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布雷博待遇怎么样:合同法重要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1 15:56:00
2003年1月5日,上海。朱某因醉酒昏厥而需送医急救,但出租司机陈某在得知朱某是因醉酒昏厥并且发现其有大小便失禁的症状时,即以其会弄脏车辆为由拒绝承载,无奈之下,朱的家人只好另找车辆将朱送到医院。当朱某入院急诊时其心跳已经停止,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朱某的家人将陈某及其所在的某汽车服务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
问题:1、陈某与朱的家人之间的运输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如果陈某与朱的家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已经成立,那是否是可撤销合同?
请在5月10日前作出回答,谢谢!

运输合同成立,因为出租车打出空车的提示,实际上是要约,乘客只要发出承诺合同就成立。
不属于可撤销合同,因为没有法定可撤销的事由。