为众所周知的一个新型名词。它主要指各种发泡塑料袋,农用地膜等给环境造成了污染,并且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

中国台湾省1994年颁布了对“白色产品”的禁令,一年后,又取消了该令。
杭州市早在1995年颁布通告,禁止本地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广州市于1997年6月颁布政府令,规定自当年九月一日起,在市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饭盒。
基于此,1999年1月,国家经贸委颁布了【1999】第6号令,明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作为落伍产品,要于2000年底以前全面淘汰,从2001年起,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从上述材料可以看出,今天距最后期限已经过去一年多时间,但一次性发泡餐具依旧随处可见,而政府也从当时的强令“禁白”,变的态度“暧昧”起来,常常敷衍了事,“禁白令”成了一纸空文。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进行了多方面的调查研究,查阅各种资料,得出了至今为止的国家开发并投放市场的各种新型代替品的各方面情况,并进行分析总结。
艰难历程
 我们去了西固区环保局,在环保局里,我们受到热情的接待,在交谈中我们认识到了“白色污染”的真正组成,并初步了解了“白色污染”危害的概念,对现今治理“白色污染”的方案也有了一些了解(备有一份问答记录)。
 我们去了新华书店,省图书馆,还有学校的书库,但关于“白色污染”这方面的资料非常少,仅有的只是聚乙烯,聚丙烯及聚氯乙烯的成分,研究过程受阻。
 为了摆脱困难,我们决定利用当今信息技术——上网。在网上我们寻找到了一片广阔的空间,使我们对“白色污染”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并对我们撰写论文起到了很大的帮助。
 有了以上的基础,我们决定对兰州地区的“白色污染”进行进一步的了解。我们先后采访了华联超市,电力超市,及一些零售商店,小摊小贩。我们被深深震撼了,每日每年有如此多的塑料带和泡沫饭盒随意丢弃,而人们对于这一切熟视无睹。我们感到如果不提高居民素质,要解决“白色污染”问题,实在太难了。(备有一份调查表格)

“白色污染物”,具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它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麽样的严重危害,我们会在以下内容中进行叙述。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塑料的组成成分。
一、“白色污染物”的组成成分
“白色污染”主要指白色的发泡塑料饭盒,各种塑料袋,农用地膜等给环
境造成的污染。但“白色污染”并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塑料制品。众所周知,塑料是一种具有优良综合性能的新材料,也是一种消费品,总的来说,它也是一种物质。任何一种物质均有其生命周期,在达到其生命周期终了的全过程便是降解过程,因此,塑料本身也是可降解的。只是由于通过稳定化技术,即加入光、热稳定剂,抗氧剂等延缓或抑制其固有的可降解性。而且,塑料有300多种,常用的有40余种,而实际上能成为白色污染的只占其中的一小部分。因此不能够把“白色污染”同塑料等同起来。
“白色污染”物的主要成分为: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聚丙烯(PP)、
聚苯乙烯树脂(PS)。以下我们一一做一个了解:
聚乙烯:
聚乙烯是乙烯经加成聚合反应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根据聚合条件不同,可得到相对分子量从一万几百万不等的聚乙烯。聚乙烯是略带白色的颗粒或粉末,半透明状,无毒无味,化学稳定性好,能耐酸碱腐蚀。商业上将聚乙烯分为低、中、高密度。一般用于包装的主要是不加增塑剂的低密度(0.92g/cm3-0.93 g/cm3)
聚丙烯:
相对分子量在8万—20万之间。聚丙烯主链有一个甲基侧链。如果甲基全部分布在一侧称为等规聚丙烯;如果甲基有规则地分布在主链两侧,称为间规聚丙烯;如果甲基无规则地分布在主链上,称无规聚丙烯。聚丙烯通常是半透明固体,无味无毒,密度(0.90g/cm3—0.91g/cm3),机械强度比聚乙烯高,耐热性好。三种聚丙烯中,以等规聚丙烯产量最大。采用三氯化钛—氯二乙基铝为催化剂,在加氢饱和的汽油中使丙烯聚合,得到等规聚丙烯。
聚氯乙烯:
相对分子质量5万一12万,聚氯乙烯通过游离基加成聚合反应生成高聚物,属热塑性树脂。无定型白色粉末,无固定熔点,密度为(1.35g/cm3—1.45g/cm3),具有较好的化学稳定性。熔于环乙酮,氯苯,二甲基甲酰胺,甲苯—丙酮混合溶剂等。
聚苯乙烯:
平均相对分子质量约20万。无色无味透明树脂,透光性好。表面富有光泽,易燃,密度为(1.05g/cm3-1.07g/cm3)具有优良的防水性,耐腐蚀性、电绝缘性.
生产方法:本体聚合法,悬浮聚合法,乳液聚合法.这里介绍本体聚合法。在苯乙烯单体中加入引发剂和少量添加剂,现在预聚釜中进行低温聚合,制取预聚物,再转入聚合塔中高温加热,分段维持一定温度,反应结束即将熔融状聚苯乙烯挤出成条,在水中冷却硬化,切粒包装。
以上是“白色污染”的主要成份,另外,在这些污染物中,还加入了增塑
剂,发泡剂,热稳定剂,抗氧化剂等。

二、造成白色污染的主要原因极其危害:
1. 主要原因:
 塑料垃圾没有得到妥善的管理和处置,垃圾没有实行分类收集,能回收
的不回收利用,垃圾最终的处置方式基本上停在裸露堆放或浅埋的水平,一些城镇将江、河、湖岸作为天然垃圾场。
 交通、旅游业,除铁路外,还没建立起与生产经营相配套的垃圾收集勇
统,对经营过程中生产的垃圾放任自流。
 管理薄弱•,对塑料包装废弃物缺乏相关的法规,以及人们对环境意识比较淡薄;造成滥用和随意乱倒现象相当普遍,这并非塑料制品本身的责任。
2、主要危害:
“白色污染”主要指对环境造成的“视觉污染”和“潜在危害”两个负面
效应。
“视觉污染”是指散落在城市中,人们随手丢弃的塑料废弃物对市容、景
观的破坏.例如散落在铁道两旁、江河湖泊中大量聚苯乙烯发泡塑料餐具和漫天飞舞或挂在枝头上的超薄塑料袋,这些都给人们带来不好的视觉刺激,人民对此反映强烈。
“潜在危机”是指塑料废弃物进入自然环境而难以降解带来的环境问题,
其危害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不易回收,因为回收在利用的成本高,但利用率低,商家可以说是无利
可图,而且由于它的回收价格很低很难吸引广大市民进行“白色回收”工作。
所以,导致不易回收的现象发生。 -
 难以降解。回收回来的白色废弃物不易处理。现阶段主要处理方法有焚
烧和填埋,若将其焚烧,则会产生大量的有毒烟雾,污染大气,并且促使酸雨
的形成,而至于填埋,则将其埋葬100年,则还是原状,无法被自然所吸收,
且对土地有极大的危害,改变其酸碱度,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
业减产,至于抛弃在水里或陆地上的塑料制品,不仅影响环境,而且若被动的
吞食,则会导致死亡。这样就破坏了生态平衡。
 高温则分解出毒害物质,塑料制品本无毒害物质,但因为它的回收再利
用的设备不够完善,工艺简陋,而且许多厂家无合法营业执照,导致再生产的
塑料制品在温度达到65℃时,毒害物质就会析出并且渗入到食品中,则会对肝
脏、肾脏、生殖系统及中枢神经等人体重要部位造成危害。
三、“白色污染”具有广阔市场的原因极其在治理过程存在的相关问题
在前面,我们已经提到经贸委的文件,文件中明确指出:“于2000年底彻
底淘汰所有发泡塑料”。可在今天,发泡塑料仍旧存在,它为何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究其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 可降解的材料制成品不成熟。因为其制作过程复杂,其价钱要比“白色
产品”高出1~2倍,人们当然不愿意“舍糠取贵”。另一方面,可降解的材料
制成品的性能不如“白色产品”,因为“白色产品”的生产过程经过多年的历练
总结,现已成熟,而新型材料才刚刚开发出来,且有的还需要大量木材,虽然
产品降解了,但对生态、水体造成污染和破坏。
 打击力度不够大。现在的饭馆、餐厅进行“白色产品”销售,使用相当
普遍、公开,明目张胆的进行市场交易,对国家规定视而不见,使这几年的“禁
白”工作成了“白禁”。
 国民素质有待提高,一个公民的素质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民族素质,但是
至今人们的环保意识还很淡薄,随手乱扔废弃物品的习惯还很普遍,这种现象将会给我们的自然环境带来极大危害,并且此现象的出现,给“白色废弃物品”再回收带来巨大难题。
 对于“白色污染”回收再利用的设施不够完备。前面已经提到:“白色
污染”回收再利用的利用率较低,主要因为我国的技术落后以及资金投入不足,所以,我国一些已研究的新型产品,无法投入生产使用中去。
 厂商由“公开”转入“半公开”,随着国家“禁白”政策的出台,“白色
产品”生产厂家也由城市生产转入农村、郊区,由公开生产转入半公开生产,因为条件相对较差,导致制造出的商品不合格,并且此种现象给政府的“禁白”带来了困难。 :
由以上几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如今解决“白色污染”的方法主要有二:废旧塑料资源化及生物降解塑料。
A:废弃塑料资源化(就是回收废旧塑料,作为资源,加以开发和利用。)
(1)直接作为材料,有些可再生性塑料制品,可回收,加工后,再制成新的塑料制品。
(2)制取合成高分子单位。高分子是由单体聚合而成的,那么在一定条件下可由废旧塑料制成单体。如聚酯塑料通过醇解制成单体。
(3)制取燃料油。将高分子链在高温下裂化。如聚乙烯,聚丙烯在高温下能分解成低分子石油烃,再分馏即可得各种燃料油。
B:生物降解塑料 .
(1)天然高分子改造法。就是以淀粉,纤维素,甲壳素,木质素,海藻等天然高分子为原料,通过化学修饰和共聚方法,对这些分子进行改造,合成易被生物降解的塑料。
(2)化学合成法。模拟天然高分子结构,从简单的水分子出发,在塑料的高分子链上接有活性基团如酰胺基,肽基,酯基,含这些基的化合物类似于天然蛋白质,油脂的结构片段,易被生物降解。
(3)微生物发酵法,许多微生物能以某些有机物为碳源,通过代谢,分泌产 生聚酯类,聚糖类高分子,这些分子既易于降解,又可进一步再生利用。
但是,由于塑料的结构不同和含有一些特殊的添加剂,有些塑料不宜回收利用;还有些塑料经加工初步讲解后的碎片,再自然环境中降解的很慢,不能彻底解决对环境的“潜在危害”。因此,一方面在对“白色污染”治理的同时,另一方面还应积极防止新的“白色污染”源的产生。为此我国环保部门提出,防治白色污染应实行“以宣传教育为主导,以强化管理为核心,以回收利用为主要手段,以产品替代为补充的原则”。
当然,“白色污染”是一个世界问题,由于它的发展有限,我们也无法深入的研究。我们如今能做的,也仅仅局限于收集和整理编纂资料。但是通过研究这个问题,我们也可大体上了解“白色污染”。
虽然我们已经明了了当今世界“白色污染”的治理及解决方案,但仍无法做彻底的解决。在研究的过程中,我们深刻感觉到人们素质的偏低对环境破坏是严重的,只有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才是解决“白色污染”最可行的办法。

白色污染就是一次性难降解的塑料包装物。比如一次性泡沫快餐具还有我们常用的塑料袋等.它对环境污染很严重,埋在土壤中很难分解,会导致土壤能力下降,如果焚烧会导致大气污染,所以现在提倡不用或少用此物,购买东西时最好自备工具,减少它的利用.

一、“白色污染”的现状及其危害

塑料制品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具有质轻、防水、耐用、生产技术成熟、成本低的优点,在全世界被广泛应用且呈逐年增长趋势。塑料包装材料在世界市场中的增长率高于其它包装材料,1990-1995年塑料包装材料的年平均增长率为8.9%。

我国是世界上十大塑料制品生产和消费国之一。1995年,我国塑料产量为519万吨,进日塑料近600万吨,当年全国塑料消费总量约1100万吨,其中包装用塑料达211万吨。包装用塑料的大部分以废旧薄膜、塑料袋和泡沫塑料餐具的形式,被丢弃在环境中。这些废旧塑料包装物散落在市区、风景旅游区、水体、道路两侧,不仅影响景观,造成“视觉污染”,而且因其难以降解对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危害。

据调查,北京市生活垃圾的3%为废旧塑料包装物,每年总量约为14万吨;上海市生活垃圾的7%为废旧塑料包装物,每年总量约为19万吨。天津市每年废旧塑料包装物也超过10万吨。北京市每年废弃在环境中的塑料袋约23亿个,一次性塑料餐具约2.2亿个,废农膜约675万平方米。人们对此戏称为“城郊一片白茫茫”。

“白色污染”,的主要危害在于“视觉污染”,和“潜在危害”:

1、“视觉污染”。在城市、旅游区、水体和道路旁散落的废旧塑料包装物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影响城市、风景点的整体美感,破坏市容、景观,由此造成”视觉污染“。

2、“潜在危害”。废旧塑料包装物进入环境后,由于其很难降解,造成长期的、深层次的生态环境问题。首先,废旧塑料包装物混在土壤中,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将导致农作物减产;第二,抛弃在陆地或水体中的废旧塑料包装物,被动物当作食物吞入,导致动物死亡(在动物园、牧区和海洋中,此类情况已屡见不鲜);第三,混入生活垃圾中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很难处理:填埋处理将会长期占用土地,混有塑料的生活垃圾不适用于堆肥处理,分拣出来的废塑料也因无法保证质量而很难回收利用。

目前,人们反映强烈的主要是“视觉污染”问题,而对于废旧塑料包装物长期的、深层次的“潜在危害”,大多数人还缺乏认识。

二、国内外防治“白色污染”的一般做法

1、国外防治”白色污染“的有关情况

早在1985年,美国入均消费塑料包装物就已达23.4公斤,日本为20.1公斤,欧洲为15公斤。进入九十年代,发达国家人均消费塑料包装物的数量更多(我国1995年人均消费塑料包装物和其它塑料制品为13.12公斤)。从消费量来看,似乎发达国家的“白色污染”应该很严重,实则不然。究其原因,一是发达国家很早就严抓市容管理,很少有人随手乱扔废旧塑料包装物,基本消除了“视觉污染”。二是发达国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较高。以美国为例,80年代以前,处置废塑料主要方式是填埋,后来发现塑料长期不降解,九十年代以后,他们转而走回收利用的路子。

现在已建立起了一套严密的分类回收系统,大部分废旧塑料包装物被回收利用,少部分转化为能源或以其它方式无害化处置,也基本消除了废旧塑料包装物的潜在危害。

美国制定了《资源保护与回收法》,对固体废物管理、资源回收、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技术研究、系统建设及运行、发展规划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加利福尼亚、缅因、纽约等10个州先后出台了包装用品的回收押金制度。日本在《再生资源法》、《节能与再生资源支援法》、《包装容器再生利用法》等法律中列专门条款,以促进制造商简化包装,并明确制造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各自的回收利用义务。德国在《循环经济法》中明确规定,谁制造、销售、消费包装物品,谁就有避免产生、回收利用和处置废物的义务。德国的《包装条例》将回收、利用、处置废旧包装材料的义务与生产、销售、消费该商品的权利挂钩,把回收、利用、处置的义务分解落实到商品及其包装材料的整个生命周期的各个细微环节,因而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2、我国防治”白色污染“的方法及其利弊分析

目前我国开始从行政和技术两个方面采取措施,防治“白色污染”。

在行政方面,一是加强管理。例如,社会上较为关注的铁路两侧的”白色污染“问题,通过加强管逗已取得显著改观。铁路部门从1994年下半年开始,在沿线分区划段包干。部分旅客列车采用袋装垃圾,禁止旅客向窗外抛弃废物。乘务员也不象以前那样,将车箱垃圾直接扫出窗外,而是将垃圾袋卸在车站,由车站集中处理。目前,采用袋装垃圾的列车越来越多,随意向车外扔垃圾的现象越来越少。已有2.9万公里的线路两侧基本消除了“白色污染”。实践证明,加强管理是防治“白色污染”的有效手段。

第二,禁止使用一次性难降解的塑料包装物。杭州是我国最早禁止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具的城市。杭州市于1995年9月15日由市容环卫局、工商局、卫生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使用泡沫塑制快餐盒的通告》,将此通告在《杭州日报》上连续刊登三天。管理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一些个体流动商贩仍在出售泡沫塑料餐具。最近,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第35条规定:禁止销售、使用泡沫塑料制作的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违者可处500~5000元罚款。该《条例》将于1997年9月15日起实施。武汉、哈尔滨、福州、广州、厦门、宁波、汕头等城市也颁布了有关政策、法规,禁止本地使用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白色污染”的危害。但从实践的结果来看,单靠禁止是很难彻底解决“白色污染”问题的,上述颁布禁令的城市都要求用纸制品或可降解塑料制品代替原来的难降解的泡沫塑料制品。但是替代品在价格和品质上均无法与普通塑料制品竞争。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靠行政命令,不考虑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操作起来是很困难的。

第三,强制回收利用。清洁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可以重复使用,或重新用于造粒、炼油、制漆、作建筑材料等。回收利用符合固体废物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通用原则。回收利用不仅可以避免“视觉污染”,而且可以解决“潜在危害”,缓解资源压力,减轻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负荷,节约土地,并可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是一个标本兼治的好办法。但回收利用应该在废旧塑料包装物进入垃圾之前。从垃圾场里重新分拣废旧塑料包装物,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废塑料的利用价值也很低。因分拣出来的废塑料制品太脏,也难以按材质分类,质量无法保障。北京市环保局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回收利用为主,替代为辅,区别对待,综合防治”的技术路线。1997年6月1日,北京市环保局与市工商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对废弃的一次性塑制餐盒必须回收利用的通告》,要求在北京市生产、经销一次性塑质餐具(包括托盘、碗、杯等)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负责回收利用废弃餐具,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回收利用。《通知》还规定1998年的回收率必须达到30%,1999年达到50%,2000年达到60%。《通告》发布后,生产、经销单位和个人立即到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提出自己的回收利用计划和具体保证措施。这是北京市解决“白色污染”的一个突破口。在取得实效后,将逐步增加强制回收利用的废塑料制品的种类和比例,最终消除“白色污染”。天津市环保局完成了《天津市防治“白色污染”工程可行性调研报告》,提出了一整套防治方案,确定通过回收再利用达到节约资源、消除污染的目的。目前正在制定“回收利用计划书”、“试点工作运行图”、“试点工作进度大纲”,并在筹备成立“天津市‘白色污染’防治产业协会”。

在技术方面,一是采取以纸代塑。纸的主要成份是天然植物纤维素,废弃后容易被土壤中的微生物分解,因此可以解决前面所说的“潜在危害”,但也会带来新的环境问题:首先造纸需要大量的木材,而我国的森林资源并不富裕;其次造纸过程中会带来水污染。另外,在性能、成本等方面,纸制品尚不能与塑料制品抗衡。目前,我国也有以甘蔗杆、稻草为原料生产一次性餐具的做法,但尚处于试验阶段。

二是采用可降解塑料。在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过程中加入一定量的添加剂(如淀粉、改性淀粉或其它纤维素、光敏剂、生物降解剂等),使塑料包装物的稳定性下降,较容易在自然环境中降解。目前,北京地区已有19家研制或生产可降解塑料的单位。试验表明,大多数可降解塑料在一般环境中暴露3个月后开始变薄、失重、强度下降,逐渐裂成碎片。如果这些碎片被埋在垃圾或土壤里,则降解效果不明显。使用可降解塑料有四个不足:一是多消耗粮食;二是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仍不能完全消除“视觉污染”;三是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不能彻底解决对环境的“潜在危害”;四是可降解塑料由于含有特殊的添加剂而难以回收利用。

三、我国在治“白色污染”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防治“白色污染”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没有全国性的专门法规

防治“白色污染”不能光靠企业或个人的自觉性,应有强制性措施,约束公民和餐饮、交通等行业的工作人员的行为。如,要求企业或个人对自己生产、经营、消费活动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进行回收利用;对随意抛弃、堆放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为进行处罚等。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这方面的全国性法规。

2、缺少相关的经济政策

要调动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回收、加工、利用企业的积极性,需要给予这些企业以优惠政策。现有的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尚不足以使废旧塑料包装物回收利用行业形成良性的市场机制。为了不增加政府负担,同时体现“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应要求产生废物者自行回收利用,不能自行回收利用的企业或个人要交纳回收处理费,用于对回收利用者的补偿。这种做法在国外已较为普遍,我国,目前还没有这类经济政策。

3、管理工作跟不上

城市、风景旅游区、交通干线、水域的“白色污染”主要是管理不力造成的。餐饮、商业、铁路、水运部门对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没有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听任顾客直接扔在地上或水中,甚至一些工作人员对已收集起来的废物又抛弃到车窗外或水中。城市街道和旅游区的配套设施还不健全,商场、饭店、公园等繁华地段的垃圾箱密度太低,还没有设置分类垃圾箱。市容环卫部门虽有规定禁止乱扔废物,但执法、检查的人员少,有法不依、有禁不止的现象较为普遍。

4,管理思想不统一。

我国相当多的地区对“白色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防治“白色污染”问题还未提上议事日程。有的地方主张以纸代塑或使用可降解塑料来解决“白色污染”,有的地区则主张靠回收利用来解决问题,管理思想还不统一。

5、人们的环境意识还靠进一步提高

城市居民的环保观念虽比前几年有所提高,开始关注环境问题,但还没有落实到自身的行动上,随手抛弃废物,乱倒、乱堆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为随处可见。新闻媒介对“白色污染”的报导大多集中在以纸代塑和采用可降解塑料等技术方面,缺少对居民日常行为的引导教育。塑料包装物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没有责任感,既没有履行义务的内在动力,也没有回收、利用、处置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外部压力。

四、防治“白色污染”的对策建议

总结国内外防治“白色污染”的实践经验,结合目前“白色污染”现状及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国防治“白色污染”应遵循“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强化管理为核心,以回收利用为主要手段,以替代产品为补充措施”的原则。

防治“白色污染”,首先要解决“视觉污染”问题,使市容、景观有明显改善。这主要是靠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要依法强化管理,促使企业和个入对自己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妥善收集、处理。防治“白色污染”,更重要的是解决废旧塑料包装物对生态环境长期的、深层次的危害。这主要是通过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回收利用的法规和经济政策,对废旧塑料包装物实施全面回收利用;防治“白色污染”,还应加强研究开发符合实际的替代(绿色)包装用品。现就加速我国防治“白色污染”的进程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防治“白色污染”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行业的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的积极参与。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白色污染”危害的认识,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教育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愤。在自身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的同时,积极制止身边的不良行为。

2、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管理。按照“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强化管理为核心,以回收利用为主要手段,以替代产品为补充措施”的防治原则,一是加强对“白色污染”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和教育市民自觉防治“白色污染”;二是对大量产生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业(如铁路、水运、民航、旅游、饭店、餐饮、零售等),要通过强化管理,改变无人负责、无序堆放、随意抛弃的现象;三是采取强制措施,从回收集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如一次性泡沫餐盒)入手,逐步提高废旧塑料包装物回收利用率;四是加强替代包装产品的开发、研究,努力减少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产生量等。

3,尽快制定颁布国家防治“白色污染”的有关法规,明确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回收利用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应对塑料包装物的生产、经营、消费等各个环节,分别制定具体的控制措施和引导政策,控制不易回收利用的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产生量,鼓励提高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回收利用率。

4、制定适当的经济政策,建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除“白色污染”的良性运作机制。运用经济手段,鼓励和促进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防治“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白色污染就是一次性难降解的塑料包装物。比如一次性泡沫快餐具还有我们常用的塑料袋等.它对环境污染很严重,埋在土壤中很难分解,会导致土壤能力下降,如果焚烧会导致大气污染,所以现在提倡不用或少用此物,购买东西时最好自备工具,减少它的利用.

一、“白色污染”的现状及其危害

塑料制品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具有质轻、防水、耐用、生产技术成熟、成本低的优点,在全世界被广泛应用且呈逐年增长趋势。塑料包装材料在世界市场中的增长率高于其它包装材料,1990-1995年塑料包装材料的年平均增长率为8.9%。

我国是世界上十大塑料制品生产和消费国之一。1995年,我国塑料产量为519万吨,进日塑料近600万吨,当年全国塑料消费总量约1100万吨,其中包装用塑料达211万吨。包装用塑料的大部分以废旧薄膜、塑料袋和泡沫塑料餐具的形式,被丢弃在环境中。这些废旧塑料包装物散落在市区、风景旅游区、水体、道路两侧,不仅影响景观,造成“视觉污染”,而且因其难以降解对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危害。

据调查,北京市生活垃圾的3%为废旧塑料包装物,每年总量约为14万吨;上海市生活垃圾的7%为废旧塑料包装物,每年总量约为19万吨。天津市每年废旧塑料包装物也超过10万吨。北京市每年废弃在环境中的塑料袋约23亿个,一次性塑料餐具约2.2亿个,废农膜约675万平方米。人们对此戏称为“城郊一片白茫茫”。

“白色污染”,的主要危害在于“视觉污染”,和“潜在危害”:

1、“视觉污染”。在城市、旅游区、水体和道路旁散落的废旧塑料包装物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影响城市、风景点的整体美感,破坏市容、景观,由此造成”视觉污染“。

2、“潜在危害”。废旧塑料包装物进入环境后,由于其很难降解,造成长期的、深层次的生态环境问题。首先,废旧塑料包装物混在土壤中,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将导致农作物减产;第二,抛弃在陆地或水体中的废旧塑料包装物,被动物当作食物吞入,导致动物死亡(在动物园、牧区和海洋中,此类情况已屡见不鲜);第三,混入生活垃圾中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很难处理:填埋处理将会长期占用土地,混有塑料的生活垃圾不适用于堆肥处理,分拣出来的废塑料也因无法保证质量而很难回收利用。

目前,人们反映强烈的主要是“视觉污染”问题,而对于废旧塑料包装物长期的、深层次的“潜在危害”,大多数人还缺乏认识。

二、国内外防治“白色污染”的一般做法

1、国外防治”白色污染“的有关情况

早在1985年,美国入均消费塑料包装物就已达23.4公斤,日本为20.1公斤,欧洲为15公斤。进入九十年代,发达国家人均消费塑料包装物的数量更多(我国1995年人均消费塑料包装物和其它塑料制品为13.12公斤)。从消费量来看,似乎发达国家的“白色污染”应该很严重,实则不然。究其原因,一是发达国家很早就严抓市容管理,很少有人随手乱扔废旧塑料包装物,基本消除了“视觉污染”。二是发达国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较高。以美国为例,80年代以前,处置废塑料主要方式是填埋,后来发现塑料长期不降解,九十年代以后,他们转而走回收利用的路子。

现在已建立起了一套严密的分类回收系统,大部分废旧塑料包装物被回收利用,少部分转化为能源或以其它方式无害化处置,也基本消除了废旧塑料包装物的潜在危害。

美国制定了《资源保护与回收法》,对固体废物管理、资源回收、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技术研究、系统建设及运行、发展规划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加利福尼亚、缅因、纽约等10个州先后出台了包装用品的回收押金制度。日本在《再生资源法》、《节能与再生资源支援法》、《包装容器再生利用法》等法律中列专门条款,以促进制造商简化包装,并明确制造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各自的回收利用义务。德国在《循环经济法》中明确规定,谁制造、销售、消费包装物品,谁就有避免产生、回收利用和处置废物的义务。德国的《包装条例》将回收、利用、处置废旧包装材料的义务与生产、销售、消费该商品的权利挂钩,把回收、利用、处置的义务分解落实到商品及其包装材料的整个生命周期的各个细微环节,因而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2、我国防治”白色污染“的方法及其利弊分析

目前我国开始从行政和技术两个方面采取措施,防治“白色污染”。

在行政方面,一是加强管理。例如,社会上较为关注的铁路两侧的”白色污染“问题,通过加强管逗已取得显著改观。铁路部门从1994年下半年开始,在沿线分区划段包干。部分旅客列车采用袋装垃圾,禁止旅客向窗外抛弃废物。乘务员也不象以前那样,将车箱垃圾直接扫出窗外,而是将垃圾袋卸在车站,由车站集中处理。目前,采用袋装垃圾的列车越来越多,随意向车外扔垃圾的现象越来越少。已有2.9万公里的线路两侧基本消除了“白色污染”。实践证明,加强管理是防治“白色污染”的有效手段。

第二,禁止使用一次性难降解的塑料包装物。杭州是我国最早禁止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具的城市。杭州市于1995年9月15日由市容环卫局、工商局、卫生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使用泡沫塑制快餐盒的通告》,将此通告在《杭州日报》上连续刊登三天。管理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一些个体流动商贩仍在出售泡沫塑料餐具。最近,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第35条规定:禁止销售、使用泡沫塑料制作的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违者可处500~5000元罚款。该《条例》将于1997年9月15日起实施。武汉、哈尔滨、福州、广州、厦门、宁波、汕头等城市也颁布了有关政策、法规,禁止本地使用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白色污染”的危害。但从实践的结果来看,单靠禁止是很难彻底解决“白色污染”问题的,上述颁布禁令的城市都要求用纸制品或可降解塑料制品代替原来的难降解的泡沫塑料制品。但是替代品在价格和品质上均无法与普通塑料制品竞争。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靠行政命令,不考虑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操作起来是很困难的。

第三,强制回收利用。清洁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可以重复使用,或重新用于造粒、炼油、制漆、作建筑材料等。回收利用符合固体废物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通用原则。回收利用不仅可以避免“视觉污染”,而且可以解决“潜在危害”,缓解资源压力,减轻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负荷,节约土地,并可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是一个标本兼治的好办法。但回收利用应该在废旧塑料包装物进入垃圾之前。从垃圾场里重新分拣废旧塑料包装物,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废塑料的利用价值也很低。因分拣出来的废塑料制品太脏,也难以按材质分类,质量无法保障。北京市环保局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回收利用为主,替代为辅,区别对待,综合防治”的技术路线。1997年6月1日,北京市环保局与市工商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对废弃的一次性塑制餐盒必须回收利用的通告》,要求在北京市生产、经销一次性塑质餐具(包括托盘、碗、杯等)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负责回收利用废弃餐具,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回收利用。《通知》还规定1998年的回收率必须达到30%,1999年达到50%,2000年达到60%。《通告》发布后,生产、经销单位和个人立即到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提出自己的回收利用计划和具体保证措施。这是北京市解决“白色污染”的一个突破口。在取得实效后,将逐步增加强制回收利用的废塑料制品的种类和比例,最终消除“白色污染”。天津市环保局完成了《天津市防治“白色污染”工程可行性调研报告》,提出了一整套防治方案,确定通过回收再利用达到节约资源、消除污染的目的。目前正在制定“回收利用计划书”、“试点工作运行图”、“试点工作进度大纲”,并在筹备成立“天津市‘白色污染’防治产业协会”。

在技术方面,一是采取以纸代塑。纸的主要成份是天然植物纤维素,废弃后容易被土壤中的微生物分解,因此可以解决前面所说的“潜在危害”,但也会带来新的环境问题:首先造纸需要大量的木材,而我国的森林资源并不富裕;其次造纸过程中会带来水污染。另外,在性能、成本等方面,纸制品尚不能与塑料制品抗衡。目前,我国也有以甘蔗杆、稻草为原料生产一次性餐具的做法,但尚处于试验阶段。

二是采用可降解塑料。在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过程中加入一定量的添加剂(如淀粉、改性淀粉或其它纤维素、光敏剂、生物降解剂等),使塑料包装物的稳定性下降,较容易在自然环境中降解。目前,北京地区已有19家研制或生产可降解塑料的单位。试验表明,大多数可降解塑料在一般环境中暴露3个月后开始变薄、失重、强度下降,逐渐裂成碎片。如果这些碎片被埋在垃圾或土壤里,则降解效果不明显。使用可降解塑料有四个不足:一是多消耗粮食;二是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仍不能完全消除“视觉污染”;三是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不能彻底解决对环境的“潜在危害”;四是可降解塑料由于含有特殊的添加剂而难以回收利用。

三、我国在治“白色污染”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防治“白色污染”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没有全国性的专门法规

防治“白色污染”不能光靠企业或个人的自觉性,应有强制性措施,约束公民和餐饮、交通等行业的工作人员的行为。如,要求企业或个人对自己生产、经营、消费活动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进行回收利用;对随意抛弃、堆放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为进行处罚等。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这方面的全国性法规。

2、缺少相关的经济政策

要调动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回收、加工、利用企业的积极性,需要给予这些企业以优惠政策。现有的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尚不足以使废旧塑料包装物回收利用行业形成良性的市场机制。为了不增加政府负担,同时体现“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应要求产生废物者自行回收利用,不能自行回收利用的企业或个人要交纳回收处理费,用于对回收利用者的补偿。这种做法在国外已较为普遍,我国,目前还没有这类经济政策。

3、管理工作跟不上

城市、风景旅游区、交通干线、水域的“白色污染”主要是管理不力造成的。餐饮、商业、铁路、水运部门对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没有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听任顾客直接扔在地上或水中,甚至一些工作人员对已收集起来的废物又抛弃到车窗外或水中。城市街道和旅游区的配套设施还不健全,商场、饭店、公园等繁华地段的垃圾箱密度太低,还没有设置分类垃圾箱。市容环卫部门虽有规定禁止乱扔废物,但执法、检查的人员少,有法不依、有禁不止的现象较为普遍。

4,管理思想不统一。

我国相当多的地区对“白色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防治“白色污染”问题还未提上议事日程。有的地方主张以纸代塑或使用可降解塑料来解决“白色污染”,有的地区则主张靠回收利用来解决问题,管理思想还不统一。

5、人们的环境意识还靠进一步提高

城市居民的环保观念虽比前几年有所提高,开始关注环境问题,但还没有落实到自身的行动上,随手抛弃废物,乱倒、乱堆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为随处可见。新闻媒介对“白色污染”的报导大多集中在以纸代塑和采用可降解塑料等技术方面,缺少对居民日常行为的引导教育。塑料包装物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没有责任感,既没有履行义务的内在动力,也没有回收、利用、处置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外部压力。

四、防治“白色污染”的对策建议

总结国内外防治“白色污染”的实践经验,结合目前“白色污染”现状及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国防治“白色污染”应遵循“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强化管理为核心,以回收利用为主要手段,以替代产品为补充措施”的原则。

防治“白色污染”,首先要解决“视觉污染”问题,使市容、景观有明显改善。这主要是靠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要依法强化管理,促使企业和个入对自己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妥善收集、处理。防治“白色污染”,更重要的是解决废旧塑料包装物对生态环境长期的、深层次的危害。这主要是通过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回收利用的法规和经济政策,对废旧塑料包装物实施全面回收利用;防治“白色污染”,还应加强研究开发符合实际的替代(绿色)包装用品。现就加速我国防治“白色污染”的进程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防治“白色污染”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行业的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的积极参与。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白色污染”危害的认识,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教育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愤。在自身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的同时,积极制止身边的不良行为。

2、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管理。按照“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强化管理为核心,以回收利用为主要手段,以替代产品为补充措施”的防治原则,一是加强对“白色污染”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和教育市民自觉防治“白色污染”;二是对大量产生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业(如铁路、水运、民航、旅游、饭店、餐饮、零售等),要通过强化管理,改变无人负责、无序堆放、随意抛弃的现象;三是采取强制措施,从回收集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如一次性泡沫餐盒)入手,逐步提高废旧塑料包装物回收利用率;四是加强替代包装产品的开发、研究,努力减少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产生量等。

3,尽快制定颁布国家防治“白色污染”的有关法规,明确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回收利用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应对塑料包装物的生产、经营、消费等各个环节,分别制定具体的控制措施和引导政策,控制不易回收利用的废旧塑料包装物的产生量,鼓励提高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回收利用率。

4、制定适当的经济政策,建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除“白色污染”的良性运作机制。运用经济手段,鼓励和促进废旧塑料包装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防治“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不可降解塑料造成的污染

大量的废旧农用薄膜、包装用塑料膜、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餐具(以下统称为塑料包装物)在使用后被抛弃在环境中,给景观和生态环境带来很大破坏。由于废旧塑料包装物大多呈白色,因此造成的环境污染被称为“白色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